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笛口服液
- 药理分类: 治燥剂/ 滋阴润燥
- ATC分类: 呼吸系统药物/ 咽喉疾病治疗药
- 剂型: —
- 医保类型: —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否
- OTC分类: —
- 中药保护品种: 否
- 是否289品种: 否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 核准日期:2020-05-21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铁笛口服液
汉语拼音: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液体,久置有微量沉淀;气香,味甜,微苦酸。
【功能主治】
-
润肺利咽,生津止渴。用于阴虚肺热津亏引起的咽干声哑、咽喉疼痛、口渴烦躁。
【规格】
-
每支10毫升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禁忌】
- 忌食辛辣、煎炸、鱼虾等食物。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发热重,咽喉痛甚者不宜使用。
4.若声嘶日久,逐渐加重,或伴痰中带血者,应考虑咽喉严重疾病的可能,需及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 遮光,密封。
【包装】
-
【有效期】
- 24个月
【执行标准】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00024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生产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24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药品名称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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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申请号/批准号 | 规格 | 剂型/给药途径 | 上市国家/地区 | 市场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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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笛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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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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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109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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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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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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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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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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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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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中药提取物备案
使用备案号 | 药品名称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 备案状态 | 备案日期 | 中药提取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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