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10年12月10日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甲磺酸吉米沙星
英文名称:Gemifloxacin mesylate Tablets
汉语拼音:Jiahuangsuan Jimishaxing Pian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吉米沙星,其化学名称为:(R,S)-7-(3-氨甲基-4-(Z)-甲亚胺基-1-吡咯烷基)-1-环丙基-6-氟-1,4-二氢-4--1,8-二氮杂萘-3-羧酸甲磺酸盐倍半水合物。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8H20FN5O4·CH4O3S·1 1/2H2O
分子量:512.49

【性状】

本品为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浅棕色。

【适应症】

本品用于由以下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的治疗。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副流感嗜血杆菌或粘膜炎莫拉氏菌等敏感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发作。
2.社区获得性肺炎
肺炎链球菌(包括多药抗性菌株(MDRSP))*、流感嗜血杆菌、粘膜炎莫拉氏菌、肺炎衣原体或肺炎支原体等敏感菌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
3.急性鼻窦炎
肺炎链球菌(包括多药抗性菌株(MDRSP))*、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克雷伯氏菌、黄色葡萄球菌等敏感菌引起的急性鼻窦炎。
*MDRSP,多药抗性肺炎链球菌包括前面已知的PRSP(抗青霉素肺炎链球菌)的分离物,及抗以下抗生素的两种或多种的菌株:青霉素、第2代头孢菌素,例如,头孢呋辛,大环内酯、四环素及TMP/SMZ。

【规格】

320mg[以C18H20FN5O4计]

【用法用量】

口服。可与食物同服或不与食物同服,应用随意量的液体完整吞服。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320mg,详见下表。
本品的推荐给药方案
适应症 剂量 疗程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每日一片320mg 5天
社区获得性肺炎 每日一片320mg 7天
急性鼻窦炎 每日一片320mg 5天
本品不应超过推荐的剂量及时程。
肾功能不全患者
肌酐清除率>40mL/min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40mL/min的患者建议进行剂量调整。下表提供了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指导原则。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推荐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剂量
>40 见通常的用法
≤40 160mg q24h
需要常规血液透析的患者或连续腹膜透析的患者应当给予160mg q24h。
当血清肌酐浓度未知时,以下公式可用于估算肌酐清除率。
男性:肌酐清除率(mL/min)=[体重(kg)×(140-年龄)]/[72×血清肌酐(mg/dL)]
女性:0.85×男性的计算值
肝功能不全患者的使用
有轻度(Child-Pugh A级)、中度(Child-Pugh B级)或严重(Child-Pugh C级)的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不良反应】

文献资料介绍:
在本品临床研究中,6775名患者接受每日剂量为320mg的吉米沙星治疗。另外,在临床药理学研究中,1797名健康志愿者及81名肾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接受单剂量或多剂量的吉米沙星。在临床试验中患者发生的大多数不良反应被认为是轻度至中度的。
2.2%的患者因不良反应(可能或很可能的)停用吉米沙星,主要由于药疹(0.9%)、恶心(0.3%)、腹泻(0.3%)、荨麻疹(0.3%)及呕吐(0.2%)。参比抗生素因不良反应停止用药的占总体的2.1%,主要由于腹泻(0.5%)、恶心(0.3%)、呕吐(0.3%)及药疹(0.3%)。
接受320mg吉米沙星与参比药物(β-内酰胺类抗生素大环内酯类及其他氟喹诺酮类)的患者发生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分类为可能或很可能的且频率≥1%的如下:腹泻分别为3.6%和4.6%;药疹分别为2.8%和0.6%;恶心分别为2.7%和3.2%;头痛分别为1.2%和1.5%;腹痛分别为0.9%和1.1%;呕吐分别为0.9%和1.1%;眩晕分别为0.8%和1.5%;味觉错乱分别为0.3%和1.9%。
吉米沙星似乎有低的光敏感性。在临床研究中,与治疗相关的光敏感性发生率仅占患者的0.039%(3/7659)。
在接受320mg吉米沙星的患者中发生的其他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可能或很可能相关的),发生率在0.1%-1%的如下:腹痛、食欲缺乏、关节痛、便秘、皮炎、眩晕、口干、消化不良、疲劳、胃肠胀气、真菌感染、胃炎、生殖器念珠菌病、高血糖症、失眠、念珠菌病、瘙痒、嗜睡、味觉异常、血小板增多症、震颤、阴道炎及呕吐。
临床研究中报道的其他不良反应,有潜在的临床显著性、认为与药物可能有关系的、且发生率小于患者的0.1%的是:尿异常、贫血、无力、背痛、胆红素血症、呼吸困难、湿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脸红、胃肠炎、粒细胞减少症、潮热、GGT增高、腿痛性痉挛、肌痛、神经质、非特异性胃肠道紊乱、疼痛、咽炎、肺炎、溶血症、震颤、眩晕及视觉异常。
在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发作(ABECB)及社区获得性肺炎(CAP)的临床试验中,药疹的发生率如下(表3):
吉米沙星治疗的患者的药疹发生率(按临床适应症分组)
  ABECB(5天)N=2284 CAP(7天)N=643
  n/N % n/N %
总数 27/2284 1.2 26/643 4.0
女性<40岁 NA*   8/88 9.1
女性≥40岁 16/1040 1.5 5/214 2.3
男性<40岁 NA*   5/101 5.0
男性≥40岁 11/1203 0.9 8/240 3.3
*此类患者数量不足,无分析意义。
实验室变化
多剂量服用吉米沙星的患者出现实验室异常的百分数列在下面。这些异常是否与吉米沙星有关尚未知。
临床化学:ALT升高(1.5%)、AST升高(1.1%)、肌酸磷酸激酶升高(0.6%)、升高(0.5%)、降低(0.3%)、γ-谷氨酰胺转移酶升高(0.5%)、碱性磷酸酶升高(0.3%)、总胆红素升高(0.3%)、血尿素氮升高(0.3%)、降低(0.2%)、白蛋白降低(0.3%)、血清肌酐升高(0.2%)、总蛋白下降(0.1%)及升高(<0.1%)。
CPK升高的发生率不高,应用吉米沙星的为0.8%,应用参比药的为0.4%。
血液学:血小板升高(0.9%)、嗜中性粒细胞升高(0.5%)、红细胞压积增大(0.1%)、血红蛋白升高(0.1%)红细胞升高(0.1%)。
.在临床研究中,约7%吉米沙星治疗的患者在进入研究前有升高的ALT值。这些患者中,约10%在治疗访问期间显示进一步的升高,5%在治疗访问结束时显示进一步的升高。这些患者中无发生肝细胞黄疸的证据。在参比药物中,约6%的患者在进入研究前有升高的ALT值。这些患者中,约7%在治疗访问期间显示进一步的升高,4%在治疗访问结束时显示进一步的升高。
在临床研究中,638名接受单剂量640mg的吉米沙星或250mg b.i.d环丙沙星连续3天,吉米沙星ALT升高的发生率为3.9%,环丙沙星为1.0%。在研究中,两名患者ALT升高到正常值上限的8-10倍。这些升高无症状且可逆。

