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18年02月02日;2018年05月08日
修改日期:2018年11月30日;2019年04月12日,2019年10月28日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商品名称:艾力雅/EYLEA
英文名称:Aflibercept Intravitreous Injection
汉语拼音:A'boxipu Yannei Zhusherongye

【成份】

活性成份为阿柏西普。通过重组DNA技术由中国仓鼠卵巢(CHO)K1细胞生产的融合蛋白,该融合蛋白是由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VEGFR)胞外结构域(即VEGFR1 Ig2区和VEGFR2 Ig3区)与人IgG1的Fc结构域融合后形成的同源二聚体糖蛋白。
辅料为聚山梨酯20、磷酸二氢一水合物、磷酸氢二七水合物、氯化、蔗糖和注射用水。

【性状】

澄清、无色至淡黄色的等渗溶液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的:
·新生血管(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nAMD);
·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

【规格】

40mg/ml,每瓶可抽取体积为0.1ml,相当于4mg阿柏西普

【用法用量】

本品仅供眼玻璃体内注射用。
必须且只能由具备丰富玻璃体内注射经验的医生注射本品。
剂量
新生血管(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mg阿柏西普,相当于50微升。
本品治疗方式为初始3个月,连续每月注射一次,然后治疗间隔延长至每两个月注射一次。
根据医生对视力和/或解剖学结果的判断,维持两个月的治疗间隔或进一步延长治疗间隔,可按照治疗和延长给药方案,将治疗时间间隔在原两个月间隔的基础上,按2周或4周的增量延长以维持稳定的视力和/或解剖学结果,最长不超过16周。如果视力和/或解剖学结果出现恶化,则应缩短治疗时间间隔至前12个月治疗的最短间隔每两个月注射一次。
注射间期内无需进行监测。根据治疗医生判断,监测时间安排可能比既定的注射访视更频繁。
尚未研究两次注射之间超过四个月的治疗间隔(参见临床试验章节)
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mg阿柏西普,相当于50微升。
本品治疗方式为初始5个月连续每月注射一次给药,然后每两个月注射一次。注射间期内无需进行监测。
本品治疗12个月后,可根据视力和/或解剖学结果延长治疗间隔。如按照治疗和延迟给药方案,可将治疗时间间隔逐步延长以维持稳定的视力和/或解剖学结果,但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数据支持在此类给药间隔时长方面所得出的结论。如果视力和/或解剖学结果出现恶化,则应缩短治疗时间间隔。
因此,应由治疗医生确定监测时间安排,而且可能比既定的注射时间更频繁。
如果视力和解剖学结果提示患者没有从继续治疗中获益,则需要终止治疗。
特殊人群
肝功能和/或肾功能损伤
尚未在肝功能和/或肾功能损伤的患者中专门针对本品开展特定研究。
现有数据表明,无需在这些患者中调整本品剂量(详见【药代动力学】)。
老年人群
无须特殊考虑。75岁以上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
儿童与青少年(18岁以下)
尚未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确立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在患有新生血管(湿性)nAMD和DME的儿科人群中使用过本品。
给药方法
须由具备丰富玻璃体内注射经验的医生按照医学标准和相关指南执行玻璃体内注射。一般而言,必须确保充分麻醉和无菌,包括使用局部广谱抗生素(如:在眼周皮肤、眼睑和眼表面使用聚维酮)。推荐使用外科手术的手部消毒、无菌手套、无菌手术单和无菌开睑器(或类似器具)。
应从角巩膜缘后3.5-4.0mm处,对准眼球中心进针,避免水平进针伤及晶状体,直至进入玻璃体腔。然后给予本品0.05ml;后续注射应在不同的巩膜部位进行。
玻璃体内注射之后应立刻监测患者的眼内压是否升高。适宜的监测措施可包括视神经乳头灌注检查或眼压测量。如必要,应配有无菌设备进行穿刺。
玻璃体内注射后,应告知患者及时报告提示眼内炎的任何症状(如:眼痛、眼睛红肿、畏光、视物模糊)或视网膜脱离的任何症状。
每瓶注射液仅可用于单眼单次治疗。
每瓶注射液中含有的剂量超出了推荐使用剂量(2mg阿柏西普)。瓶中的可抽取体积(100微升)不会全部用完。注射之前应排出多余液体。注射瓶中全部液体将导致药物过量。缓慢推动柱塞可以将气泡与多余药品一同排出,此时圆顶柱塞的圆柱体基底与注射器上的黑色给药线对齐(相当于50微升,即:2mg阿柏西普)。

注射之后,必须丢弃任何未使用的产品。
关于给药前药品的处置,详见【注意事项】。
西林瓶的使用说明
1.取下塑料盖并对瓶子的胶塞外部进行消毒。
2.将盒中提供的18G、5微米过滤针头连接于1ml无菌鲁尔接头注射器。
3.将过滤针头插入到瓶胶塞中央位置,直至针头完全进入瓶中并且尖端到达瓶子底部或底部边缘。
4.无菌环境下,将本品瓶中的所有内容物抽入到注射器中,保持瓶子处于正立位置,稍微倾斜,以便于完全吸出。为了防止进入气泡,确保过滤针头的斜角浸没在液体中。在抽吸过程中保持瓶子倾斜,确保过滤针头的斜角浸没在液体中。

5.当瓶子抽空时,确保柱塞杆充分抽回,以完全排空过滤针头。
6.取下过滤针头并恰当处置。
备注:过滤针头不能用于玻璃体内注射。
7.使用无菌技术,将30Gx1/2英寸注射针头牢固安装在鲁尔注射器尖端上。

8.将注射器与针头朝上,检查注射器是否有气泡。如果有气泡,用手指轻轻敲打注射器,直至气泡升至顶部。

9.轻轻按压柱塞杆,以排出所有气泡同时排出过量本品,这时柱塞头与注射器上标记0.05ml的刻度对齐。

10.每瓶仅供单次使用。如果对侧眼需要治疗,必须使用一瓶新的注射溶液,并且对侧眼在给予本品之前要更换无菌区、注射器、手套、手术单、开睑器、过滤器和注射针。
应按照当地法规处置任何未使用的药品或废弃材料。

