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药品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英文名称:Lomefloxacin Aspartate Injection
汉语拼音:Mendong’ansuan Luomeishaxing Zhusheye

【主要成分】

【化学名】

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代-3-喹啉羧酸门冬氨酸

【结构式】

【分子式】

C17H19F2N3O3·C4H7NO4

【分子量】

484.46

【性状】

本品为微黄色或微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单纯性淋病等。
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其他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规格】

2ml:0.1g(以C17H19F2N3O3计)

【用法与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每次0.2g,稀释于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滴注时间每100ml不少于60分钟,每日2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1.洛美沙星常见不良反应主要为:头痛、恶心、呕吐、光过敏、眩晕、腹泻和腹痛等。
2.洛美沙星尚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
自主性的:出汗增多、口渴、面色潮红等;
身体:疲劳、背痛、抑郁、衰弱等;
心血管:心悸、亢进、高血压、低血压、心肌梗塞、心绞痛等;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震颤、眩晕、感觉异常、抽搐、癫痫发作等;
胃肠道:消化不良、呕吐、便秘、胃肠道出血、吞咽困难等;
血液学:紫癜、淋巴结病、血小板增多症、贫血病等;
肝、肾:血清氨基酸转移酶、BUN值升高;
代谢:口渴、高血糖;
肌肉骨骼:关节痛、肌痛、腿痛性痉挛;
眼科:视觉异常、结膜炎、惧光等;
精神科:失眠症、神经质、幻觉、抑郁;
生殖系统:女性:念珠菌病、阴道炎、月经异常等;男性:附睾炎、睾丸炎。
呼吸系统呼吸道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等。
皮肤/过敏:瘙痒症、风疹、皮肤脱落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特殊感觉:味觉异常。
尿道:血尿症、结晶尿、尿频、排尿困难、无尿等。
局部:静脉炎。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适当调整剂量。
2.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3.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4.患者的尿液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5.患者尚应注意下列事宜:
(1)本品可发生中到重度光过敏反应,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几天内尽可能避免直接或间接的接触阳光及紫外光。
(2)用药后12小时避免接触阳光可减少洛美沙星带来的光毒性。
(3)出现光毒反应症状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疱、皮疹、瘙痒、皮炎等应停止用药。
(4)已出现过光毒反应的病人应避免接触阳光和紫外光,直至完全恢复。
(5)在用药前后2小时不要服用含有属或矿物质补充剂或维生素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喹诺酮类药物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十八岁以下患者禁用本品。

【老年患者用药】

药物主要通过肾排泄,肾功能障碍病人的毒性反应较大。由于老年患者肾功能易于减弱,故应监测肾功能。

【药物相互作用】

茶碱:在长期应用茶碱的临床研究中,洛美沙星茶碱浓度无显著影响。
抗酸药和硫糖铝:含有和铝的抗酸药和硫糖以及含有二价和三价离子的制剂如二脱肌酐可与洛美沙星形成络合物,干扰洛美沙星的生物利用度。
咖啡因:200mg咖啡因给予已达稳态洛美沙星血药浓度的健康志愿者,未引起具有统计意义的差异,未引起咖啡因及其主要代谢物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变化。
西咪替丁西咪替丁可干扰其他喹诺酮类药物的清除,导致半衰期及AUC的增加,西咪替丁洛美沙星间的相互作用未进行研究。
环孢菌素:环孢菌素与其他喹诺酮类合用可提高环孢菌素的血清浓度。环孢菌素与洛美沙星间的作用未进行研究。
奥美拉唑奥美拉唑多剂量给药后再给予单剂量的洛美沙星未引起显著的洛美沙星药代动力学参数变化(AUC,Cmax,Tmax),奥美拉唑药动代学变化未进行研究。
苯妥英:苯妥英缓释胶囊与洛美沙星合用5天,苯妥英药代动学参数AUC,Cmax,Cmin或Tmax未出现明显变化。洛美沙星可能不会对苯妥英的代谢产生显著作用。
特非那丁:在28个健康男性的稳态研究中,特非那丁与洛美沙星合用,心律或QT间隔期,特非那丁或洛美沙星药代动学未发生显著变化。
华法林喹诺酮类药物可提高抗凝药华法林或其衍生物的作用。这些药物合用,应严密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它凝血试验。然而,华法林洛美沙星合用达稳态条件下,凝血时间比率或华法林对映异构体药代动力学未发生显著变化。
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药物过量】