【禁忌】

本品禁用于对吉米沙星、氟喹诺酮类抗生素或产品中任何其他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注意事项】

警告
本品在儿童、青少年(年龄未满18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尚未建立。
QT影响
吉米沙星可能会延长一些患者的QT间期。吉米沙星应当避免有QT间期延长史的患者、有未治疗的电解质紊乱的患者(低血或低血)及接受ⅠA类(如喹尼丁、普鲁卡因胺)或Ⅲ类(胺酮、甲磺胺心安)等抗心律失常药的患者使用。
尚未进行吉米沙星与可延长QT间期药物(如红霉素抗精神病药及三环类抗抑郁药)之间的药动学研究。当吉米沙星与这些药物一同使用,以及有进行性心律失常前期,例如心动过缓或急性心肌缺血患者使用时应当谨慎。在多达6775名使用吉米沙星治疗的患者,包括653名同时使用已知可延长QT间期药物的患者及5名低血症患者,无因QT延长的心血管迁移或死亡事件发生。
QT延长发生的可能性可能会随药物剂量的增加而增加。因此,不应超过推荐剂量,特别是肾或肝损伤患者,其Cmax及AUC可能略有升高。QT延长可能导致发生室性心律失常包括torsades de poites的危险增加。QT间期的最大变化发生在口服吉米沙星后5-10h。
超敏反应:
在接受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中有发生严重及偶尔致命的超敏反应的报道。这些反应可能发生在口服第一个剂量后。有些反应伴随循环衰竭、低血压/休克癫痫发作、失去知觉、麻刺感、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舌头、喉或面部水肿/肿胀)、气道阻塞(包括支气管痉挛、呼吸短促及急性呼吸痛苦)、呼吸困难荨麻疹、刺痒及其他严重皮肤反应发生。
当出现以上即时型Ⅰ型过敏性皮疹征象或任何其他超敏反应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止吉米沙星治疗。应评价是否需要继续氟喹诺酮的治疗。严重的急性超敏反应,应根据临床症状,采用其他药物,肾上腺素的治疗及其他复苏措施,包括吸、静脉输液、抗组胺药、皮质激素类及气道处置等。
已报道的接受氟喹诺酮类药物发生严重及偶尔发生的致命事件,有些是由于超敏反应及/或不确定的病因引起的。这些事件可能是严重的,通常发生在多剂量给药后。临床表现通常包括重新开始发热及以下反应中的一种或多种:药疹或严重皮肤反应(如,毒性表皮坏死)、Steven-Johnson综合征,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黄疸性肝炎,急性肝坏死或肝衰,溶血性贫血或发育不全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凡科尼综合征及/或其他血液学异常。
外周神经病:
罕见的感觉或感觉运动轴突多神经病影响小和/或大轴突,导致感觉异常,感觉减退,感觉迟钝和虚弱在服用喹诺酮病人中已有报道。
对跟腱的影响:
有报道服用氟喹诺酮药物的患者发生肌腱炎及肩、手、跟腱的断裂,需要进行外科修复,或导致较长时间的失去功能。上市后调查报告指出同时服用可的松类甾体药物危险性增加,特别是年龄大的病人。如果服用吉米沙星的患者发生疼痛、炎症或跟腱断裂,应中断治疗。患者应休息,节制锻炼,直至跟腱炎或跟腱断裂的诊断排除。跟腱断裂可能发生在治疗期间或之后。
中枢神经系统(CNS)的影响
吉米沙星的临床研究中,对CNS的影响报道不多。象其他氟喹诺酮类一样,吉米沙星当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例如癫痫或惊厥预处置的患者时应当谨慎。尽管在吉米沙星的临床试验中未发现,但接受其他氟喹诺酮类药物的患者有发生惊厥、颅内压增加、中毒性精神病,中毒性精神病的报道。其他氟喹诺酮药物亦可能引起CNS刺激,而CNS刺激可能导致震颤、坐立不安、焦虑、轻微头痛、慌乱、幻觉、偏执及极少发生的自杀想法或行动。如果这些反应发生在服用吉米沙星的患者身上,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抗生素相关的结肠炎
几乎所有的抗生素药物包括吉米沙星均有发生伪膜性肠炎的报道,严重程度可能从轻度直至威胁生命。因此,重要的是,在服用抗生素后患者发生腹泻时应当考虑到这一诊断结果。
抗生素治疗改变了结肠的正常菌群,可能允许了棱状芽胞杆菌的过度生长。研究表明棱状芽胞杆菌产生的毒素是发生抗生素相关结肠炎的主要原因。
在已诊断出伪膜性肠炎后,应当启动治疗措施。轻度伪膜性肠炎的情况通常仅停药即可。中度至重度的情况,应考虑输液及电解质、补充蛋白质,用临床上对棱状芽胞杆菌有抗菌效果的抗菌药物治疗。
一般原则
在未证实或强烈怀疑发生细菌感染的情况下开甲磺酸吉米沙星片处方,不会给患者带来好处,且增加了产生抗药菌的危险。