【不良反应】

安全性特征总结
在8项Ⅲ期临床研究中,共计3,102位患者组成了安全性人群。其中,2,501位患者接受了本品推荐剂量(2mg)的治疗。
玻璃体内注射本品时,出现与注射操作相关的研究眼眼部严重不良反应的频率不到1/1,900。这些严重不良反应包括盲、眼内炎、视网膜脱离、外伤性白内障、白内障、玻璃体出血、玻璃体脱离、眼内压升高(详见【注意事项】)。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发生率至少为5%)为结膜出血(25%)、视力下降(11%)、眼痛(10%)、白内障(8%)、眼内压升高(8%)、玻璃体脱离(7%)、玻璃体飞蛾症(7%)。
不良反应列表
下述安全性数据包括源自8项Ⅲ期临床研究适应症为新生血管(湿性)nAMD(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CRVO(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BRVO(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DME(糖尿病性黄斑水肿)及mCNV(病理性近视继发脉络膜新生血管)且与注射操作或药品具有潜在因果关系的所有不良反应。
按系统器官分类及频率列出了不良反应。频率的定义如下:
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
在每个频率组中,按照严重程度的高低,降序排列药物不良反应。
1:Ⅲ期临床试验(多个适应症包括nAMDDME的Ⅲ期临床试验的合并数据)或者上市后监测期间报告的所有治疗期间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
系统器官分类 非常常见 常见 少见 罕见
免疫系统疾病     超敏反应***  
眼器官疾病 视力下降、
结膜出血、
眼痛
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
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
视网膜变性、
玻璃体出血、
白内障、
皮质性白内障、
核性白内障、
囊内性白内障、
角膜糜烂、
角膜磨损、
眼内压升高、
视物模糊、
玻璃体飞蛾症、
玻璃体脱离、
注射部位疼痛、
眼部异物感、
流泪增加、
眼睑水肿、
注射部位出血、
点状角膜炎、
结膜充血、
眼部充血
眼内炎**、
视网膜脱离、
视网膜破裂、
虹膜炎、
葡萄膜炎、
虹膜睫状体炎、
晶体混浊、
角膜上皮缺损、
注射部位刺激、
眼感觉异常、
眼睑刺激、
前房性闪光、
角膜水肿
盲、
外伤性白内障、
玻璃体炎、
前房积脓
* 该不良反应已知与新生血管(湿性)nAMD相关。仅在新生血管(湿性)nAMD研究中观察到。
** 培养物阳性眼内炎和培养物阴性眼内炎。上市后监测期间有严重眼内炎症的报告。
*** 上市后监测阶段报告的超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荨麻疹以及几例个别的严重过敏/过敏样反应。
选定不良反应的描述
在年龄相关性AMD的Ⅲ期临床研究中,接受抗血栓药物治疗的患者结膜出血的发生率增加。接受雷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和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之间,发生率的增加相当。
动脉血栓栓塞事件(ATEs)是与全身性VEGF抑制存在潜在相关性的不良事件。玻璃体内注射VEGF抑制剂后,理论上存在发生卒中及心肌梗死等动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
在nAMD、DME等多个眼底疾病人群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动脉血栓栓塞事件的发生率较低。在各适应症研究中,阿柏西普组与相应对照组之间未见明显的组间差异。
同所有的治疗性蛋白质药物一样,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有潜在出现免疫反应的可能。

