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
- 药理分类: 解表剂/ 辛凉解表
- ATC分类: 呼吸系统药物/ 咳嗽和感冒用药
- 剂型: —
- 医保类型: —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否
- OTC分类: —
- 中药保护品种: 否
- 是否289品种: 否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
2019年4月28日
【警告】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
汉语拼音:Xiao'er Chaigui Tuire Koufuye
【成份】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液体;气清香,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
发汗解表,清里退热。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症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5毫升;一至三岁,一次10毫升;四至六岁,一次15毫升;七至十四岁,一次20毫升;一日4次,3天为一个疗程。
【不良反应】
-
偶见胃肠反应。本品有腹泻、皮疹、瘙痒、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报告。
【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特殊标记】
-
OTC甲类
【贮藏】
-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
24个月
【执行标准】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34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邮政编码:133700
电话号码:(0433)8942345
传真号码:(0433)8942221
注册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附件】
-
【修订/勘误】
-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补肾润肺口服液等12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具体品种名单(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一并发布(附件2)。
请相关企业在2019年3月20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双跨品种的处方药说明书可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品种名单
2.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附件1
2019年2月15日
品种名单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成份) 类别1 备注 1 补肾润肺口服液 每瓶装30毫升 甲类 2 定坤丹 每丸重6克 甲类 双跨* 3 黄芪精颗粒 每袋装8克 乙类 4 金银花软胶囊 每粒装0.53克 乙类 双跨* 5 人参蜂王浆咀嚼片 每片重0.8克 乙类 6 小儿柴桂退热颗粒 每袋装4克 甲类 7 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 每支装10毫升 甲类 8 小儿退热颗粒 (1)每袋装5克
(2)每袋装15克甲类 9 心脑欣丸 每袋装1.0克(约1250丸) 甲类 双跨* 10 银黄颗粒 每袋装4克(无蔗糖) 甲类 11 聚维酮碘药膜 50毫克 甲类 12 维生素B12滴眼液 (1)10毫升:2毫克(2)0.02% 甲类
1.类别:指非处方药的类别。目前国家对非处方药实施分类管理。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销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为之前已有同类双跨品种的情形。
附件2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发汗解表,清里退热。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症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
[规格]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周岁以内,一次5毫升;一至三岁,一次10毫升;四至六岁,一次15毫升;七至十四岁,一次20毫升;一日4次,3天为一个疗程。
[不良反应]偶见胃肠反应。本品有腹泻、皮疹、瘙痒、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报告。
[禁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天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说明书修订日期
警告
药品名称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特殊标记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附件
修订/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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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申请号/批准号 | 规格 | 剂型/给药途径 | 上市国家/地区 | 市场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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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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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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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1999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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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ml相当于饮片0.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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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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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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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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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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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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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备案号 | 药品名称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 备案状态 | 备案日期 | 中药提取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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