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辛普利钠胶囊
- 药理分类: 心血管系统用药/ 抗心力衰竭药
- ATC分类: 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 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药,单方/ 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药,单方
- 剂型: —
- 医保类型: —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
- OTC分类: ——
- 是否289品种: ——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
核准日期:2008年05月13日
【成份】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含白色颗粒。
【适应症】
【规格】
-
10mg。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的儿童的用法与用量如下:
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初始剂量为一次1片(10mg),一日1次。剂量范围为一次1~4片(10-40mg),一日1次,与进餐无关。约4周后,根据血压的反应适当调整剂量。剂量超过一日40mg,不增强降压作用。如单用本品不能充分控制血压,可加用利尿剂。
同时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在开始用本品治疗前,利尿剂最好停服几天以减少血压过度下降的危险。如果经约4周的观察期后,血压不能被充分控制,可以恢复用利尿剂治疗。另一种选择是,如果不能停服利尿剂,则在给予本品初始剂量10mg时,应严密观察几个小时,直至血压稳定为止。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尽管服用本品后血压显著降低,但在4小时至24小时之间能维持平均脑血流量。
心力衰竭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为一日1次,一次1片(10mg),并作严密的医学监护,如果患者能很好耐受,则可逐渐增量至一次4片(40mg),一日1次。即使在初始剂量后出现低血压,也应继续谨慎地增加剂量,并有效地处理低血压症状。本品应与利尿剂合用。
心力衰竭的高危患者:以下患者应在医院内开始治疗:严重心功能不全的患者(NYHA IV级);对首剂低血压有特殊危险的患者,如:接受多种或高剂量利尿剂的患者(如>80mg速尿),血容量减少、血钠过少(血钠<130med/L),已有低血压(收缩压<90mmHg)的患者,以及患不稳定性心功能不全和接受高剂量血管扩张剂治疗的患者。
老年人及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无需降低剂量。
【不良反应】
【禁忌】
-
对本品或其它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
低血压:与所有的ACE抑制剂相同,可能观察到低血压反应。如果发生低血压,一般在首次剂量时发生,对大多数病例,患者躺下后症状即可减轻,一旦患者血压稳定,暂时的低血压偶发事件不作为继续治疗的禁忌症。
与其他ACE抑制剂相同,有血压过度下降危险的患者,有时伴肾功能不全,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血管性高血压,肾透析以及任何病因引起的水分和(或)盐耗竭的患者。对于存在以上任何一种危险因素的患者,在给予本品治疗前必须谨慎地停止或减少利尿药的剂量,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证有充足的体液,这些高危患者的治疗,开始时应该在严密的医疗监护下进行,进行密切的随访,特别在恢复使用和增加利尿药或本品的剂量更应如此。
肾功能损伤:已患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血管性高血压(特别是肾动脉狭窄)和任何原因引起的水或盐耗竭的患者用ACE抑制剂治疗时,有增加发生肾功能障碍指征的危险,包括血尿素氮升高、血清肌酐和钾升高、蛋白尿、尿容量改变(包括尿过少/无尿)和尿分析结果异常。此时,利尿药和(或)本品的剂量应减少或停止使用。
类过敏症样反应:近来临床观察显示接受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在用高流量透析膜(如AN69)进行血液透析时有较高的类过敏反应发生率。因此,应该避免这类联合治疗。在用硫酸聚糖吸收分离LDL时,也观察到类似的反应。据记录在脱敏治疗中(膜翅目毒素),与其它ACE抑制剂一样也有少数类过敏症样反应的例子。
特异反应:已观察到用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会出现血管性水肿,包括肢体、脸、唇、粘膜、舌、声门或喉。如治疗中出现这样的症状,应停止治疗。
肝功能:据报道用ACE抑制剂治疗时,有极少数潜在的胆汁性黄疸和肝细胞损害的致死病例。出现黄疸或肝酶明显升高的患者应该停止用ACE抑制剂治疗。
高钾血症:当用ACE抑制剂治疗时,对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患者和合并应用保钾利尿药、补钾剂和(或)含钾盐制剂的患者均有发展为高钾血症的危险。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偶有报道ACE抑制剂可引起粒细胞减少和骨髓抑制,常见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特别当患者患有胶原性血管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或硬皮病。对这类患者应该监测白细胞数。
手术/麻醉:ACE抑制剂可能增强麻醉药和镇痛药的降血压作用。进行手术/麻醉同时接受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如发生低血压,一般可以用静脉补液予以纠正。
治疗前肾功能的检测:对高血压患者的评价应包括开始治疗前及治疗中对肾功能的检测。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可透过胎盘,在妊娠中、晚期应用可致胎儿损害,甚至死亡。另外福辛普利拉可分布入乳汁,故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禁用。
【儿童用药】
-
对小儿用药的研究尚不充分。在新生儿和婴儿,有引起少尿和神经异常的危险,可能与本品引起血压降低后肾与脑缺血有关。
【老年用药】
-
老年患者不需减量。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
未见本品在人体中过量的报道,但其过量最普通的表现可能是低血压。本品难以通过血液和腹膜透析从体内排除。本品过量时,可通过扩容来纠正低血压。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贮藏】
-
密封,阴凉处保存。
【包装】
-
双铝箔包装,每盒14粒或每盒28粒。
【有效期】
-
24个月
【执行标准】
-
YBH05352008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11
【生产企业】
说明书修订日期
药品名称
成份
性状
适应症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年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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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申请号/批准号 | 规格 | 剂型/给药途径 | 上市国家/地区 | 市场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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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辛普利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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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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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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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g
|
胶囊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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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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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
|
2023-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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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 最低中标价0.75
- 规格:10mg
- 时间:2022-06-30
- 省份:上海
- 企业名称: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最高中标价0
- 规格:10mg
- 时间:2011-04-26
- 省份:上海
- 企业名称: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转化系数 | 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元) | 价格(元) | 生产企业 | 投标企业 | 省份 | 公布时间 | 网页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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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辛普利钠片
|
片剂
|
10mg
|
14
|
3.28
|
45.9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
|
山西
|
2008-12-22
|
无 |
福辛普利钠片
|
片剂
|
10mg
|
14
|
2.63
|
36.8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天津
|
2010-03-30
|
无 |
福辛普利钠片
|
片剂
|
10mg
|
14
|
3.31
|
46.35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
|
2011-04-26
|
无 |
福辛普利钠片
|
片剂
|
10mg
|
14
|
2.95
|
41.3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
|
2012-04-09
|
无 |
福辛普利钠胶囊
|
胶囊剂
|
10mg
|
14
|
2.37
|
33.16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2013-08-19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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