【禁忌】

对活性成份阿柏西普或本品中任一辅料过敏。
活动性或疑似眼部或眼周感染。
严重的活动性眼内炎症。

【注意事项】

与玻璃体内注射相关的反应
玻璃体内注射,包括玻璃体内注射本品,都可能引起眼内炎、眼内炎症、孔源性视网膜脱离、视网膜破裂以及医源性外伤性白内障(详见【不良反应】)。使用本品时,必须始终使用合格的无菌注射技术。此外,注射后一周内应对患者进行监测,以便在出现感染时能够及早给予治疗。应指导患者在出现任何提示有眼内炎的症状、视网膜脱离或上述任何事件的情况下及时进行报告。
眼内压升高
玻璃体内注射后的60分钟内,包括玻璃体内注射本品,曾观察到眼内压升高(详见【不良反应】)。既往有报道过反复玻璃体内给予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抑制剂后眼内压持续增加。对于青光眼控制不佳的患者,需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当眼内压大于等于30mmHg时,不得注射本品)。因此,在所有情况下,必须监测眼内压和视神经乳头的血流灌注,并进行恰当处理。
免疫原性
作为治疗用蛋白质药物,本品有潜在的免疫原性(详见【不良反应】)。在Ⅲ期临床试验中,治疗前本品各组的免疫反应发生率均约为1%至3%。给予本品后24-100周,患者中的本品抗体检出率也相似。患者中无论有无免疫反应对本品的疗效或安全性无影响。应告知患者报告眼内炎的任何体征或症状,如:疼痛、畏光或发红,这可能是过敏反应的临床体征。
全身反应
曾有玻璃体内注射VEGF抑制剂之后出现全身不良事件的报告,包括非眼部出血和动脉血栓栓塞事件(动脉血栓栓塞事件定义为非致死性卒中、非致死性心肌梗死或血管性死亡,包括不明原因的死亡)。在新生血管(湿性)nAMD研究中,合并本品治疗组在第一年的血栓栓塞事件发生率为1.8%(32/1824位患者)。在DME研究中,从基线至52周本品联合治疗组患者的动脉血栓栓塞事件发生率为3.3%(578例中的有19例),对照组为2.8%(287例中的有8例);从基线至100周本品联合治疗组患者的动脉血栓栓塞事件发生率为6.4%(578例中的有37例),对照组为4.2%(287例中的有12例)。在理论上这些事件可能与VEGF抑制有关。在过去6个月有中风或短暂脑缺血发作或心肌梗死的DME患者中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数据有限。因此对这些患者的治疗应谨慎。
其它
如针对新生血管(湿性)nAMD、DME的其他玻璃体内抗-VEGF治疗,如下情况亦具有适用性:
·对使用本品进行双眼同时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系统研究(详见【临床试验】)。如果同时进行双侧眼治疗,可能会导致全身暴露量增加,从而有可能增加全身不良事件的风险。
·合并使用其他抗VEGF(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类产品。
尚无本品与其他抗VEGF类产品(全身或眼部)合并使用方面的数据。
·对新生血管(湿性)nAMD进行抗VEGF治疗之后,与发生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相关的风险因素包括大面积的和/或高度隆起的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具有这些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风险因素的患者使用本品治疗时,须谨慎。
·在孔源性视网膜脱离患者或3期或4期黄斑裂孔患者中,拒绝给予治疗。
·如果出现视网膜裂孔,则应暂停给药,只有在裂孔得到充分修复之后方可恢复治疗。
·若出现如下情形,则应暂停给药并且恢复治疗的时间不得早于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
  o 与视力末次评估相比,最佳矫正视力(BCVA)的下降≥30个字母;
  o 累及中心凹的视网膜下出血,或者出血面积占总病变面积的50%及以上。
·如果已执行或计划执行眼内手术,则应在手术前后的28天内暂停给药。
·本品不得用于妊娠期妇女,除非潜在的获益超过了对胎儿的潜在风险(详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于育龄期妇女而言,在初次给药前、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玻璃体内注射阿柏西普后至少3个月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式(详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仅有有限治疗数据的患者
使用本品在糖化血红蛋白(HbA1c)超过12%或增殖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的糖尿病患者或者Ⅰ型糖尿病导致的DME患者中进行治疗的经验有限。
尚未使用本品在全身感染或伴有视网膜脱离或黄斑裂孔的患者中进行相关研究。在未对高血压进行有效控制的糖尿病患者中,尚无使用本品治疗的数据。医生在对上述患者进行治疗时,应考虑到缺少使用本品的相关信息。
对驾驶能力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
由于可能存在与注射或眼睛检查相关的暂时性视觉障碍,注射本品可对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产生轻微影响。在视功能获得充分恢复之前,患者不得驾驶或使用机器。
处置和其它处理的特殊注意事项
每瓶注射液仅供单眼单次使用。
由于瓶中所含注射液(100微升)超过了推荐剂量(50微升),因此在给药前必须将多余的液体排掉。
给药之前,须目检溶液是否存在任何异物和/或变色或物理外观是否存在任何改变。如果观察到了任何改变,则弃用本药品。
应使用30Gx1/2英寸的针头进行玻璃体内注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育龄期妇女
对于育龄期妇女而言,在初次给药前、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玻璃体内注射阿柏西普后至少3个月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式(详见【注意事项】)。
妊娠期用药
尚无妊娠期妇女使用阿柏西普的数据。
动物研究表明,本品具有胚胎-胎仔毒性(详见【药理毒理】)。
尽管眼部给药后全身暴露量极低,但在妊娠期内不得使用本品,除非潜在的获益大于对胎儿产生的潜在风险。
哺乳期妇女
尚不清楚阿柏西普是否会经人类母乳分泌。不排除药物对哺乳期婴幼儿产生潜在风险的可能性。
不推荐哺乳期内使用本品。应基于母乳喂养对儿童的获益以及治疗对母亲的获益,决定是中断哺乳还是放弃本品治疗。
生殖能力
全身高暴露量的动物研究结果表明,阿柏西普可损伤雄性和雌性生殖能力(详见【药理毒理】)。对于全身暴露量极低的眼部给药而言,预计给药后不会出现该效应。

【儿童用药】

尚未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确立本品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在患有新生血管(湿性)nAMD和DME的儿科人群中使用过本品。

【老年用药】

在临床研究中,随机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约76%(2049/2701)为65岁以上,约46%(1250/2701)为75岁以上。在这些研究中,随着年龄的增长,疗效或安全性方面无显著差异。
老年用药无须特殊考虑。75岁以上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老年人群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

【药物相互作用】

尚未开展相互作用研究。
尚未研究维替泊芬光动力疗法(PDT)和本品的联合治疗。因此,尚未确立安全性特征。
因为缺乏配伍研究资料,该药品不能与任何其它药品混合使用。

【药物过量】

在临床试验中,曾使用每月给药至最高4mg,个别情况下超剂量用药至8mg。
伴有注射体积增加的药物过量可使眼内压升高。因此,在发生药物过量时,应监测眼内压,如果主治医生认为有必要,则应进行充分治疗。

