复方野菊感冒颗粒
- 药理分类: 止咳平喘剂/ 止咳
- ATC分类: 呼吸系统药物/ 咳嗽和感冒用药
- 剂型: —
- 医保类型: —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否
- OTC分类: —
- 中药保护品种: 否
- 是否289品种: 否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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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5日
【成份】
【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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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微苦。
【功能主治】
【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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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袋装3克(相当于原药材14.62克)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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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次1袋),一日2~3次。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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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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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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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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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特殊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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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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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防潮,避热。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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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塑复合膜包装,每盒装6袋。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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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个月
【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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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WS3-B-3271-98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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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33020416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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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杭州临安市苕溪南路78号
邮政编码:311300
电话号码:(0571)63808108、63808103
传真号码:(0571)63715401、63751894
注册地址:浙江省临安市苕溪南路78号
公司网址:http://www.hztmyy.com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说明书修订日期
药品名称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特殊标记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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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申请号/批准号 | 规格 | 剂型/给药途径 | 上市国家/地区 | 市场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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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野菊感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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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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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330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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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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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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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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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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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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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中药提取物备案
使用备案号 | 药品名称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 备案状态 | 备案日期 | 中药提取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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