在临床研究中,药物相关的药疹总发生率为2.8%。与吉米沙星相关的药疹最常见的形式是斑丘疹,严重程度从轻度至中度,0.3%外观上描述为荨麻疹。药疹通常发生于治疗开始后的第8天至第10天;60%的药疹在7天内痊愈,80%在14天内痊愈。这些发生药疹的患者中约10%描述为严重。在临床药理学研究中进行组织学评价,与非并发的疹性皮肤反应一致。且未显示光毒性、脉管炎或坏死。在临床试验中,无更严重与迁移率与死亡率相关的皮肤反应的文献实例。
药疹最常见于年龄<40岁的患者,特别是女性及绝经期后的采用激素替代疗法的女性。药疹的发生率亦与较长时间的治疗有关(>7天)。治疗时间7天以上的延长,引起除>40岁的男性小组以外的所有组别的药疹发生率的显著增加(见下表)。当治疗时患者发生药疹时,吉米沙星的治疗应当停止。
临床研究中吉米沙星治疗患者的药疹发生率
人群*按性别、年龄及治疗时程分类
性别与年龄(岁)类别 不同疗程的药疹发生率
5天 7天 10天** 14天**
女性<40 5/242(2.1%) 39/324(12.0%) 20/131(15.3%) 7/31(22.6%)
女性≥40 19/1210(1.6%) 30/695(4.3%) 19/308(6.2%) 10/126(7.9%)
男性<40 4/218(1.8%) 20/318(6.3%) 7/74(9.5%) 3/39(7.7%)
男性≥40 9/1321(0.7%) 23/776(3.0%) 9/345(2.0%) 3/116(2.6%)
总计 37/2991(1.2%) 112/2113(5.3%) 55/858(6.4%) 23/312(7.4%)
*包括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恶化及其他适应症的患者
**超过推荐的用药时程
光敏感性反应在临床研究中很少见到报道。但是,像这类药物的所有其他药物一样,建议患者应避免不必要的强日光下的曝晒或人工紫外线(如,日光灯、日光浴室),并且建议如果在明亮的阳光下,应适当使用宽谱的阳光阻挡物。如果怀疑发生了光敏反应,应当停止用药。
对肝脏的影响
给予吉米沙星320mg每日一次,肝酶升高(ALT及/或AST升高)发生率与参比抗生素药物(环丙沙星、左氟沙星、克拉霉素/头孢呋新酯、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氟沙星)相当。当患者给予吉米沙星的剂量增加到每天480mg或更高时,肝酶升高的发生率增高。
无与肝脏酶升高相关的临床症状。肝酶升高的现象在治疗停止后即消失。吉米沙星服用时不应超过推荐剂量320mg,亦不应超过其推荐的用药时间。
对于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40mL/min)的患者,必须调整给药方案。
服用吉米沙星的患者应保持足够的水分,以防形成高浓度的尿。
给患者的信息:
应当建议患者:
·抗菌药包括本品应当仅在细菌感染的治疗时使用。它们不能用于治疗病毒感染(如,普通的感冒)。当在细菌感染时开处方甲磺酸吉米沙星片时,应当告诉患者尽管在治疗早期阶段时一般会感觉好了,药还是应该按照指导的方法继续服用。遗漏剂量或不完成整个疗程可能会(1)降低即时治疗的效果(2)增加发生细菌抗药性的可能性;
·本品与药疹相关。患者如果发生药疹,应当停止用药并咨询医师;
·本品可能与超敏反应有关,包括过敏反应,甚至在单剂量给药后;患者在发生药疹或其他变应性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寻求医疗服务;
·本品可能产生心电图的变化(QT间期延长);
·本品应当避免给予服用ⅠA类(如喹尼丁、普鲁卡因胺)或Ⅲ类(胺酮、甲磺胺心安)等抗心律失常药的患者使用;
·本品在给予服用可能延长QT间期药物(如红霉素抗精神病药及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时应当谨慎;
·应当将以下情况告知医生,任何有个人及家族QT间期延长史或心律失常前期的条件,例如近期的低血症、显著的心动过缓或近期的心肌缺血;
·应将与本品同服的其他药物告知医生,包括非处方药及营养增补剂;
·如果服用本品时感觉心跳或晕厥,请与医生联系;
·本品可与饭同吃,或不与饭同吃;
·保持足够的水分,以防形成高浓度的尿;
·不要在服用本品的3小时前或2小时后服用含及/或铝或含硫酸()的制剂、含或其他属离子的多种维生素制剂,或Vides(去羟肌苷)咀嚼片/缓冲片或儿童用口服冲剂;
·本品应在服用硫糖铝前至少2小时服用。
·有喹诺酮类药物发生光毒性的报道。在临床研究中以推荐剂量使用时引发光毒性的趋势较低(3/7659)。在保持良好的临床条件情况下,避免日光或人工紫外灯(如日晒床)。如果出现日晒病反应或皮疹,与您的医生联系;
·本品可能引起眩晕;如果发生,患者应当避免开车或操作机器或从事需要精神警醒或协调的活动;
·如果发现疼痛、压痛或跟腱断裂,请停止用药并与医生联系。患者应当休息,并避免锻炼,直至排除跟腱炎或跟腱断裂诊断结果。
·给予喹诺酮类药物的患者有发生惊厥的报道;如果有曾经发生这种情况历史的,请在服用此药前告知您的医生。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多剂量给药时对健康受试者茶碱地高辛炔雌醇/左炔诺孕酮口服避孕药的多剂量药动学无影响。
本品与碳酸、西米替丁、奥美拉唑或雌激素/孕酮口服避孕药同服时,对吉米沙星的药动学产生很小的变化,认为无临床显著性。
本品与丙磺舒一同服用,导致吉米沙星的全身暴露量增加45%。
本品对进行稳态华法令治疗的健康受试者的华法令抗凝效应无显著影响。但是,因为一些喹诺酮类曾报道可提高患者的华法令及其衍生物的抗凝效果,如果喹诺酮类抗生素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一同服用时,需密切监视凝血酶原时间及其他适当的凝集试验。
喹诺酮与碱土属及过渡属形成螯合物。吉米沙星当与含有铝及的制酸剂一同服用时口服吸收显著降低。含及/或铝的制酸剂、含硫酸()的制剂、含或其他属阳离子的多种维生素制剂或Vides(去羟肌苷)咀嚼片/缓冲片或儿童用口服冲剂应当在本品服用前3h或服用后2h服用。硫糖铝不应在服用本品后2h以内服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未建立吉米沙星在怀孕妇女的安全性。吉米沙星不应给怀孕妇女服用,除非对母亲的潜在好处多于对胎儿的危险。未进行怀孕妇女的充分的、良好控制的研究。
吉米沙星可分泌于大鼠的乳汁中。无吉米沙星在人体乳汁中分泌的信息。因此,吉米沙星不应给哺乳母亲服用,除非对母亲的潜在好处高于危险。