【临床试验】

新生血管(湿性)nAMD
湿性AMD的表现是病理性脉络膜新生血管(CNV)。CNV所致的血液及液体渗出,可引起视网膜增厚或水肿和/或视网膜内/下出血,从而引起视力损失。
在接受本品(每月给药一次,连续给药三个月;随后每两个月注射一次)治疗的患者中,开始治疗后中央视网膜厚度[CRT]立即下降,CNV病变大小平均值下降,这与雷珠单抗0.5mg每月一次的结果相一致。
在VIEW1临床研究中,光学相干断层成像术(OCT)发现中央视网膜厚度平均值下降(本品2mg每两个月给药一次在第52周降低130微米;雷珠单抗0.5mg每月给药一次在第52周降低129微米)。同样,在VIEW2研究中,OCT显示中央视网膜厚度在52周下降平均值分别为:本品2mg每两个月给药一次降低149微米;雷珠单抗0.5mg每月给药一次降低139微米。在研究的第二年,CNV面积的下降与中央视网膜厚度的下降通常得以维持。
ALTAIR研究纳入了初治新生血管性AMD的患者,其结果与VIEW研究结果相似,在该研究中,开始时每月注射一次艾力雅2mg,持续给药3次,随后在两个月后注射一次,然后继续采用治疗间隔可调整(以2周或4周为单位)的延长治疗间隔的给药方案,根据预先规定的标准,治疗间隔最长为16周。第52周,对于2周和4周调整组,OCT视网膜中央厚度(CRT)分别平均降低-134.4和-126.1微米。第52周时,2周和4周调整单位组OCT显示无液体渗出的患者比例分别为68.3%和69.1%。
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
在新生血管(湿性)nAMD患者中开展的两项随机、多中心、双盲、阳性对照研究(VIEW1和VIEW2)中对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了评估,总共2,412位患者接受了治疗并进行了有效性评价(本品组:1,817位)。患者年龄范围为49-99周岁,平均年龄为76周岁。在此类临床研究随机安排接受本品治疗患者中,年龄超过65周岁或以上的比例约为89%(1,616/1,817),75周岁或以上的患者比例则约为63%(1,139/1,817)。在每一项研究均以1:1:1:1的比率,将患者随机安排至4个给药组的其中一组:
1)本品2mg每月一次连续三次,之后每8周给药一次(本品2Q8);
2)本品2mg每4周一次(本品2Q4);
3)本品0.5mg每4周一次(本品0.5Q4);
4)雷珠单抗0.5mg每4周一次(雷珠单抗0.5Q4)。
在研究的第二年,患者继续按最初随机安排的治疗方案接受治疗,但按视力和解剖学结果评估对给药时间表进行调整,方案中预定的最大给药间隔为12周。
在两项研究中,主要疗效终点为符合方案分析集内视力得以保持(即第52周时视力相较于基线的降幅小于15个字母)的患者比例。
在VIEW1研究中,第52周时,95.1%的本品2Q8组患者视力得到维持;相比之下,雷珠单抗0.5Q4组的比例为94.4%。
在VIEW2研究中,第52周时,95.6%的本品2Q8组患者视力得到维持;相比之下,雷珠单抗0.5Q4组的比例为94.4%。在上述两项研究中,与雷珠单抗0.5Q4组相比,本品治疗具有非劣效性并且具有临床等效性。
两项研究合并分析的详细结果见表2和图1。
2:第52周(主要终点)和第96周的疗效结局;VIEW1VIEW2研究B)的合并数据
疗效结局 本品,2Q8E)
(本品2mg每月一次并连续三次,之后每8周给药一次);
(N=607)
雷珠单抗0.5Q4
(雷珠单抗0.5mg,每4周一次)
(N=595)
  第52周 第96周 第52周 第96周
基线以来的注射次数平均值 7.6 11.2 12.3 16.5
注射次数平均值(第52周至第96周)   4.2   4.7
视力较基线下降量少于15个字母的患者比例(PPSA)) 95.33% B) 92.42% 94.42% B) 91.60%
差值C)
(95%CI)D)
0.9%
(-1.7,3.5)F)
0.8%
(-2.3,3.8)F)
   
BCVA较基线 改变平均值,按ETDRSA)字母评分进行评估 8.40 7.62 8.74 7.89
LS A)平均值改变的差异(ETDRS字母)C)
(95%CI)D)
-0.32
(-1.87,1.23)
-0.25
(-1.98,1.49)
   
视力相较于基线改善至少15个字母的患者比例。 30.97% 33.44% 32.44% 31.60%
差值C)
(95%CI)D)
-1.5%
(-6.8,3.8)
1.8%
(-3.5,7.1)
   
A)BCVA:最佳矫正视力
ETDRS: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早期治疗研究
LS:从ANCOVA模型得到的最小二乘均数
PPS:符合方案集
B)所有分析均使用全分析集(FAS)、末次观察结转法(LOCF);但如下分析除外:第52周时维持视力的患者比例分析采用了符合方案集(PPS)。
C)差值为本品组的值减去雷珠单抗组的值。正值表示利于本品。
D)通过正态近似计算置信区间(CI)。
E)在治疗开始(每月给药一次并给药三次)之后。
F)置信区间完全高于-10%;这表明本品非劣于雷珠单抗
1.VIEW1VIEW2研究的视力改变平均值(第96周与基线值之间的比较)

在VIEW1和VIEW2研究数据分析中,已经证实,使用本品,能够使预定次要疗效终点美国国家眼科研究视觉功能问卷调查(NEI VFQ-25)出现有临床意义的改变(相对于基线值),相较于雷珠单抗的组间差异并没有达到临床意义。改变的程度与已发表的研究结果相似,对应于最佳矫正视力(BCVA)增加15个字母。
在上述研究的第二年,所观察到的药效通常能够维持到第96周末评估时,每月都需进行注射治疗的患者比例为2-4%,需要按给药时间间隔仅为一个月方案接受至少一次注射治疗的患者比例为三分之一。
在两项研究中,所有剂量组的平均CNV面积均有明显下降。
在每个研究中以及在汇总分析中,所有可评价亚组(如:年龄、性别、种族、基线视力、病变类型、病变大小)的疗效结果均与总人群的结果相一致。
ALTAIR是一项多中心、随机、开放性Ⅳ期研究,对247例初治新生血管性AMD患者进行了研究,旨在评估采用延长治疗间隔的给药方案时使用两种不同的经调整的治疗间隔(2周和4周)后艾力雅的疗效和安全性。
所有患者均每月注射一次艾力雅2mg,持续给药3个月,然后按2个月的时间间隔注射一次。第16周,患者以1:1的比例随机分配至两个治疗组:1)按2周的调整间隔延长艾力雅治疗间隔和2)按4周的调整间隔延长艾力雅治疗间隔基于方案定义的视力和/或解剖学标准确定延长或缩短治疗间隔,两组的最大治疗间隔均为16周。
主要疗效终点是从基线到第52周BCVA的平均变化。次要疗效终点是BCVA未下降≥15个字母的患者比例和从基线到第52周BCVA至少改善15个字母的患者比例。
第52周,按2周的调整间隔延长艾力雅治疗间隔组患者视力相较于基线平均改善9.0个字母,而在4周调整组中则为8.4个字母[字母的LS平均差异(95%CI):-0.4(-3.8,3.0),ANCOVA]。两个治疗组中视力未下降≥15个字母的患者比例相似(2周调整组为96.7%,4周调整组为95.9%)。第52周,2周调整组中视力改善≥15个字母的患者比例为32.5%,4周调整组中为30.9%。2周调整组中将治疗间隔延长至12周及以上的患者比例为42.3%,在4周调整组中为49.6%。此外,在4周调整组中,40.7%患者治疗间隔延长至16周。在第52周之前的最近一次访视时,2周和4周调整组分别有56.7%和57.8%的患者按12周或以上的治疗间隔接受下一次注射。眼部和全身安全性特征与关键性研究VIEW1和VIEW2中观察到的安全性特征相似。
研究13406(SIGHT)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一项随机、多中心、双盲、阳性对照研究(SIGHT)中评估了接受本品治疗的nAMD中国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SIGHT)。在该研究中,共有304例患者接受治疗并且可以进行有效性评价(其中228例接受本品治疗)。患者在50岁至88岁之间,平均年龄65岁。在本研究中,患者按照3:1的比例随机入组到本品治疗组或光动力学疗法(PDT)→本品治疗组:
1)本品治疗组:首先接受3次本品2mg注射,每月一次;此后接受2mg注射,每8周一次;
2)PDT→本品治疗组:基线时接受一次PDT治疗,在第28周之前根据当地临床实践和研究者的临床判断,可再给予PDT治疗。此后,受试者在第28、32、36、40和48周时接受本品2mg注射。
主要有效性终点是第28周ETDRS测量得到的BCVA较基线平均变化量。与PDT→本品治疗组相比,本品治疗组受试者的BCVA第28周与基线相比的平均改善幅度更大(本品组14.0个字母 vs PDT→本品组3.9个字母),二者间的差异具有显著性。所有敏感性分析均证实了本品治疗相比于PDT治疗的优效性。
本品治疗组受试者在研究前半年内实现的BCVA相比于基线的改善一直维持到研究后半年。在PDT→本品治疗组中,研究前半年内BCVA出现适度改善,但在后半年内,受试者从PDT治疗改用本品治疗后,BCVA出现显著改善。第52周BCVA相比于基线的变化仍支持本品治疗组优于PDT→本品治疗组(本品组15.2个字母 vs PDT→本品组8.9个字母)。
BCVA相比于基线的平均变化见图2。
2:相比于基线的BCVA平均变化(字母)

