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菀止咳颗粒
- 药理分类: 止咳平喘剂/ 止咳
- ATC分类: 呼吸系统药物/ 咳嗽和感冒用药
- 剂型: —
- 医保类型: —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否
- OTC分类: —
- 中药保护品种: 否
- 是否289品种: 否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 核准日期:2019-03-05
【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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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杏菀止咳颗粒
汉语拼音:Xingwan Zhike Keli
【成份】
【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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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深棕色至黑褐色的颗粒;气微,味微苦。
【功能主治】
【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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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袋装8g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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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急性者疗程1周,慢性急性发作者疗程2周。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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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见头晕、恶心。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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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2.孕妇忌用。
【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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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件号:2001ZL070)批准于2002年1月~2003年12月进行多中心、随机、阳性药平行对照试验。Ⅱ期:双盲法,Ⅲ期:单盲法。Ⅱ期:急性气管-支气管炎144例,其中试验组69例、剔除2例、脱落1例,对照组66例、剔除3例、脱落3例;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144例,其中试验组69例、剔除1例、脱落2例,对照组68例、剔除4例、脱落0例。Ⅲ期:急性气管-支气管炎144例,其中试验组69例、剔除2例、脱落1例,对照组66例、剔除3例、脱落3例;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44例,其中试验组182例、剔除3例、脱落0例,对照组58例、剔除1例、脱落0例。
诊断标准:“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的诊断标准参照第9版《实用内科学》制定,“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诊断标准参照1979年11月《全国慢性支气管炎临床专业会议修订标准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诊治规范(草案)》制定。观察外感风寒、痰湿蕴肺证,证见:咳嗽,咯痰粘稠或稀薄,恶寒发热,鼻塞,流清涕,无汗,胸闷脘痞,或伴喘息,舌苔薄白或白腻,脉浮或濡滑。受试者年龄在18至65岁范围。
观察项目:症状、体征、血象和胸片。
给药方案:试验组:杏菀止咳颗粒,一次1袋,一日3次。对照组:桂龙咳喘宁胶囊,一次5粒,一日3次。其中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疗程7天,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疗程14天。
疗效标准(尼莫地平法)急性气管-支气管炎:①痊愈:咳、痰及肺部啰音消失,客观检查指标恢复正常,主症积分值为0。②显效:咳、痰及肺部啰音减轻,客观检查指标接近正常,主症积分值减少≥70%。③有效:咳、痰及肺部啰音有所减轻,但程度不足显效,客观检查指标有改善,主症积分值减少<70%,≥30%。④无效:治疗结束时咳、痰及肺部啰音无明显改善,或较治疗前加重,客观检查指标无改善,积分值减少<30%。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①临床控制:咳、喘、痰及肺部啰音消失或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客观检查指标基本恢复正常,积分值减少≥90%。②显效:咳、喘、痰及肺部啰音明显减轻,但未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客观检查指标接近正常,积分值减少<90%,但≥60%。③有效:咳、喘、痰及肺部啰音有所减轻,但程度不足显效,客观检查指标有改善,积分值减少<60%,但≥30%。④无效:治疗结束时咳、喘、痰及肺部啰音无明显改善,或较治疗前加重,客观检查指标无改善,积分值减少<30%。中医证候:按证候积分较疗前减少≥90%,≥70%但<90%、≥30%但<70%、<30%分别判定为临床痊愈、显效、有效、无效。
试验结果(FAS集分析):急性气管-支气管炎:Ⅱ、Ⅲ期疾病综合疗效试验组优于对照组,其中,Ⅱ期试验组痊愈率50%、愈显率74.3%;对照组痊愈率34.8%、愈显率58%。Ⅲ期试验组痊愈率为48.9%、愈显率73.1%;对照组痊愈率31.0%、愈显率55.1%。Ⅱ、Ⅲ期中医证候疗效试验组优于对照组,其中,Ⅱ期试验组临床痊愈45.7%、愈显率75.7%;对照组临床痊愈30.4%、愈显率62.3%。Ⅲ期试验组痊愈率42.9%、愈显率69.3%;对照组痊愈率32.8%、愈显率51.8%。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Ⅱ期疾病综合疗效两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但Ⅲ期试验组对疾病综合疗效的改善优于对照组。其中,Ⅱ期试验组临床痊愈率36.6%、愈显率63.4%;对照组临床控制率22.1%、愈显率53%。Ⅲ期试验组痊愈率33.3%、愈显率64.5%;对照组痊愈率17.7%、愈显率50%。中医证候:Ⅱ、Ⅲ期中医证候疗效两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其中,Ⅱ期试验组临床痊愈率36.6%、愈显率60.5%;对照组临床痊愈率22.1%、愈显率50%。Ⅲ期试验组痊愈率29.5%、愈显率59.6%;对照组痊愈率16.1%、愈显率48.4%。
安全性研究:Ⅱ期临床研究未出现不良事件。Ⅲ期临床期间,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试验组出现1例头晕恶心,1天后自动消失,研究者判断与受试药无关。
【药理毒理】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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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防潮。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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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复合膜袋。10袋/盒。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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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月。
【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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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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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20090271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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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五○五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九子滩工业区五○五健康城
邮政编码:712000
电话号码:029-33811919 33213392
传真号码:029-33811919 33218606
注册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九子滩工业区五○五健康城
网 址:www.88505.com
说明书修订日期
药品名称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
药理毒理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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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申请号/批准号 | 规格 | 剂型/给药途径 | 上市国家/地区 | 市场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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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菀止咳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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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0五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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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2009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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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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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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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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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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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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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中药提取物备案
使用备案号 | 药品名称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 备案状态 | 备案日期 | 中药提取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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