【儿童用药】

尚未建立儿童与年龄未满18岁的青少年的安全性与有效性。氟喹诺酮类,包括吉米沙星可引起未成年动物的关节病及软骨病。

【老年用药】

吉米沙星的临床研究中,受试者总数的30%(2064)是65岁或以上,同时有12%(779)是75岁及以上者。未观察到这些受试者与年轻受试者间的总体上的有效性差异,这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年轻受试者相比相似或更低,药疹在老年患者的发生率与40岁以下的患者相比发生率更低。

【药物相互作用】

制酸剂/二价及三价阳离子:当与含铝或含的制酸剂同服时,吉米沙星的全身利用度显著降低(AUC降低85%;Cmax降低87%)。在吉米沙星给药前3h与给药后2h服用含铝、含的制酸剂或硫酸(325mg),不会显著改变吉米沙星的全身利用度。因此,含铝或含的制酸剂、硫酸()、含或其他属离子的多种维生素制剂、或Vides(去羟肌苷)咀嚼片/缓冲片或儿童用口服冲剂,不应在吉米沙星片给药前的3h或给药后的2h内服用。
碳酸(1000mg)无论在吉米沙星服药前2h或服药后2h给予,均未见吉米沙星全身利用度的显著降低。碳酸吉米沙星同时服用,导致吉米沙星暴露量小的、无临床显著性的降低[AUC(0-inf)下降21%,Cmax下降]。
硫糖铝:当在吉米沙星服药3h前给予硫糖铝(2g),吉米沙星的口服生物利用度显著下降(AUC下降53%,Cmax下降69%)。当吉米沙星给药2h后服用硫糖铝(2g),对吉米沙星的口服生物利用度无显著影响。因此吉米沙星应在服用硫糖铝至少2h前服用。
体外代谢:体外抑制研究结果表明肝脏细胞色素P450(CYP450)酶系对吉米沙星的代谢不起重要作用。因此吉米沙星不会引起通过CYP450酶系代谢的其他药物显著的体内药动学相互作用。
茶碱吉米沙星320mg处于稳态时不影响茶碱多剂量给药(300-400mg,b.i.d,健康男性受试者)的药动学。
地高辛吉米沙星320mg处于稳态时不影响地高辛的多剂量给药(每天0.25mg,健康老年受试者)的药动学。
口服避孕药:在健康女性受试者研究口服雌激素/孕酮避孕药(每日一次,21天)对吉米沙星(320mg,每日一次,连续6天)药动学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同时服用避孕药可引起吉米沙星AUC及Cmax均值下降19%及12%。这些变化不认为具有临床显著性。吉米沙星320mg处于稳态时不影响雌激素/孕酮口服避孕药的多剂量给药的药动学(30μg/150μg,每日一次,连续21天,给予健康受试者)。
西米替丁:单剂量给予320mg吉米沙星,与西米替丁每日4次连续7天共同服用,可导致吉米沙星AUC(0-inf)与Cmax的均值略有升高,分别升高10%与6%。这些升高不认为具有临床显著性。
奥美拉唑:单剂量给予320mg吉米沙星奥美拉唑40mg每日一次连续4天共同服用,吉米沙星的AUC(0-inf)与Cmax的均值略有升高,分别升高10%与11%。这些升高不认为具有临床显著性。
华法令:对进行华法令稳态治疗的健康受试者,多剂量给予吉米沙星(每日一次320mg,连续7天),吉米沙星对华法令诱导的抗凝活性无显著影响(即,凝血酶原时间的国际正常化比率)
丙磺舒:对多剂量给予丙磺舒(总剂量=4.5g)的健康受试者,单剂量给予320mg的吉米沙星吉米沙星的平均肾清除率降低了约50%,导致吉米沙星的AUC(0-inf)平均增加了45%,半衰期均值延长了1.6h。吉米沙星Cmax均值增加了8%。

【药物过量】

任何过量的征象均可对症治疗。无已知的特异性的解毒药。在急性口服过量时,应当通过诱导呕吐或通过洗胃将其排空;应仔细观察情况,对症处置,并保持适当的水分。血液透析可从血浆中移去约20%-30%口服剂量的吉米沙星
当经口给药的剂量大鼠为1600mg/kg、小鼠320mg/kg时有死亡发生。这些物种静脉注射的最低致死剂量分别为160及80mg/kg。吉米沙星给予啮齿类动物单剂量高达400mg/kg后的毒性征象包括:共济失调、嗜睡、竖毛、震颤、阵挛性惊厥。

【药理毒理】

吉米沙星一种氟喹诺酮类抗菌药。本品的抗菌作用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促旋酶(拓扑异构酶Ⅱ)和拓扑异构酶Ⅳ,从而抑制细菌DNA的复制,转录、修复过程。
吉米沙星对下列细菌具有抗菌作用:
革兰氏阳性菌:肺炎链球菌,包括多药抗肺炎链球菌株。
革兰氏阴性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多数菌株中度敏感)、卡他莫拉菌。
其他微生物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吉米沙星在Ames实验中对沙门氏细菌回复突变无致突变性。小鼠腹腔注射40mg/kg的剂量,未诱导骨髓微核;大鼠口服≥800mg/kg、静注≥40mg/kg的微核实验中可观察到骨髓微核。大鼠口服吉米沙星1600mg/kg未见诱导肝细胞中的异常DNA合成。体外实验观察到吉米沙星可诱发小鼠淋巴瘤及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
生殖毒性:雄性或雌性大鼠经口给药剂量600mg/kg/d时,AUC相当于临床推荐剂量AUC水平3至4倍,对生育力无影响。小鼠在器官形成时经口给予吉米沙星450mg/kg/d、大鼠经口给予600mg/kg/d、家兔静脉注射40mg/kg/d,可使胚胎发育迟缓,上述剂量的AUC水平分别为妇女320mg口服剂量的2、4及3倍。在大鼠出生前及出生后的发育研究中,发现发育迟缓似乎是可逆的(小鼠与家兔未进行此效应的可逆性研究)。怀孕大鼠给予8倍的临床剂量(以AUC比较)在存在亲体毒性的情况下,引起胚胎脑与眼的畸形。怀孕动物的全部无效应暴露剂量约是临床暴露剂量的0.8-3倍。
致癌作用:未在动物中进行吉米沙星长期致癌研究。裸鼠通过管饲法以100mg/kg/天的剂量经口给药暴露于模拟阳光照射下(包括UVA和UVB),每周5天,持续12个月,未观察到吉米沙星对紫外线辐射(UVR)致皮肤癌发生过程的影响。