CRT和CNV结果与BCVA结果相一致,本品治疗组到第28周时观察到明显改善,这些改善一直保持到第52周;PDT→本品治疗组到第28周时观察到轻微改善,但在改用本品治疗后观察到明显改善。
第28周和第52周时CRT和CNV的平均变化见表3。
3:第28周和第52周时CRTCNV的平均变化
  CRT的平均变化(mm) CNV的平均变化(mm2)
  28周 52周 28周 52周
本品2Q8(n=228) -180.8 -189.6 -0.899 -1.007
PDT→本品(n=76) -98.2 -170.0 -0.158 -0.867
第52周时的功能和形态学结果支持本品治疗组优于PDT→本品治疗组,这表明早期启动本品治疗的益处大于较晚启动本品治疗。
SIGHT研究中表现出的安全性特征与国外的关键性研究(VIEW1和VIEW2)相似。
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
糖尿病性黄斑水肿为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所带来的后果,其特征性表现为血管通透性升高并且视网膜毛细血管受损,这可能导致视力丧失。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以Ⅱ型糖尿病患者为主),在开始治疗后很快就观察到了形态学(中央视网膜厚度[CRT],DRSS水平)快速、稳定的反应。
在VIVIDDME与VISTADME研究之中,本品组患者在第52周的中央视网膜厚度较基线平均减少量在统计学上显著高于激光组,其中本品2Q8组为-192.4μm和-183.1μm,而对照组则分别为-66.2μm和-73.3μm。在VIVIDDME与VISTADME研究的第100周,本品2Q8组所保持的下降量分别为-195.8μm和-191.1μm,而对照组则分别为-85.7μm和-83.9μm。
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严重程度量表(DRSS)改善不低于两级的情况通过VIVIDDME和VISTADME研究所预设的方式进行评估。在研究VIVIDDME与VISTADME中,DRSS评分可分级的患者比例分别为73.7%和98.3%。两项研究到第52周,本品2Q8组达到DRSS评分改善不低于两级的患者比例分别为27.7%和29.1%,而对照组相应的患者比例则分别为7.5%和14.3%。在第100周,本品2Q8组相应的患者百分数分别为32.6%和37.1%,而对照组则分别为8.2%和15.6%。
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
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
在DME患者中开展的两项随机、多中心、双盲、阳性对照研究(VIVIDDME和VISTADME)中对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了评估。总共862位接受过治疗的患者(本品组:576位)符合疗效可评估的要求。患者年龄范围为23至87周岁,平均年龄为63周岁。在DME研究中,随机安排到本品治疗患者中,年龄超过65周岁或以上的患者比例约为47%(268/576),年龄达到75周岁或以上的患者比例约为9%(52/576)。两项研究中,患者多患有Ⅱ型糖尿病。在两项研究中,以1:1:1的比率,将患者随机至3个组的其中一组:
1)在每月给予2mg本品一次并连续给予5次之后,每8周注射一次(本品2Q8);
2)每4周给予2mg本品一次(本品2Q4);
3)黄斑激光光凝术(阳性对照)。
从第24周开始,符合视力改变预定阈值的患者有资格接受附加治疗:本品治疗组的患者可接受激光治疗,对照组的患者可接受本品治疗。
在两项研究中,主要疗效终点定为第52周时BCVA较基线变化的均值。研究证实本品2Q8组与本品2Q4组的组间差异达到了统计学显著性水平,且比对照组更有优势。该获益可持续到研究第100周。
VIVIDDME与VISTADME研究的分析结果详情如下文表4和图3所示。
4VIVIDDMEVISTADME研究中第52周和第100周(全分析集,使用LOCF)时的疗效结局
疗效结局 VIVIDDME VISTADME
52 100 52 100
本品
2mg Q8 A
(N135)
本品
2mg Q4
(N136)
阳性对照
(激光)组
(N132)
本品2mg Q8 A
(N135)
本品2mg Q4
(N136)
阳性对照
(激光)组
(N132)
本品
2mg Q8 A
(N151)
本品2mg Q4
(N154)
阳性对照
(激光)组
(N154)
本品
2mg Q8 A
(N151)
本品2mg Q4
(N154)
阳性对照
(激光)组
(N154)
BCVA较基线改变平均值,通过ETDRSE)字母评分进行评估 10.7 10.5 1.2 9.4 11.4 0.7 10.7 12.5 0.2 11.1 11.5 0.9
LS均数的差值BCE
(97.5%CI)
9.1
(6.3,11.8)
9.3
(6.5,12.0)
  8.2
(5.2,11.3)
10.7
(7.6,13.8)
  10.45
(7.7,13.2)
12.19
(9.4,15.0)
  10.1
(7.0,13.3)
10.6
(7.1,14.2)
 
