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贝枇杷胶囊
- 药理分类: 止咳平喘剂/ 止咳
- ATC分类: 呼吸系统药物/ 咳嗽和感冒用药
- 剂型: —
- 医保类型: —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否
- OTC分类: —
- 中药保护品种: 否
- 是否289品种: 否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
核准日期:2008年05月22日
修订日期:2018年07月31日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川贝枇杷胶囊
汉语拼音:Chuanbei Pipa Jiaonang
【注册商标】
-
杨济生
【成份】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辛、微苦。
【功能主治】
【规格】
-
每粒装0.2g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禁忌】
-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包装】
-
铝塑包装,12粒/板×1板/盒。
【有效期】
-
24个月。
【执行标准】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 YBZ01372008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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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20080058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郊新祺周济生路125号
邮政编码:330115
电话号码:0791-83061160
传真号码:0791-83068420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郊新祺周济生路125号
网 址:www.jsyy.com.cn
【修订/勘误1】
-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川贝枇杷制剂说明书的公告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川贝枇杷制剂(包括糖浆剂、膏剂、颗粒剂、片剂、胶囊剂)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第67号)
2020年06月09日发布
一、所有川贝枇杷制剂生产企业均应按照附件要求修订说明书,于2020年9月7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生产企业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和患者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上述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
四、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使用处方药的,应严格遵医嘱用药。
五、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上述药品的生产企业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川贝枇杷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2.川贝枇杷糖浆(颗粒)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3.川贝枇杷膏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4.川贝枇杷片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国家药监局附件1
2020年6月5日
川贝枇杷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
监测数据显示,川贝枇杷制剂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胃不适、头晕、皮疹、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二、【禁忌】项应当增加: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
1.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修订/勘误2】
-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疏清颗粒等17种药品由处方药转化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一并发布。
请相关企业在2020年10月6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双跨品种的处方药说明书可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品种名单
2.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国家药监局附件1
2020年7月1日
品种名单序号 品 名 规 格(组成) 分类 备注 双跨
申报类别1 疏清颗粒 每袋装3克 甲类 2 消疲灵颗粒 每袋装6克(无蔗糖) 乙类 3 七叶神安分散片 每片重0.28克(含三七叶总皂苷50毫克) 甲类 双跨 1类 4 翘栀牙痛颗粒 每袋装15克 甲类 5 藿香正气胶囊 每粒装0.5克 甲类 双跨 1类 6 十滴水胶丸 每粒装0.25克 乙类 7 雪梨止咳糖浆 甲类 8 复方益母胶囊 每粒装0.42克 甲类 9 抗菌消炎胶囊 每粒装0.52克 甲类 10 六味地黄咀嚼片 每片重1.0克(每3片相当于原生药材5克) 乙类 双跨 1类 11 百令片 每片重0.44克 乙类 双跨 1类 12 芩连胶囊 每粒装0.44克 甲类 双跨 1类 13 葛根汤片 每片重0.4克 甲类 14 八珍片 每片重0.4克 乙类 双跨 1类 15 川贝枇杷胶囊 每粒装0.2克 甲类 16 健脾糕片 每片重0.5克 甲类 17 六味补血胶囊 每粒装0.48克 甲类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川贝枇杷胶囊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川贝枇杷胶囊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每粒装0.2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川贝枇杷制剂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部不适、皮疹、瘙痒、头晕等不良反应报告。
[禁忌]
1.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烧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
10.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说明书修订日期
药品名称
注册商标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修订/勘误1
修订/勘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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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申请号/批准号 | 规格 | 剂型/给药途径 | 上市国家/地区 | 市场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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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贝枇杷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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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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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2008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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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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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囊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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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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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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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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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中药提取物备案
使用备案号 | 药品名称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 备案状态 | 备案日期 | 中药提取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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