人体内用药过量的信息有限。若药物过量应进行适当支持疗法或遵医嘱。血液或腹膜透析效果甚微。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洛美沙星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对革兰氏阴性菌,革兰氏阳性菌及部分厌菌均有杀菌作用,对耐甲西林的黄色葡萄球菌、耐氨苄青霉素的流感杆菌及耐吡哌酸的大肠埃希菌及对其他药物耐药的细菌抗菌效果较好。其抗菌机制为抑制细菌DNA螺旋酶的活性,从而抑制细菌DNA转录与复制,对多种革兰氏阳性及阴性细菌均有杀菌作用。
毒理研究:
与所有喹诺酮类药物一样,洛美沙星的动物毒性试验中有下列现象:洛美沙星影响幼年动物的负重关节;大剂量给药时,如超过272mg/kg可引起啮齿动物的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狗和猫因敏感性高,较低剂量即可至中枢损害;动物中未见肾毒性,人体试验亦未发现尿结晶;动物试验中洛美沙星对血浆球蛋白有影响,在人体试验中未见此现象。
致癌作用:无毛小鼠给予洛美沙星后每2星期暴露于阳光下5次,每次3.5小时直至52星期,结果产生光毒性。给药同时给予紫外光产生皮肤癌的时间为16周,同时应用喹诺酮及紫外光的模型中,产生皮肤癌的时间范围为28至52周。同时给予洛美沙星及紫外光的鼠中,92%产生了皮肤鳞状细胞癌,为非转移性。在此模型中,单独给予洛美沙星的鼠未产生皮肤或全身肿瘤。此研究与人临床差异未知。
致突变:一个体外致突变试验表明,洛美沙星浓度>/=226μg/ml时呈弱阳性。其它两个体外致突变试验和两个体内鼠核致突变试验结果为阴性。
生殖毒性:洛美沙星在8倍口服剂量下不影响男性和女性的生殖。

【药代动力学】

本品在体内分布广,组织穿透性好,在皮肤、痰液、扁桃体、前列腺、胆囊、泪液、唾液和齿龈等组织药物浓度均达到或高于血液浓度,清除半衰期6~7小时,本品主要通过肾脏以原药形式从尿中排泄,在48小时内约70%~80%从尿中排出。丙磺舒可延迟洛美沙星的排泄,使平均曲线下面积(AUC)增大63%,平均达峰时间(tmax)延长50%,平均峰浓度(Cmax)增高4%;故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贮藏】

遮光、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包装】

安瓿装,5支/盒;10支/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501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青岛峰制药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莱西市烟台路3号
邮政编码:266600
电话号码:0532-8495389
传真号码:0532-8495605

【修订/勘误1】

总局关于修订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的公告
2017年第79号)
2017年07月05日发布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见附件1)说明书增加黑框警告,并对【适应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2),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各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品种目录
2.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6月21日
附件1
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品种目录
编号 活性成分 药品通用名称
1 诺氟沙星 诺氟沙星胶囊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
注射用乳酸诺氟沙星
谷氨酸诺氟沙星注射液
乳酸诺氟沙星注射液
诺氟沙星注射液
谷氨酸诺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注射用谷氨酸诺氟沙星
2
 
氟沙星
 
乳酸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氟沙星片
盐酸氟沙星注射液
盐酸氟沙星胶囊
注射用甲磺酸左氟沙星
乳酸氟沙星注射液
注射用乳酸氟沙星
注射用盐酸氟沙星
乳酸氟沙星片
乳酸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甲磺酸左氟沙星注射液
注射用左氟沙星
乳酸氟沙星分散片
氟沙星注射液
甲磺酸左氟沙星片
盐酸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乳酸氟沙星胶囊
氟沙星片
甲磺酸左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甲磺酸左氟沙星胶囊
盐酸氟沙星分散片
3 环丙沙星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环丙沙星
盐酸环丙沙星胶囊
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
注射用盐酸环丙沙星
盐酸环丙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环丙沙星
环丙沙星缓释片
环丙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盐酸环丙沙星注射液
4 氟沙星 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氟沙星胶囊
氟沙星注射液
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注射用氟沙星
氟沙星颗粒
氟沙星山梨醇注射液
氟沙星甘露醇注射液
氟沙星缓释片
5 氟罗沙星 氟罗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氟罗沙星注射液
氟罗沙星胶囊
氟罗沙星
氟罗沙星分散片
注射用氟罗沙星
乳酸氟罗沙星
氟罗沙星甘露醇注射液
6
 