与基线值相比,提高至少15个字母的患者比例 33% 32% 9% 31.1% 38.2% 12.1% 31% 42% 8% 33.1% 38.3% 13.0%
校正后的差值DCE(97.5%CI) 24%
(13.5,34.9)
23%
(12.6,33.9)
  19.0%
(8.0,29.9)
26.1%
(14.8,37.5)
  23%
(13.5,33.1)
34%
(24.1,44.4)
  20.1%
(9.6,30.6)
25.8%
(15.1,36.6)
 
A 在治疗开始(每月注射一次,注射5次)之后
B LS均数和CI基于ANCOVA模型计算,该模型将基线BCVA测定值作为一个协变量,治疗组作为一个因素。此外,在VIVIDDME中将地区(欧洲/澳大利亚与日本)作为一个因素,在VISTADME中将MI和/或CVA病史作为一个因素。
C 差值等于本品组减去阳性对照(激光)组。
D 使用Mantel-Haenszel加权方式并基于地区(欧洲/澳大利亚与日本;对于VIVIDDME而言)和MI或CVA病史(对于VISTADME而言)进行校正,从而计算置信区间(CI)差异和进行统计学检验
E BCVA:最佳矫正视力
ETDRS: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早期治疗研究
LOCF:末次观察结转法
LS:最小二乘均数,源自于ANCOVA
CI:置信区间
3VIVIDDMEVISTADME研究中基线至第100周的BCVA改变平均值(通过ETDRS字母评分评估)


在每项研究中以及在合并分析中,所有可评价亚组(如:年龄、性别、种族、基线糖化血红蛋白(HbA1c)、基线视力、既往抗-VEGF治疗)的疗效结果均与总人群的结果基本一致。
在VIVIDDME和VISTADME研究中,分别有36(9%)和197(43%)位患者既往接受了抗-VEGF治疗,洗脱期为3个月或更长。曾接受VEGF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亚组的治疗效果与未曾接受VEGF抑制剂的患者相似。
经内科医生评估后认为如有必要,双眼疾患的患者,其对侧眼也可以接受抗-VEGF治疗。在VISTADME研究中,在100周研究期内的217(70.7%)例本品治疗组患者双眼均接受了本品注射。在VIVIDDME研究中,97(35.8%)例本品治疗组患者在其对侧眼接受了另一种抗-VEGF治疗。
在一项独立比较临床试验(DRCR.net方案T)中采用了严格以OCT和视力复治标准为基础的治疗用药方案。在第52周,根据本品治疗组(n=224)按此方案接受治疗的结果,患者平均接受注射次数为9.2次,该结果与VIVIDDME研究与VISTADME研究中本品2Q8组所受给药次数相似,而研究方案T中本品治疗组所观察到的总体药效与研究和研究中所观察到的本品2Q8组相当。研究方案T中,患者平均视力改善量为13.3个字母,视力改善至少达到15个字母的患者比例则为42%。VIVIDDME研究与VISTADME研究所报告的眼部及全身安全性结果(包括ATEs类事件)具有相似性。
研究15161(VIVID-EAST)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一项多国、随机、多中心、双盲、阳性对照研究中评估了本品治疗中国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VIVID EAST)。共有378例患者接受了治疗,并且可以进行有效性分析,其中80%是中国人(301/378)。患者在24岁至81岁之间,平均年龄58岁。与VIVIDDME和VISTADME一样,患者在研究中以1:1:1的比例随机入组到3个治疗组中的一个。
主要有效性变量为第52周BCVA(ETDRS字母评分)与基线相比的变化。在中国患者中,本品2Q8和本品2Q4治疗组均表现出改善优于对照组且具有统计学意义(本品2Q8组12.7个字母vs 本品2Q4组14.4个字母vs对照组-0.3个字母)。所有视力和解剖学终点以及所有敏感性分析一致支持该结论。
4:中国患者从基线到第52周的BCVA平均变化

在第52周,中国人群中2Q4和2Q8治疗组与激光治疗组相比,显示(经OCT检测的)CRT具有统计学上显著的改善(2Q4组:-252.3μm;2Q8组:-240.5μm;激光治疗组-101.0μm)。另外,在中国人群中,与激光治疗组相比,2Q4组与2Q8组相比于基线ETDRS DRSS达到≥2级改善的受试者比例也明显更高(2Q4组:61.5%;2Q8组:64.9%;激光治疗组:21.1%)。
在中国人群中,证实2Q8治疗方案的疗效优于激光治疗,但与2Q4相似,同时可维持相似的良好安全性特征。该每8周一次治疗方案的玻璃体内注射频率低于每月一次方案,可能有利于减轻对受试者、护理人员和医生以及总体医疗保健体系造成的注射相关负担。
VIVID-EAST研究中表现出的安全性特征和国外的关键性研究(VIVIDDME和VISTADME)相似。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血管内皮生长因子-A(VEGF-A)和胎盘生长因子(PlGF)属于血管生成因子VEGF家族成员,是内皮细胞的促有丝分裂因子、趋化因子和血管通透性因子。VEGF通过内皮细胞表面的VEGFR-1和VEGFR-2两种酪氨酸激酶受体发挥作用。PlGF仅与VEGFR-1结合,VEGFR-1亦在白细胞的表面表达。VEGF-A对这些受体的过度激活将导致病理性新生血管形成和血管通透性增加。阿柏西普是一种可与VEGF-A、PlGF结合的可溶性诱骗受体,可抑制内源性VEGF受体与VEGF-A和PlGF的结合和激活。
毒理研究
猴玻璃体内注射给予阿柏西普,在2和4mg/眼剂量下,鼻甲呼吸上皮可见腐蚀和溃疡,未见不良反应剂量(NOAEL)为0.5mg/眼,该剂量下阿柏西普的系统暴露量(AUC)约是人玻璃体内注射给药2mg系统暴露量的56倍。临床研究中未见类似不良反应。
遗传毒性
未进行阿柏西普的遗传毒性试验。
生殖毒性
在一项为期6个月的猴静脉给药毒性试验中评估了阿柏西普对雄性和雌性生育力的影响,每周给药一次,给药剂量为3-30mg/kg。所有给药剂量下均可见与雌性激素水平改变相关的停经或月经不调,雄性均可见精子形态和精子活力改变。此外,雌性还可见卵巢和子宫重量降低以及伴随的黄体发育不足和成熟卵泡减少,这些改变和子宫、阴道萎缩结果相关。在停药后20周内,以上所有改变均可恢复。最低剂量3mg/kg下的游离阿柏西普的系统暴露量(AUC)大约是人玻璃体内注射给药2mg系统暴露量的1500倍,该试验未建立NOAEL。
在两项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妊娠兔在器官形成期每3天静脉注射给予阿柏西普≥3mg/kg或每6天皮下注射给予阿柏西普≥0.1mg/kg均可产生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胚胎-胎仔毒性反应主要包括:着床后丢失率和胎仔畸形率增加,畸形包括水肿、脐疝、膈疝、腹裂、腭裂、缺趾、肠闭锁、脊柱裂、脑膨出、心脏和大血管缺损、骨骼畸形(椎骨、胸骨和肋骨融合,多肋和胸椎增多,骨化不全)。在这些试验中,母体NOAEL剂量为3mg/kg,阿柏西普在所有剂量下均可导致胎仔畸形,未找到胚胎-胎仔发育毒性的NOAEL。在兔中产生胚胎-胎仔毒性的最低剂量(0.1mg/kg)下的游离阿柏西普的系统暴露量(AUC)大约是人玻璃体内注射给药2mg系统暴露量的6倍。
致癌性
未进行阿柏西普的致癌性试验。

