藿香正气口服液
- 药理分类: 祛湿剂/ 化湿和胃
- ATC分类: 消化系统与代谢药/ 肠道疾病相关药物
- 剂型: —
- 医保类型: —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否
- OTC分类: —
- 中药保护品种: 否
- 是否289品种: 否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
2018年03月22日
【警告】
-
本品含生半夏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藿香正气口服液
汉语拼音:Huoxiang Zhengqi Koufuye
【成份】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味辛,微甜。
【功能主治】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等。
【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生半夏,应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过量或长期服用。用药后如出现说明书描述的不良反应或其他不适时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特殊标记】
-
OTC甲类
【贮藏】
-
密封。
【包装】
-
低硼硅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包装。每盒装10支。
【有效期】
-
36个月
【执行标准】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09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1号
邮政编码:408000
电话号码:023-72871939
传真号码:023-72800602
药学服务:4008877698
太极养生医馆网址:www.0618.com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直接联系
【修订/勘误】
-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论证和审定,将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口服液、藿香正气软胶囊取消双跨类别,转换为非处方药,并对上述3种药品及藿香正气滴丸、复方鲜竹沥液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口服液、藿香正气软胶囊、藿香正气滴丸、复方鲜竹沥液生产企业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藿香正气水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见附件1),藿香正气口服液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见附件2),藿香正气软胶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见附件3),藿香正气滴丸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见附件4),复方鲜竹沥液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见附件5),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8年3月25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各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口服液、藿香正气软胶囊、藿香正气滴丸、复方鲜竹沥液生产企业应当制定风险管理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上述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口服液、藿香正气软胶囊、藿香正气滴丸、复方鲜竹沥液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口服液、藿香正气软胶囊、藿香正气滴丸、复方鲜竹沥液为非处方药,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口服液、藿香正气软胶囊、藿香正气滴丸、复方鲜竹沥液药品说明书的新修订内容。
特此公告。
附件:
1.藿香正气水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2.藿香正气口服液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3.藿香正气软胶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4.藿香正气滴丸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5.复方鲜竹沥液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附件2
2018年2月1日
藿香正气口服液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藿香正气口服液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本品含生半夏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藿香正气口服液
汉语拼音:
【成份】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
【性状】
【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不良反应】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等。
【禁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生半夏,应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过量或长期服用。用药后如出现说明书描述的不良反应或其他不适时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说明书修订日期
警告
药品名称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特殊标记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修订/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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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批准文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剂型 | 生产单位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药品类型 | 国产或进口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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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1102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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藿香正气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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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ml相当于饮片0.66g,含甘草浸膏10mg、含广藿香油0.8µl、含紫苏叶油0.4µ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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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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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安国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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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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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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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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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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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500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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藿香正气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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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支装1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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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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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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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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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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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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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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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申请号/批准号 | 规格 | 剂型/给药途径 | 上市国家/地区 | 市场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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藿香正气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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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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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1102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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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ml相当于饮片0.66g,含甘草浸膏10mg、含广藿香油0.8µl、含紫苏叶油0.4µ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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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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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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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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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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藿香正气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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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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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500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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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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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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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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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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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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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中药提取物备案
使用备案号 | 药品名称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 备案状态 | 备案日期 | 中药提取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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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YB20161321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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藿香正气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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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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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1102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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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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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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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浸膏(本品为棕褐色的块状固体或粉末),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16-08-22,ZTCB20150233新001,已备案;广藿香油,吉水县金海天然香料油科技有限公司,2016-08-22,ZTCB20150273赣,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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