洛美沙星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盐酸洛美沙星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盐酸洛美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盐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注射用盐酸洛美沙星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氯化注射液
注射用门冬氨酸洛美沙星
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
盐酸洛美沙星颗粒
7 培氟沙星 注射用甲磺酸培氟沙星
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
甲磺酸培氟沙星
甲磺酸培氟沙星胶囊
甲磺酸培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8 依诺沙星 注射用葡萄糖依诺沙星
依诺沙星
依诺沙星胶囊
葡萄糖依诺沙星注射液
依诺沙星分散片
依诺沙星注射液
9
 
加替沙星
 
加替沙星氯化注射液
加替沙星
注射用加替沙星
加替沙星注射液
加替沙星胶囊
加替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甲磺酸加替沙星
甲磺酸加替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加替沙星分散片
甲磺酸加替沙星氯化注射液
注射用甲磺酸加替沙星
甲磺酸加替沙星分散片
甲磺酸加替沙星胶囊
甲磺酸加替沙星注射液
盐酸加替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加替沙星
乳酸加替沙星氯化注射液
乳酸加替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盐酸加替沙星注射液
盐酸加替沙星胶囊
10 帕珠沙星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注射液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
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
11 普卢利沙星 普卢利沙星
普卢利沙星胶囊
普卢利沙星分散片
12 司帕沙星 司帕沙星
司帕沙星胶囊
乳酸司帕沙星
司帕沙星分散片
司帕沙星颗粒
13 巴洛沙星 巴洛沙星
巴洛沙星胶囊
14 托氟沙星 甲苯磺酸托氟沙星胶囊
15 莫西沙星 盐酸莫西沙星
盐酸莫西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莫西沙星注射液
16 吉米沙星 甲磺酸吉米沙星
17 安妥沙星 盐酸安妥沙星
附件2
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说明书修订总体要求
1.本次说明书修订只针对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进行,具体修订意见适用于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下的每一个具体品种。
2.本次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说明书修订主要针对【黑框警告】、【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三部分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如本次修订内容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批准的相关内容更严格、全面的,说明书应按本次修订意见修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批准的相关内容原则上不得删减,如原批准内容较本次修订意见更全面或更严格的,应保留原批准内容。
二、增加黑框警告
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警告: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和重症肌无力加剧。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包括XXXX),已有报告同时发生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参见【注意事项】),包括:
   o 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参见【注意事项】)
   o 周围神经病变(参见【注意事项】)
   o 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参见【注意事项】)
当发生这些严重不良反应(参见【注意事项】),应立即停用XXXX并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
·氟喹诺酮类药品可能会加剧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肌无力症状。已知有重症肌无力病史的患者应避免使用XXXX(参见【注意事项】)。
·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包括XXXX)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参见【注意事项】),对于属于下列适应症的患者,应在没有其他药品治疗时方可使用XXXX:
   o 急性细菌性鼻窦炎(参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o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参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o 单纯性尿路感染(参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o 急性非复杂性膀胱炎(参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注:1.对于上述的适应症,根据药品说明书仅列出批准的相关适应症。
2.“XXXX”为对应药品通用名称,下同。
三、【适应症】项增加内容
如已批准药品说明书【适应症】含“急性细菌性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单纯性尿路感染”“急性非复杂性膀胱炎”,需在相应的适应症后分别增加限制使用的提示,具体内容为:“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XXXX)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且对于一些患者,急性细菌性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单纯性尿路感染/急性非复杂性膀胱炎有自限性,应在没有其他药物治疗时方可使用XXXX。”
四、【不良反应】项应增加以下内容
严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
·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肌腱病和肌腱断裂
·QT间期延长
·过敏反应
·其他严重并且有时致命的反应
·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
·周围神经病变
·对血糖的干扰
·光敏感性/光毒性
在【注意事项】下对以上不良反应进行了详细说明。
心血管系统QT间期延长、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律失常
中枢神经系统惊厥、中毒性精神病、震颤、躁动、焦虑、头晕、意识模糊、幻觉、妄想、抑郁、恶梦、失眠癫痫发作、极少数情况可导致患者产生自杀的念头或行动
周围神经病变:感觉错乱、感觉迟钝、触物痛感、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无力,或轻触觉、痛觉、温度觉、位置觉和振动觉异常、多发性神经炎
骨骼肌肉系统:关节痛、肌痛、肌无力、张力亢进肌腱炎、肌腱断裂、重症肌无力恶化
超敏反应:荨麻疹、瘙痒及其他严重皮肤反应(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舌、喉、咽或面部水肿/肿胀)、心血管性虚脱、低血压、意识丧失、气道阻塞(包括支气管痉挛、气促及急性呼吸窘迫)、过敏性肺炎、过敏性休克
肝胆系统:肝炎、黄疸、急性肝坏死或肝衰竭
泌尿系统: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
血液系统: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或其他血液病