【药代动力学】

吉米沙星的药动学在40mg至640mg的剂量范围大约呈线性。吉米沙星当进行每日剂量640mg服用7天的多剂量给药后有少量蓄积(平均蓄积<20%)。吉米沙星每日一次320mg的多剂量给药,在给药的第3天达稳态。
吸收与生物利用度
吉米沙星以口服片给药时迅速由胃肠道吸收。吉米沙星在片剂口服0.5-2h后观察到血浆浓度达峰,320mg片的绝对生物利用度平均为71%(95%CI为60-84%)。在健康受试者多剂量口服320mg后,吉米沙星的最大血浆浓度(Cmax)及全身药物暴露量(AUC(0-24))的平均值±SD分别为1.61±0.51μg/mL(范围0.70-2.62μg/mL)及9.93±3.07μg·hr/mL(范围4.71-20.1μg·hr/mL)。在呼吸道与尿道感染的患者(n=1423)身上,使用群体药动学分析测得相似的估计值,AUC(0-24hr)的几何均值为8.36μg·hr/mL,范围3.2-47.7μg·hr/mL。
当服用高脂肪餐时,320mg剂量的吉米沙星药动学无显著变化。因此,在用药时可不必考虑饮食。
分布
吉米沙星与健康受试者的血浆蛋白体外结合率约为60-70%,且与浓度无关。在多剂量给药后,在健康的老年与年轻受试者体内血浆蛋白结合率的范围在55%-73%,且不受年龄影响。肾功能不全不会显著影响与吉米沙星的蛋白结合。吉米沙星的全血/血浆浓度比为1.2:1。吉米沙星Vdss/F的几何均值是4.18L/kg(范围:1.66-12.12L/kg)。
吉米沙星口服后广泛分布于全身。
吉米沙星在支气管肺泡灌洗液的浓度超过血浆中的浓度。吉米沙星易于进入肺组织及体液。每日给予320mg的吉米沙星,在给药5天后的服药后2h,血浆、支气管肺泡巨噬细胞、上皮表面液体及支气管粘膜层的浓度列于下表:
吉米沙星在血浆与组织中的浓度(320mg口服剂量)
组织 浓度(均值±SD) 与血浆浓度的比值(均值±SD)
血浆 1.40(0.442)μg/mL  
支气管肺泡巨噬细胞 107(77)μg/g 90.5(106.3)
上皮表面液体 2.69(1.96)μg/mL 1.99(1.32)
支气管粘膜层 9.52(5.15)μg/g 7.21(4.03)
代谢
吉米沙星在肝脏以有限的程度代谢。在给药4h后,血浆中检测到的与药物相关的成分中,以原形化合物为主(约65%)。所有的形成的代谢物是少量的(<10%的口服剂量),主要是N-乙酰基-吉米沙星吉米沙星的E-型异构体及吉米沙星的氨甲酰基葡萄糖醛酸甙。细胞色素P450酶在吉米沙星的代谢中不起重要作用,且这些酶的代谢活性不被吉米沙星显著抑制。
排泄
吉米沙星及其代谢物通过两种排泄途径排泄。在健康受试者口服吉米沙星后,均值(±SD)61±9.5%的剂量经粪便、36±9.3%经尿以原形药物及代谢物的形式排泄。在320mg多剂量给药后,肾清除率均值(±SD)约为11.6±3.9L/hr(范围4.6-17.6L/hr),表明主动分泌存在于吉米沙星的肾脏排泄中。在健康受试者给予320mg后达稳态时,血浆消除半衰期的均值(±SD)约为7±2h(范围4-12h)。
特殊人群
儿童:尚未研究吉米沙星在儿童受试者中的药动学。
老年:在成年受试者中,吉米沙星的药动学不受年龄影响。
性别:当考虑到体重因素后,吉米沙星在男性受试者与女性受试者中的药动学无显著差异。群体药动学研究表明,在服用320mg吉米沙星后,健康女性患者的AUC值与男性相比高约10%。男性与女性的平均AUC分别为7.98μg·hr/mL(范围3.21-42.71μg·hr/mL)及8.80μg·hr/mL(范围3.33-47.73μg·hr/mL)。吉米沙星无需根据性别进行剂量调整。
肝功能不全:单剂量给予320mg的吉米沙星后的药动学在轻度(Child-Pugh Class A)至中度(Child-Pugh Class B)肝脏疾病患者中进行研究。这些有肝脏损伤的患者与健康志愿者相比AUC(0-inf)平均增加34%,Cmax平均增加25%。
单剂量给予320mg吉米沙星的药动学亦在有严重肝损伤(Child-Pugh Class C)的患者身上作了研究。这些肝脏损伤受试者与健康志愿者相比AUC(0-inf)平均增加45%,Cmax平均增加41%。
这些平均药动学的增加不认为具有临床显著性。在轻度Child-Pugh Class A)、中度(Child-Pugh Class B)与重度Child-Pugh Class C)的肝损伤患者的血浆消除半衰期无显著变化。对有轻度、中度、重度肝损伤患者不建议进行剂量调整。
肾功能不全:由多剂量给予320mg的群体药动学与临床药理研究结果表明,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吉米沙星的清除率下降,血浆消除延长,导致患者的AUC值平均增加70%。在药动学研究中,吉米沙星的Cmax在肾功能不全受试者中无显著改变。在肌酐清除率>40mL/min的患者中,无需进行剂量调整。建议对肌酐清除率≤40mL/min的患者进行剂量调整。
血液透析约可以从血浆中清除20-30%口服剂量的吉米沙星
潜在的光敏感性:对40名健康志愿者进行了紫外光与可见光照射后的皮肤响应研究,评价在给予吉米沙星每日一次160mg、每日一次320mg、环丙沙星500mg每日两次或安慰剂连续7天后产生红斑的最低剂量(MID)。吉米沙星对测试的6个波长中的5个(295-430nm)的光敏感性与安慰剂无显著差异。在365nm(UVA区),吉米沙星显示了与环丙沙星500mg.i.d.相似的潜在光敏感性,两种药物的潜在光敏感性显著大于安慰剂。光敏反应在吉米沙星的临床试验中极少报道(0.039%)范围的成功率。