【药代动力学】

玻璃体内注射本品,以在眼内产生局部作用。
吸收/分布
玻璃体内注射后,阿柏西普在眼部缓慢吸收并进入体循环,阿柏西普主要以稳定的无活性的复合物(与VEGF结合)形式存在于体循环中;然而只有“游离阿柏西普”能够与内源性VEGF结合。
在6位多次取样的新生血管(湿性)nAMD患者中开展的一项药代动力学子研究,玻璃体内注射本品2mg后的1至3天内,得到较低的游离阿柏西普的最大血浆浓度(全身Cmax),平均值约为0.02μg/ml(范围为0至0.054)。在几乎所有患者中,两周内游离药物浓度下降至无法检测出的水平。每4周一次玻璃体内注射,阿柏西普未在血浆中有蓄积。
在8位多次取样的DME患者中开展的一项药代动力学子研究,得到较低的游离阿柏西普的最大血浆浓度(全身Cmax),平均值约为0.03mg/mL(范围为0-0.076mg/mL)。在几乎所有患者中,一周内游离药物浓度下降至无法检测出的水平。每4周一次玻璃体内注射,阿柏西普未在血浆中有蓄积。
游离阿柏西普的最大血浆浓度平均值比动物模型中抑制全身VEGF50%生物学活性所需的阿柏西普浓度低约50至500倍。在这些动物模型中,游离阿柏西普的循环浓度达到大约10μg/ml时观察到了血压改变,当浓度水平降至大约1μg/ml之下时血压恢复至基线水平。据估计,玻璃体内注射本品2mg后,患者游离阿柏西普的最大血浆浓度平均值比一项健康志愿者研究中与全身VEGF形成半数最大结合所需的阿柏西普浓度(2.91μg/ml)低100倍以上。因此,不可能出现全身效应(例如:血压改变)。
静脉内给予阿柏西普后,游离阿柏西普的分布容积约为6升。
消除
由于本品是一种治疗用蛋白质药物,因此未开展代谢研究。
游离阿柏西普结合VEGF以形成稳定的惰性复合物。类似其他大分子蛋白,游离和结合阿柏西普预计均由蛋白质水解分解而清除。
静脉内给予2至4mg/kg阿柏西普后,血浆游离阿柏西普终末消除半衰期(t1/2)约为5至6天。
肾功能损伤
尚未在肾功能患者中专门针对本品开展研究。
在VIEW2的药代动力学分析研究中,有大约40%的患者存在肾功能损伤(24%为轻度;15%为中度;1%为重度),在VIVIDDME的药代动力学分析研究中,有大约51%的患者存在肾功能损伤(38%为轻度;11%为中度;2%为重度),药代结果表明,每4周或每8周进行玻璃体内给药之后,活性药物的血浆浓度无差异。

【贮藏】

将西林瓶置于外包装纸盒中,于2~8℃避光贮存和运输,不得冷冻。

【包装】

1瓶/盒。每瓶(Ⅰ型玻璃)可抽取体积为0.1ml溶液,配备了胶塞(弹性体橡胶)以及18G过滤针头。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S20190012

【批准文号】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S20180010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Vetter Pharma-Fertigung GmbH & Co. KG
生产地址:Vetter Pharma-Fertigung Eisenbahnstr. 2-4 88085 Langenargen Germany
电话号码:+49-(0)751-3700-2266
传真号码:+49-(0)751-3700-5266
【国内联系单位】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7号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号码:010 59218282
传真号码:010 59218181
【热线】
400-810-0360
拜耳Bayer
  • 说明书修订日期