其他:发烧、血管炎、血清病、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血糖紊乱、光敏感性/光毒性
注:如有针对具体品种的临床试验经验和上市后监测等相关内容,请生产企业自行补充。
五、【注意事项】增加以下内容:
1.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有报告在同一患者的身体不同器官系统同时发生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通常包括:肌腱炎,肌腱断裂,关节痛,肌痛,周围神经病变和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幻觉,焦虑,抑郁,失眠,严重头痛和错乱)。这些不良反应可发生在使用XXXX后数小时至数周。任何年龄段的患者,之前没有相关风险因素,均有报告发生这些不良反应。
2.肌腱病和肌腱断裂
喹诺酮类药品,会使所有年龄段患者的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这种不良反应最常发生在跟腱,跟腱断裂可能需要手术修复。也有报告在肩、手部、肱二头肌、拇指和其他肌腱点出现肌腱炎和肌腱断裂。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发生在开始使用XXXX后数小时或数天,或结束治疗后几个月。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双侧发生。这种风险在60岁以上老年患者,服用皮质类固醇药品患者及肾脏、心脏或肺移植手术的患者中进一步增加。除了年龄和使用皮质类固醇的因素外,另可独立增加肌腱断裂风险的因素包括剧烈的体力活动,肾功能衰竭以及以前的肌腱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肌腱炎和肌腱断裂也发生在没有上述风险因素的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的患者中。肌腱断裂可发生在治疗过程中或治疗结束后;也有报告在治疗结束数月后发生肌腱断裂。在患者发生肌腱疼痛、肿胀、炎症或断裂后,应停止使用本品。在出现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迹象后,应建议患者休息,并与医生联系,换用非喹诺酮类药品。有肌腱疾病病史或发生过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
3.重症肌无力加重
喹诺酮类药品,有神经肌肉阻断活性,可能加剧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肌无力症状。上市后的严重不良事件,包括死亡和需要通气支持,以及重症肌无力患者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相关。患有重症肌无力的患者应避免使用XXXX。
4.QT间期延长
某些氟喹诺酮类药品可以使心电图的QT间期延长,少数患者可以出现心律失常。上市后监测期间自发报告接受氟喹诺酮类药品治疗的患者出现尖端扭转型室速的情况罕见。已知QT间期延长的患者、未纠正的低血患者及使用IA类(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和Ⅲ类(胺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品的患者应避免使用XXXX。老年患者更容易受药品相关的QT间期的影响。
5.过敏反应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报告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一些患者在第一次给药后即发生,有些反应可伴随有心血管系统衰竭、丧失意识、刺痛、咽或面部水肿、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严重的过敏反应需要肾上腺素紧急治疗。XXXX应在第一次出现皮疹或其他任何过敏迹象时停止使用。必要时可进行输,静脉注射类固醇,气道管理,包括插管等措施。
6.其他严重并且可能致命的反应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有出现其他严重并且可能致命的事件报告。这些事件中有些是由于过敏,有些则病因不明。这些事件可能是重度的,通常发生在多剂量给药后。临床表现可包括以下的一个或多个症状:发热、皮疹、严重的皮肤反应(例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血管炎;关节痛;肌痛;血清病;过敏性肺炎;间质性肾炎;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竭;肝炎、黄疸、急性肝坏死或肝功能衰竭;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或其他血液学异常。应在第一次出现皮疹、黄疸或任何其他过敏表现时立即停药并且采取措施。
7.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包括XXXX,已有报告会使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增加的风险,包括惊厥和颅内压增高(含假性脑瘤)以及中毒引起的精神病。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可能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包括焦躁、激动、失眠、焦虑、噩梦、偏执狂、头晕、错乱、震颤、幻觉、抑郁和自杀想法或行为。这些反应可能发生在首次用药后。如果这些反应发生在患者使用XXXX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与所有的氟喹诺酮类药品一样,已知或怀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如严重的脑动脉硬化、癫痫)或存在其他风险因素的患者(如有发作倾向或发作阈值降低)应在获益超过风险时使用XXXX。
8.周围神经病变
已有报告患者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产生罕见的感觉或感觉运动性轴索神经病,影响小和/或大的轴索,致皮肤感觉异常、感觉迟钝、触物痛感和衰弱。对于某些患者,症状可能在XXXX用药后很快发生并且可能是不可逆的。如果患者出现外周神经病变症状,包括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和/或无力,或其他感觉,包括轻触觉、痛觉、温觉、位置觉和振动觉的变化,应立即停药。有周围神经病变病史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抗生素
9.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
几乎所有的抗菌药品均出现过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的报告,包括XXXX,严重程度从轻度腹泻至严重结肠炎。抗菌药品治疗使结肠的正常菌群改变,从而导致艰难梭菌过度生长。
艰难梭菌产生的毒素A和B,是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的原因。高毒性的梭菌引起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升高,这些感染抗菌治疗无效,并可能需要结肠切除术。在接受抗生素治疗后,出现腹泻均应考虑CDAD的可能性。因为CDAD可能发生在使用抗菌药品治疗后两个月,因此仔细询问病史是必要的。
如果怀疑或证实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可能需要停止目前使用的不针对艰难梭菌的抗生素。应适当补充液体和电解质,补充蛋白质,采用针对艰难梭菌的抗生素治疗,出现临床指征时应进行手术评价。
10.对血糖的干扰
曾有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引起血糖紊乱(如症状性高血糖和低血糖)的报道,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同时口服降糖药(如优降糖/格列本脲)或使用胰岛素糖尿病患者。因此对于此类患者,建议应密切监测其血糖变化情况。如果患者在接受XXXX治疗时出现低血糖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11.光敏感性/光毒性
在使用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后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下,会发生中度至严重的光敏性/光毒性反应,后者可能表现过度的晒伤反应(例如烧灼感、红斑、水泡、渗出、水肿),常出现在暴露于光的部位(通常是颈部的“V”型区域、前臂伸肌表面、手的背部)。因此,应该避免过度暴露于光源下。发生光毒性反应时应停药。
(注:说明书其他内容如与上述修订要求不一致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