【贮藏】

遮光、密封,1-30℃保存。

【包装】

包装材料:铝箔+PVC或PVdC水泡眼板
包装规格:①3片/板,1板/盒,②5片/板,1板/盒,③7片/板,1板/盒,④5片/板,6板/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775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
邮政编码:519020
电话号码:800-830-1238
传真号码:0756-8870128
网址:http://www.livzon.com.cn

【修订/勘误1】

总局关于修订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的公告
2017年第79号)
2017年07月05日发布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见附件1)说明书增加黑框警告,并对【适应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2),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各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品种目录
2.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6月21日
附件1
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品种目录
编号 活性成分 药品通用名称
1 诺氟沙星 诺氟沙星胶囊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
注射用乳酸诺氟沙星
谷氨酸诺氟沙星注射液
乳酸诺氟沙星注射液
诺氟沙星注射液
谷氨酸诺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注射用谷氨酸诺氟沙星
2
 
氟沙星
 
乳酸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氟沙星片
盐酸氟沙星注射液
盐酸氟沙星胶囊
注射用甲磺酸左氟沙星
乳酸氟沙星注射液
注射用乳酸氟沙星
注射用盐酸氟沙星
乳酸氟沙星片
乳酸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甲磺酸左氟沙星注射液
注射用左氟沙星
乳酸氟沙星分散片
氟沙星注射液
甲磺酸左氟沙星片
盐酸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乳酸氟沙星胶囊
氟沙星片
甲磺酸左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甲磺酸左氟沙星胶囊
盐酸氟沙星分散片
3 环丙沙星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环丙沙星
盐酸环丙沙星胶囊
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
注射用盐酸环丙沙星
盐酸环丙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环丙沙星
环丙沙星缓释片
环丙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盐酸环丙沙星注射液
4 氟沙星 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氟沙星胶囊
氟沙星注射液
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注射用氟沙星
氟沙星颗粒
氟沙星山梨醇注射液
氟沙星甘露醇注射液
氟沙星缓释片
5 氟罗沙星 氟罗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氟罗沙星注射液
氟罗沙星胶囊
氟罗沙星
氟罗沙星分散片
注射用氟罗沙星
乳酸氟罗沙星
氟罗沙星甘露醇注射液
6
 
洛美沙星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盐酸洛美沙星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盐酸洛美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盐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注射用盐酸洛美沙星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氯化注射液
注射用门冬氨酸洛美沙星
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
盐酸洛美沙星颗粒
7 培氟沙星 注射用甲磺酸培氟沙星
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
甲磺酸培氟沙星
甲磺酸培氟沙星胶囊
甲磺酸培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8 依诺沙星 注射用葡萄糖依诺沙星
依诺沙星
依诺沙星胶囊
葡萄糖依诺沙星注射液
依诺沙星分散片
依诺沙星注射液
9
 