  • 药品名称

  • 成份

  • 性状

  • 适应症

  • 规格

  • 用法用量

  • 不良反应

  • 禁忌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儿童用药

  • 老年用药

  • 药物相互作用

  • 药物过量

  • 临床试验

  • 药理毒理

  • 药代动力学

  • 贮藏

  • 包装

  • 有效期

  • 执行标准

  • 批准文号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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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 上市企业数 2
  • 国产上市企业数 1
  • 进口上市企业数 1
批准文号 药品名称 规格 剂型 生产单位 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类型 国产或进口 批准日期
国药准字SJ20180010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40mg/ml
注射剂
生物制品
进口
2023-04-10
S20180010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40mg/ml
注射剂
生物制品
进口
2018-11-30
国药准字S20230068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40mg/ml,每瓶可抽取体积为0.1ml,相当于4mg阿柏西普
注射剂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生物制品
国产
2023-12-13
国药准字SJ20235001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40mg/ml
注射剂
生物制品
进口
2023-01-12
S20180001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40mg/ml,每瓶可抽取体积为0.1ml,相当于4mg阿柏西普。
注射剂
生物制品
进口
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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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公司名称 申请号/批准号 规格 剂型/给药途径 上市国家/地区 市场状态 日期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Bayer AG
S20180010
1ml:40mg
注射剂
中国
已过期
2018-11-30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Bayer AG
国药准字SJ20180010
1ml:40mg
注射剂
中国
在使用
2023-04-10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S20230068
1ml:40mg
注射剂
中国
在使用
2023-12-13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Bayer AG
国药准字SJ20235001
1ml:40mg
注射剂
中国
在使用
2023-01-12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Bayer Australia Ltd
S20180001
1ml:40mg
注射剂
中国
已过期
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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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药品规格: 67
中标企业: 4
中标省份: 21
最低中标价2970
规格:1ml:40mg
时间:2024-03-07
省份:广西
企业名称: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最高中标价0
规格:0.1ml:4mg
时间:2019-12-16
省份:山东
企业名称:Bayer Australia Ltd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转化系数 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元) 价格(元) 生产企业 投标企业 省份 公布时间 网页链接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眼用制剂
1ml:40mg
1
4100
4100
Bayer AG
西藏
2022-08-05
查看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眼用制剂
0.1ml:4mg
1
5850
5850
Bayer Australia Ltd
山东
2019-12-16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眼用制剂
0.1ml:4mg
1
5850
5850
Bayer Australia Ltd
海南
2019-04-04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眼用制剂
1ml:40mg
1
4100
4100
Bayer AG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贵州
2022-02-25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眼用制剂
0.1ml:4mg
1
4100
4100
Vetter Pharma-Fertigung GmbH & Co. KG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贵州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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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中采购情况

中选企业

0

最高中选单价

0

最高降幅

中选批次

0

最低中选单价

0

最低降幅

药品名称 中选企业 剂型 规格包装 采购周期 中选价格(元) 国家集采批次 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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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评价

  • 通过厂家数 0
  • 通过批文数 0
  • 参比备案数 0
  • BE试验数 0
企业 品种 规格 剂型 过评情况 过评时间 注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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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研发现状

药物名称 研发代码 首家研发企业 参与研发企业 治疗领域 适应症(中) 全球最高研发阶段 中国最高研发阶段 靶点(简化靶点)
阿柏西普
AVT-06
印度鲁宾制药;梯瓦
心血管系统;眼科
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眼部疾病;视网膜静脉阻塞;视网膜病变;心脑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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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F;VEGFA;VEGFB
阿柏西普
JZB-05
景泽生物医药(合肥)有限公司
景泽生物医药(合肥)有限公司
眼科
糖尿病性黄斑水肿;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静脉阻塞;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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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F;VEGF;VEGFA
阿柏西普
BAY-86-5321
再生元
拜耳;拜耳;拜耳;再生元
肿瘤;眼科
脉络膜新生血管;糖尿病性黄斑水肿;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青光眼;血管瘤;黄斑水肿;非增生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眼黑色素瘤;增生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静脉阻塞;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甲状腺眼病;葡萄膜黑色素瘤;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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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F;VEGFA
阿柏西普
9-MW-0813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眼科
糖尿病性黄斑水肿;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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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F;VEGFA;VEGFB
阿柏西普
SCB-420
三叶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三叶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眼科
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查看 查看
PGF;VEG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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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 申办企业数 13
  • 新药申请数 5
  • 仿制药申请数 0
  • 进口申请数 14
  • 补充申请数 15
受理号 药品名称 CDE企业名称 申请类型 注册类型 承办日期 状态开始日期 办理状态 审评结论
JYSB2100092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Bayer AG
补充申请
2021-04-07
2021-04-06
在审评审批中(在药审中心)
查看
JXSL2100013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Affamed Therapeutics (HK) Limited
进口
3.3
2021-01-30
2021-01-29
在审评审批中(在药审中心)
JXSS1700004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Bayer Pharma AG
进口
2017-04-24
2018-05-17
已发件 陈童13501109952
查看
JXSL1600019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Bayer Inc.
进口
2016-04-07
2017-01-04
制证完毕-已发批件 1055148433222
JTS2000049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Bayer?AG
2020-10-23
2020-11-10
已发件 1081778712430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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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 申办企业数 13
  • Ⅰ期临床试验数 2
  • Ⅱ期临床试验数 0
  • Ⅲ期临床试验数 7
  • Ⅳ期临床试验数 0
登记号 试验专业题目 药物名称 适应症 试验状态 试验分期 申办单位 试验机构 首次公示日期
CTR20131624
糖尿病黄斑水肿患者VEGF Trap-Eye玻璃体腔重复用药有效安全性的随机双盲阳性对照III期临床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黄斑水肿
已完成
Ⅲ期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Bayer Schering Pharma AG、Regeneron Pharmaceuticals, Inc.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2014-06-03
CTR20131739
随机双盲以光动力学疗法为对照评估治疗wAMD中国受试者有效性安全性及耐受性的Ⅲ期临床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新生血管性黄斑变性
已完成
Ⅲ期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Bayer Schering Pharma AG、Regeneron Pharmaceuticals, Inc.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2014-04-30
CTR20212636
多中心、随机、双盲、平行阳性对照评价9MW0813和阿柏西普(EYLEA®)在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III期临床研究
9-MW-0813注射液
糖尿病性黄斑水肿
进行中
Ⅲ期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德思特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021-10-18
CTR20232610
一项评价阿柏西普8 mg 治疗视网膜静脉阻塞继发性黄斑水肿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活性药物对照、III 期研究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视网膜静脉阻塞继发性黄斑水肿
进行中
Ⅲ期
Bayer AG、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Baxter Pharmaceutical Solutions, LLC; Catalent Indiana, LLC、Fisher Clinical Services GmbH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2023-08-23
CTR20241974
一项在中国糖尿病性黄斑水肿受试者中评价8 mg阿柏西普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活性对照的III期研究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糖尿病性黄斑水肿
进行中
Ⅲ期
Bayer AG、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Catalent Indiana, LLC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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