【修订/勘误2】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的公告
(2021年第44号)
发布时间:2021-03-23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21年6月17日前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
四、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应严格遵医嘱用药。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本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
国家药监局
2021年3月18日
附件
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说明书修订总体要求
1.本次说明书修订只针对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进行,具体修订意见适用于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下的每一个具体品种。
2.本次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说明书修订主要针对【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老年用药】三部分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如本次修订内容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的相关内容更严格、全面的,说明书应按本次修订意见修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的相关内容原则上不得删减,如原批准内容较本次修订意见更全面或更严格的,应保留原批准内容。
二、【不良反应】项下应增加以下内容
1.严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
主动脉瘤和主动脉夹层的风险
三、【注意事项】项下增加以下内容
主动脉瘤和主动脉夹层的风险
流行病学研究报告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后两个月内主动脉瘤和主动脉夹层的发生率增加,尤其是老年患者。风险增加的原因尚未确定。对于已知患有主动脉瘤或主动脉瘤高风险的患者,仅在没有其他抗菌治疗可用的情况下,使用XXXX。
四、【老年用药】项下增加以下内容:
流行病学研究报告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后两个月内主动脉瘤和主动脉夹层的发生率增加,尤其是老年患者。(见【注意事项】)。
(注:说明书其他内容如与上述修订要求不一致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
  • 药品名称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