加替沙星
 
加替沙星氯化注射液
加替沙星
注射用加替沙星
加替沙星注射液
加替沙星胶囊
加替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甲磺酸加替沙星
甲磺酸加替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加替沙星分散片
甲磺酸加替沙星氯化注射液
注射用甲磺酸加替沙星
甲磺酸加替沙星分散片
甲磺酸加替沙星胶囊
甲磺酸加替沙星注射液
盐酸加替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加替沙星
乳酸加替沙星氯化注射液
乳酸加替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盐酸加替沙星注射液
盐酸加替沙星胶囊
10 帕珠沙星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注射液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
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
11 普卢利沙星 普卢利沙星
普卢利沙星胶囊
普卢利沙星分散片
12 司帕沙星 司帕沙星
司帕沙星胶囊
乳酸司帕沙星
司帕沙星分散片
司帕沙星颗粒
13 巴洛沙星 巴洛沙星
巴洛沙星胶囊
14 托氟沙星 甲苯磺酸托氟沙星胶囊
15 莫西沙星 盐酸莫西沙星
盐酸莫西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莫西沙星注射液
16 吉米沙星 甲磺酸吉米沙星
17 安妥沙星 盐酸安妥沙星
附件2
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说明书修订总体要求
1.本次说明书修订只针对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进行,具体修订意见适用于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下的每一个具体品种。
2.本次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说明书修订主要针对【黑框警告】、【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三部分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如本次修订内容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批准的相关内容更严格、全面的,说明书应按本次修订意见修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批准的相关内容原则上不得删减,如原批准内容较本次修订意见更全面或更严格的,应保留原批准内容。
二、增加黑框警告
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警告: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和重症肌无力加剧。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包括XXXX),已有报告同时发生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参见【注意事项】),包括:
   o 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参见【注意事项】)
   o 周围神经病变(参见【注意事项】)
   o 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参见【注意事项】)
当发生这些严重不良反应(参见【注意事项】),应立即停用XXXX并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
·氟喹诺酮类药品可能会加剧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肌无力症状。已知有重症肌无力病史的患者应避免使用XXXX(参见【注意事项】)。
·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包括XXXX)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参见【注意事项】),对于属于下列适应症的患者,应在没有其他药品治疗时方可使用XXXX:
   o 急性细菌性鼻窦炎(参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o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参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o 单纯性尿路感染(参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o 急性非复杂性膀胱炎(参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注:1.对于上述的适应症,根据药品说明书仅列出批准的相关适应症。
2.“XXXX”为对应药品通用名称,下同。
三、【适应症】项增加内容
如已批准药品说明书【适应症】含“急性细菌性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单纯性尿路感染”“急性非复杂性膀胱炎”,需在相应的适应症后分别增加限制使用的提示,具体内容为:“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XXXX)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且对于一些患者,急性细菌性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单纯性尿路感染/急性非复杂性膀胱炎有自限性,应在没有其他药物治疗时方可使用XXXX。”
四、【不良反应】项应增加以下内容
严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
·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肌腱病和肌腱断裂
·QT间期延长
·过敏反应
·其他严重并且有时致命的反应
·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
·周围神经病变
·对血糖的干扰
·光敏感性/光毒性
在【注意事项】下对以上不良反应进行了详细说明。
心血管系统QT间期延长、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律失常
中枢神经系统惊厥、中毒性精神病、震颤、躁动、焦虑、头晕、意识模糊、幻觉、妄想、抑郁、恶梦、失眠癫痫发作、极少数情况可导致患者产生自杀的念头或行动
周围神经病变:感觉错乱、感觉迟钝、触物痛感、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无力,或轻触觉、痛觉、温度觉、位置觉和振动觉异常、多发性神经炎
骨骼肌肉系统:关节痛、肌痛、肌无力、张力亢进肌腱炎、肌腱断裂、重症肌无力恶化
超敏反应:荨麻疹、瘙痒及其他严重皮肤反应(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舌、喉、咽或面部水肿/肿胀)、心血管性虚脱、低血压、意识丧失、气道阻塞(包括支气管痉挛、气促及急性呼吸窘迫)、过敏性肺炎、过敏性休克
肝胆系统:肝炎、黄疸、急性肝坏死或肝衰竭
泌尿系统: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
血液系统: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或其他血液病
其他:发烧、血管炎、血清病、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血糖紊乱、光敏感性/光毒性
注:如有针对具体品种的临床试验经验和上市后监测等相关内容,请生产企业自行补充。
五、【注意事项】增加以下内容:
1.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有报告在同一患者的身体不同器官系统同时发生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通常包括:肌腱炎,肌腱断裂,关节痛,肌痛,周围神经病变和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幻觉,焦虑,抑郁,失眠,严重头痛和错乱)。这些不良反应可发生在使用XXXX后数小时至数周。任何年龄段的患者,之前没有相关风险因素,均有报告发生这些不良反应。
2.肌腱病和肌腱断裂
喹诺酮类药品,会使所有年龄段患者的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这种不良反应最常发生在跟腱,跟腱断裂可能需要手术修复。也有报告在肩、手部、肱二头肌、拇指和其他肌腱点出现肌腱炎和肌腱断裂。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发生在开始使用XXXX后数小时或数天,或结束治疗后几个月。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双侧发生。这种风险在60岁以上老年患者,服用皮质类固醇药品患者及肾脏、心脏或肺移植手术的患者中进一步增加。除了年龄和使用皮质类固醇的因素外,另可独立增加肌腱断裂风险的因素包括剧烈的体力活动,肾功能衰竭以及以前的肌腱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肌腱炎和肌腱断裂也发生在没有上述风险因素的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的患者中。肌腱断裂可发生在治疗过程中或治疗结束后;也有报告在治疗结束数月后发生肌腱断裂。在患者发生肌腱疼痛、肿胀、炎症或断裂后,应停止使用本品。在出现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迹象后,应建议患者休息,并与医生联系,换用非喹诺酮类药品。有肌腱疾病病史或发生过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
3.重症肌无力加重
喹诺酮类药品,有神经肌肉阻断活性,可能加剧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肌无力症状。上市后的严重不良事件,包括死亡和需要通气支持,以及重症肌无力患者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相关。患有重症肌无力的患者应避免使用XXXX。
4.QT间期延长
某些氟喹诺酮类药品可以使心电图的QT间期延长,少数患者可以出现心律失常。上市后监测期间自发报告接受氟喹诺酮类药品治疗的患者出现尖端扭转型室速的情况罕见。已知QT间期延长的患者、未纠正的低血患者及使用IA类(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和Ⅲ类(胺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品的患者应避免使用XXXX。老年患者更容易受药品相关的QT间期的影响。
5.过敏反应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报告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一些患者在第一次给药后即发生,有些反应可伴随有心血管系统衰竭、丧失意识、刺痛、咽或面部水肿、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严重的过敏反应需要肾上腺素紧急治疗。XXXX应在第一次出现皮疹或其他任何过敏迹象时停止使用。必要时可进行输,静脉注射类固醇,气道管理,包括插管等措施。
6.其他严重并且可能致命的反应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有出现其他严重并且可能致命的事件报告。这些事件中有些是由于过敏,有些则病因不明。这些事件可能是重度的,通常发生在多剂量给药后。临床表现可包括以下的一个或多个症状:发热、皮疹、严重的皮肤反应(例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血管炎;关节痛;肌痛;血清病;过敏性肺炎;间质性肾炎;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竭;肝炎、黄疸、急性肝坏死或肝功能衰竭;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或其他血液学异常。应在第一次出现皮疹、黄疸或任何其他过敏表现时立即停药并且采取措施。
7.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包括XXXX,已有报告会使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增加的风险,包括惊厥和颅内压增高(含假性脑瘤)以及中毒引起的精神病。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可能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包括焦躁、激动、失眠、焦虑、噩梦、偏执狂、头晕、错乱、震颤、幻觉、抑郁和自杀想法或行为。这些反应可能发生在首次用药后。如果这些反应发生在患者使用XXXX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与所有的氟喹诺酮类药品一样,已知或怀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如严重的脑动脉硬化、癫痫)或存在其他风险因素的患者(如有发作倾向或发作阈值降低)应在获益超过风险时使用XXXX。
8.周围神经病变
已有报告患者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产生罕见的感觉或感觉运动性轴索神经病,影响小和/或大的轴索,致皮肤感觉异常、感觉迟钝、触物痛感和衰弱。对于某些患者,症状可能在XXXX用药后很快发生并且可能是不可逆的。如果患者出现外周神经病变症状,包括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和/或无力,或其他感觉,包括轻触觉、痛觉、温觉、位置觉和振动觉的变化,应立即停药。有周围神经病变病史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抗生素
9.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
几乎所有的抗菌药品均出现过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的报告,包括XXXX,严重程度从轻度腹泻至严重结肠炎。抗菌药品治疗使结肠的正常菌群改变,从而导致艰难梭菌过度生长。
艰难梭菌产生的毒素A和B,是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的原因。高毒性的梭菌引起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升高,这些感染抗菌治疗无效,并可能需要结肠切除术。在接受抗生素治疗后,出现腹泻均应考虑CDAD的可能性。因为CDAD可能发生在使用抗菌药品治疗后两个月,因此仔细询问病史是必要的。
如果怀疑或证实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可能需要停止目前使用的不针对艰难梭菌的抗生素。应适当补充液体和电解质,补充蛋白质,采用针对艰难梭菌的抗生素治疗,出现临床指征时应进行手术评价。
10.对血糖的干扰
曾有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引起血糖紊乱(如症状性高血糖和低血糖)的报道,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同时口服降糖药(如优降糖/格列本脲)或使用胰岛素糖尿病患者。因此对于此类患者,建议应密切监测其血糖变化情况。如果患者在接受XXXX治疗时出现低血糖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11.光敏感性/光毒性
在使用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后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下,会发生中度至严重的光敏性/光毒性反应,后者可能表现过度的晒伤反应(例如烧灼感、红斑、水泡、渗出、水肿),常出现在暴露于光的部位(通常是颈部的“V”型区域、前臂伸肌表面、手的背部)。因此,应该避免过度暴露于光源下。发生光毒性反应时应停药。
(注:说明书其他内容如与上述修订要求不一致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

