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肾润肺口服液
- 药理分类: 祛痰剂/ 化痰降脂
- ATC分类: 呼吸系统药物/ 咳嗽和感冒用药
- 剂型: —
- 医保类型: —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否
- OTC分类: —
- 中药保护品种: 否
- 是否289品种: 否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
2019年05月09日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补肾润肺口服液
汉语拼音:Bushen Runfei Koufuye
【注册商标】
-
护佑
【成份】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混悬均匀的液体,气微香,味甜。
【功能主治】
-
补肾培元,滋阴养肺。适用于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
【规格】
-
每瓶装30毫升。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1次,四周为一疗程。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生冷、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仅为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
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4.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5.本品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发作期不宜服用。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外感风寒,恶寒发热或急性发作,咯吐黄痰者忌用。
6.高脂血症患者属于湿热内盛,有纳呆腹胀、舌苔厚腻等症状者慎用。
7.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0.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1.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
12.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特殊标记】
-
OTC甲类
【贮藏】
-
密闭,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包装】
【有效期】
-
24个月。
【执行标准】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5481(B-0481)-2002-2018Z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150002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彩虹大道南段802号
邮政编码:811830
质量咨询电话:028-87229666
销售咨询电话:028-82571564
传真号码:028-87229666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彩虹大道南段802号
网 址:www.yangzijiang.com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修订/勘误】
-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补肾润肺口服液等12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具体品种名单(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一并发布(附件2)。
请相关企业在2019年3月20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双跨品种的处方药说明书可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品种名单
2.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附件1
2019年2月15日
品种名单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成份) 类别1 备注 1 补肾润肺口服液 每瓶装30毫升 甲类 2 定坤丹 每丸重6克 甲类 双跨* 3 黄芪精颗粒 每袋装8克 乙类 4 金银花软胶囊 每粒装0.53克 乙类 双跨* 5 人参蜂王浆咀嚼片 每片重0.8克 乙类 6 小儿柴桂退热颗粒 每袋装4克 甲类 7 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 每支装10毫升 甲类 8 小儿退热颗粒 (1)每袋装5克
(2)每袋装15克甲类 9 心脑欣丸 每袋装1.0克(约1250丸) 甲类 双跨* 10 银黄颗粒 每袋装4克(无蔗糖) 甲类 11 聚维酮碘药膜 50毫克 甲类 12 维生素B12滴眼液 (1)10毫升:2毫克(2)0.02% 甲类
1.类别:指非处方药的类别。目前国家对非处方药实施分类管理。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销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为之前已有同类双跨品种的情形。
附件2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补肾润肺口服液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补肾润肺口服液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补肾培元,滋阴养肺。适用于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
[规格]每瓶装3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1次,四周为一疗程。
[不良反应]
[禁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生冷、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仅为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
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4.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5.本品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发作期不宜服用。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外感风寒,恶寒发热或急性发作,咯吐黄痰者忌用。
6.高脂血症患者属于湿热内盛,有纳呆腹胀、舌苔厚腻等症状者慎用。
7.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0.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1.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
12.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说明书修订日期
药品名称
注册商标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特殊标记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修订/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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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申请号/批准号 | 规格 | 剂型/给药途径 | 上市国家/地区 | 市场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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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肾润肺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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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理科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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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B200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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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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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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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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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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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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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肾润肺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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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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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B201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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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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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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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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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
|
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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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中药提取物备案
使用备案号 | 药品名称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 备案状态 | 备案日期 | 中药提取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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