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沙佐米
相关药品
NMPA批准适应症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伊沙佐米
- 英文名称: Ixazomib
- 其他名称: —
【适应症及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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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用于治疗先前接受过至少一种疗法的多发性骨髓瘤。
剂型 规格 胶囊 —— -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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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 成人
给药途径: 口服用法用量详情: 伊沙佐米起始剂量:在28天治疗周期的第1、8和15天,每周1次,每次口服给药4mg。来那度胺起始剂量:在28天治疗周期的第1-21天,每日1次,每次给药25mg。地塞米松起始剂量:在28天治疗周期的第1、8、15和22天给药,每次40mg。给药方案:伊沙佐米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给药28天周期(一个周期4周) 第1周第2周第3周第4周 第1天第2-7天第8天第9-14天第15天第16-21天第22天第23-28天伊沙佐米√ √ √ 来那度胺√√每天√√每天√√每天 地塞米松√ √ √ √剂量调整:表1列出了伊沙佐米减量步骤,表2提供了剂量调整指南。表1:伊沙佐米剂量减低步骤推荐起始剂量*首次减量至第二次减量至停药4mg3mg2.3mg*患者伴有中度或重度肝损害、重度肾损害或需要透析的终末期肾病(ESRD)时,建议减量至3mg。对于伊沙佐米和来那度胺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皮疹的重叠毒性,建议交替调整伊沙佐米和来那度胺的剂量。对于这些毒性,剂量调整的第一步是停用/减低来那度胺剂量。关于这些毒性的剂量减低步骤,参见来那度胺药品说明书。表2:伊沙佐米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用的剂量调整指南血液学毒性推荐措施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血小板计数<30,000/mm3●停用伊沙佐米和来那度胺直至血小板计数≥30,000/mm3。●在恢复之后,根据其药品说明书以下一个较低剂量重新服用来那度胺,并以最近使用的剂量重新服用伊沙佐米。●如血小板计数再次降至<30,000/mm3,停用伊沙佐米和来那度胺直至血小板计数为≥30,000/mm3。●在恢复之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重新服用伊沙佐米,并以最近使用的剂量重新服用来那度胺。*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500/mm3●停用伊沙佐米和来那度胺直至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500/mm3。按照临床指南,考虑加用G-CSF。●在恢复之后,根据其处方信息以下一个较低剂量重新服用来那度胺,并以最近使用的剂量重新服用伊沙佐米。●如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再次降至<500/mm3,停用伊沙佐米和来那度胺直至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500/mm3。●在恢复之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重新服用伊沙佐米,并以最近使用的剂量重新服用来那度胺。*非血液学毒性推荐措施皮疹2级或3级†●停用来那度胺直至皮疹恢复至≤1级。●在恢复之后,根据其药品说明书以下一个较低剂量重新服用来那度胺。●如果再次出现2级或3级皮疹,停用伊沙佐米和来那度胺直至皮疹恢复至≤1级。●在恢复之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重新服用伊沙佐米,并以最近使用的剂量重新服用来那度胺。*4级停用治疗方案。周围神经病变1级周围神经病变伴疼痛或2级周围神经病变●停用伊沙佐米直至周围神经病变恢复至≤1级且不伴疼痛,或恢复至患者的基线水平。●在恢复之后,以最近使用的剂量重新服用伊沙佐米。2级周围神经病变伴疼痛或3级周围神经病变●停用伊沙佐米。根据医生判断,在重新服用伊沙佐米之前,毒性一般应恢复至患者基线状况或≤1级。●在恢复之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重新服用伊沙佐米。4级周围神经病变停用治疗方案。其他非血液学毒性其他3级或4级非血液学毒性●停用伊沙佐米。根据医生判断,在重新服用伊沙佐米之前,毒性一般应恢复至患者基线状况或≤1级。●如果是由伊沙佐米引起,在恢复之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重新服用伊沙佐米。 -
人群: 老人
给药途径: 口服用法用量详情: 65~75岁的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人群: 肾功能不全者
给药途径: 口服用法用量详情: 轻中度肾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需透析的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建议减量至3mg。给药时可以无需考虑透析时间。 -
人群: 肝功能不全者
给药途径: 口服用法用量详情: 轻度肝损害患者(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ULN)和天冬氨酸转氨酶(AST)>ULN,或总胆红素>1-1.5×ULN和AST任何水平),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中度(总胆红素>1.5-3×ULN)或重度(总胆红素>3×ULN)肝损害患者,建议减量至3mg。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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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及用法用量
注意事项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