【修订/勘误2】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的公告
(2021年第44号)
发布时间:2021-03-23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21年6月17日前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
四、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应严格遵医嘱用药。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本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
国家药监局
2021年3月18日
附件
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说明书修订总体要求
1.本次说明书修订只针对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进行,具体修订意见适用于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下的每一个具体品种。
2.本次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说明书修订主要针对【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老年用药】三部分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如本次修订内容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的相关内容更严格、全面的,说明书应按本次修订意见修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的相关内容原则上不得删减,如原批准内容较本次修订意见更全面或更严格的,应保留原批准内容。
二、【不良反应】项下应增加以下内容
1.严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
主动脉瘤和主动脉夹层的风险
三、【注意事项】项下增加以下内容
主动脉瘤和主动脉夹层的风险
流行病学研究报告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后两个月内主动脉瘤和主动脉夹层的发生率增加,尤其是老年患者。风险增加的原因尚未确定。对于已知患有主动脉瘤或主动脉瘤高风险的患者,仅在没有其他抗菌治疗可用的情况下,使用XXXX。
四、【老年用药】项下增加以下内容:
流行病学研究报告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后两个月内主动脉瘤和主动脉夹层的发生率增加,尤其是老年患者。(见【注意事项】)。
(注:说明书其他内容如与上述修订要求不一致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
  • 说明书修订日期

  • 药品名称

  • 成份

  • 性状

  • 适应症

  • 规格

  • 用法用量

  • 不良反应

  • 禁忌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儿童用药

  • 老年用药

  • 药物相互作用

  • 药物过量

  • 药理毒理

  • 药代动力学

  • 贮藏

  • 包装

  • 有效期

  • 执行标准

  • 批准文号

  • 生产企业

  • 修订/勘误1

  • 修订/勘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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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 上市企业数 3
  • 国产上市企业数 1
  • 进口上市企业数 2
批准文号 药品名称 规格 剂型 生产单位 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类型 国产或进口 批准日期
H20170195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320mg
片剂
化学药品
进口
2017-04-01
H20060227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320mg
片剂
化学药品
进口
2006-06-23
H20120217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320mg
片剂
化学药品
进口
2012-05-29
H20130615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320mg
片剂
化学药品
进口
2013-09-07
H20170329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320mg
片剂
化学药品
进口
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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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公司名称 申请号/批准号 规格 剂型/给药途径 上市国家/地区 市场状态 日期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株)LG生命科学
H20060227
320mg
片剂
中国
已过期
2006-06-23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株)LG生命科学
H20170195
320mg
片剂
中国
已过期
2017-04-01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株)LG生命科学
H20120217
320mg
片剂
中国
已过期
2012-05-29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株)LG生命科学
H20130615
320mg
片剂
中国
已过期
2013-09-07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株)LG生命科学
H20120211
320mg
片剂
中国
已过期
201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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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药品规格: 183
中标企业: 2
中标省份: 28
最低中标价26.31
规格:320mg
时间:2017-03-06
省份:福建
企业名称:LG Chem,Ltd.
最高中标价0
规格:320mg
时间:2012-06-15
省份:广东
企业名称: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转化系数 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元) 价格(元) 生产企业 投标企业 省份 公布时间 网页链接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片剂
320mg
3
41.67
125
LG Chem,Ltd.
江苏
2018-03-02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片剂
320mg
3
41.77
125.3
LG Chem,Ltd.
湖南
2020-05-29
查看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片剂
320mg
3
42.03
126.09
LG Chem,Ltd.
江苏
2013-01-31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片剂
320mg
3
44.8
134.4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安徽
2012-12-30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片剂
320mg
3
41.76
125.29
LG Chem,Ltd.
福建
201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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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中采购情况

中选企业

0

最高中选单价

0

最高降幅

中选批次

0

最低中选单价

0

最低降幅

药品名称 中选企业 剂型 规格包装 采购周期 中选价格(元) 国家集采批次 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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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评价

  • 通过厂家数 0
  • 通过批文数 0
  • 参比备案数 0
  • BE试验数 0
企业 品种 规格 剂型 过评情况 过评时间 注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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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研发现状

药物名称 研发代码 首家研发企业 参与研发企业 治疗领域 适应症(中) 全球最高研发阶段 中国最高研发阶段 靶点(简化靶点)
吉米沙星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感染
细菌感染
查看 查看
吉米沙星
ARB-FV0127;LB-20304;LB-20304a;SB 265805S;SB-265805
辉瑞
炎症;感染
细菌感染;细菌性呼吸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多重耐药感染;中耳炎;肺炎;鼻窦炎
查看 查看
bacterial DNA gyrase
吉米沙星
LB-20304
感染
细菌感染;多重耐药感染
查看 查看
bacterial DNA gyrase
吉米沙星
FRP-0924;FRP-924
神经系统
神经退行性疾病
查看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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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 申办企业数 4
  • 新药申请数 0
  • 仿制药申请数 2
  • 进口申请数 2
  • 补充申请数 5
受理号 药品名称 CDE企业名称 申请类型 注册类型 承办日期 状态开始日期 办理状态 审评结论
JXHS0500061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LG Life Sciences, Ltd
进口
3.1
2005-07-25
2006-06-28
制证结束待发送-已批准
查看
JYHB1701167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LG Chem, Ltd.
补充申请
2017-09-09
2017-09-25
已备案,备案结论:无异议
JYHZ1100032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LG Life Sciences,Ltd.
进口再注册
2011-03-09
2012-06-06
制证完毕-已发批件 刘建蓉18618302102
查看
JYHB2002581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LG Chem, Ltd.
补充申请
2020-12-14
2020-12-25
已备案,备案结论:无异议
查看
JYHB0600904
甲磺酸吉米沙星片
LG Life Sciences, Ltd.
补充申请
2006-11-29
2007-04-28
已发批件 已领取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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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 申办企业数 0
  • Ⅰ期临床试验数 0
  • Ⅱ期临床试验数 0
  • Ⅲ期临床试验数 0
  • Ⅳ期临床试验数 0
登记号 试验专业题目 药物名称 适应症 试验状态 试验分期 申办单位 试验机构 首次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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