  • 结构式

  • 分子式

  • 分子量

  • 性状

  • 适应症

  • 规格

  • 用法与用量

  • 不良反应

  • 禁忌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儿童用药

  • 老年患者用药

  • 药物相互作用

  • 药物过量

  • 药理毒理

  • 药代动力学

  • 贮藏

  • 包装

  • 有效期

  • 批准文号

  • 生产企业

  • 修订/勘误1

  • 修订/勘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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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 上市企业数 65
  • 国产上市企业数 65
  • 进口上市企业数 0
批准文号 药品名称 规格 剂型 生产单位 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类型 国产或进口 批准日期
国药准字H20059511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2ml:0.1g(以C17H19F2N3O3计)
注射剂
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化学药品
国产
2020-09-10
国药准字H20063972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2ml:0.1g(以C17H19F2N3O3计)
注射剂
山东辉成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辉成药业有限公司
化学药品
国产
2021-06-25
国药准字H20056038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2ml:0.1g(以C17H19F2N3O3计)
注射剂
江西保利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保利制药有限公司
化学药品
国产
2022-07-16
国药准字H20058222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2ml:0.1g(以C17H19F2N3O3计)
注射剂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化学药品
国产
2020-11-03
国药准字H20063808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5ml:0.2g(按C17H19F2N303计)
注射剂
上海六合堂生物科技项城制药有限公司
化学药品
国产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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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公司名称 申请号/批准号 规格 剂型/给药途径 上市国家/地区 市场状态 日期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江西保中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56038
2ml:100mg
注射剂
中国
在使用
2022-07-16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59511
2ml:100mg
注射剂
中国
在使用
2020-09-10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山东辉成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63972
2ml:100mg
注射剂
中国
在使用
2021-06-25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南京海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53645
5ml:200mg
注射剂
中国
已过期
2010-09-30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原研药港生物制药(沈阳)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64994
2ml:100mg
注射剂
中国
在使用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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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药品规格: 4367
中标企业: 104
中标省份: 31
最低中标价0.12
规格:100mg
时间:2015-09-25
省份:四川
企业名称: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中标价0
规格:100ml:200mg/5g
时间:2023-08-15
省份:湖南
企业名称: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转化系数 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元) 价格(元) 生产企业 投标企业 省份 公布时间 网页链接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胶囊剂
200mg
20
1.13
22.66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江苏
2010-02-12
盐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注射剂
100ml:400mg/5g
1
23.24
23.24
黑龙江博宇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
2010-02-12
注射用盐酸洛美沙星
注射剂
200mg
1
11.72
11.72
福安药业集团湖北人民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
2010-02-12
注射用盐酸洛美沙星
注射剂
200mg
1
14.24
14.24
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
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
甘肃
2009-12-23
盐酸洛美沙星滴耳液
外用液体剂
5ml:15mg
1
7
7
山东辰欣佛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
200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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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中采购情况

中选企业

0

最高中选单价

0

最高降幅

中选批次

0

最低中选单价

0

最低降幅

药品名称 中选企业 剂型 规格包装 采购周期 中选价格(元) 国家集采批次 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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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评价

  • 通过厂家数 0
  • 通过批文数 0
  • 参比备案数 0
  • BE试验数 0
企业 品种 规格 剂型 过评情况 过评时间 注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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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研发现状

药物名称 研发代码 首家研发企业 参与研发企业 治疗领域 适应症(中) 全球最高研发阶段 中国最高研发阶段 靶点(简化靶点)
洛美沙星
汽巴;日本千寿制药;盐野义
眼科
青光眼;眼部疾病
查看 查看
bacterial DNA gyrase
洛美沙星
DM-10;NY-198;SC-47111;SC-47111A
百科达药厂;盐野义
感染
细菌感染;细菌性尿路感染;下呼吸道感染
查看 查看
bacterial DNA gyr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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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 申办企业数 81
  • 新药申请数 0
  • 仿制药申请数 95
  • 进口申请数 0
  • 补充申请数 11
受理号 药品名称 CDE企业名称 申请类型 注册类型 承办日期 状态开始日期 办理状态 审评结论
Y0412891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西安博森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仿制
6
2004-10-28
2005-05-09
已发批件陕西省
查看
CYHS0502231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仿制
6
2005-04-21
2005-12-22
已发批件湖北省
查看
Y0416190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江西保利制药有限公司
仿制
6
2004-12-22
2005-07-01
已发批件江西省
查看
CYHS0603471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仿制
6
2006-05-24
2008-11-28
制证完毕-已发批件江苏省 EF784217309CN
查看
CYHS0502070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广东罗浮山药业有限公司
仿制
6
2005-04-13
2005-12-22
已发批件广东省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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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 申办企业数 0
  • Ⅰ期临床试验数 0
  • Ⅱ期临床试验数 0
  • Ⅲ期临床试验数 0
  • Ⅳ期临床试验数 0
登记号 试验专业题目 药物名称 适应症 试验状态 试验分期 申办单位 试验机构 首次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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