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一枝蒿颗粒
- 药理分类: 清热剂/ 清热解毒
- ATC分类: 呼吸系统药物/ 清热解毒药物
- 剂型: —
- 医保类型: —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否
- OTC分类: —
- 中药保护品种: 否
- 是否289品种: 否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
2015年9月1日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复方一枝蒿颗粒
汉语拼音:Fufang Yizhihao Keli
【注册商标】
-
西域
【成份】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在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规格】
-
每袋装5g(低糖型)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特殊标记】
-
OTC
甲类
【贮藏】
-
密封。
【包装】
-
聚酯/镀铝聚酯/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袋。5g/袋×6袋/盒、5g/袋×10袋/盒、5g/袋×12袋/盒。
【有效期】
-
24个月
【执行标准】
-
标准名称:国家药品标准
标准编号:WS-11137(ZD-1137)-2002-2012Z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711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新疆银朵兰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XINJIANG YINDUOLAN UIGHUR MEDICINE CO., LTD.
生产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区冬融街675号
邮政编码:830013
电话号码:0911-6673360 6672620(业务) 0991-6672631(客服)
传真号码:0911-6673360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区冬融街675号网址:http/www.xjydlwy.com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修订/勘误1】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治伤软膏等48种药品(化学药品8种、中成药40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现将转换的48种药品名单(附件1)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予以发布。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
附件:
1.转换为非处方药的48种药品名单
2.治伤软膏等48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附件1: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转换为非处方药的48种药品名单 序号 品名 规格(组成) 分类 1 治伤软膏 每支装15克;每支装30克 甲类 2 解毒止泻片 每片重0.25克 甲类 3 三七片 每片含三七0.25克 甲类 4 定坤丹(水蜜丸) 每瓶装7克 甲类 5 复方杏香兔耳风胶囊 每粒装0.47克 甲类 6 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 每支装10毫升 甲类 7 复方感冒灵片 每片重0.6克(每片含原药材12.5克;含对乙酰氨基酚84毫克) 甲类 8 肠康胶囊 每粒装0.23克,含盐酸小檗碱0.05克 甲类 9 妇炎净片 每片重0.4克 甲类 10 骨友灵巴布膏 7厘米×10厘米; 10厘米×14厘米 甲类 11 京制牛黄解毒片 每片重0.62克(薄膜衣); 每片重0.42克(薄膜衣) 甲类 12 复方大青叶合剂 每瓶装10毫升; 每瓶装100毫升 甲类 13 双料喉风含片 每片重0.45克 甲类 14 固本益肠片 每片重0.60克;每片重0.62克 甲类 15 健脾安神合剂 每瓶装(1)20毫升、(2)100毫升、(3)120毫升、(4)200毫升、(5)240毫升 甲类 16 铁棒锤止痛膏 7厘米×10厘米;6厘米×8厘米 甲类 17 眠安宁口服液 每支装10毫升 甲类 18 消炎止咳胶囊 每粒装0.35克 甲类 19 活血风湿膏 10厘米×15厘米 甲类 20 复方两面针含片 每片重0.7克 甲类 21 山腊梅叶颗粒 每袋装10克 甲类 22 明泽胶囊 每粒装0.36克 甲类 23 痛经宁胶囊 每粒装0.4克 甲类 24 抗菌消炎胶囊 每粒装0.26克 甲类 25 银黄清肺胶囊 每粒装0.15克 甲类 26 蟹黄肤宁软膏 每支装10克 甲类 27 咽炎片 每片重0.26克(薄膜衣片) 甲类 28 克咳片 每片重0.46克(薄膜衣片) 甲类 29 当归芍药胶囊 每粒装0.4克 甲类 30 都梁软胶囊 每粒装0.54克 甲类 31 九味双解口服液 每支装10毫升 甲类 32 芪参虫草酒 每瓶装(1)250毫升、(2)500毫升 甲类 33 热毒平颗粒 每袋装7克 甲类 34 金刺参九正合剂 每瓶装(1)20毫升、(2)40毫升、(3)120毫升 甲类 35 复方一枝蒿颗粒 每袋装(1)10克、(2)5克(低糖型) 甲类 36 景志安神颗粒 每袋装5克 乙类 37 固本咳喘胶囊 每粒装0.4克 乙类 38 金莲花软胶囊 每粒装0.7克 乙类 39 金水宝片 每片含发酵虫草菌粉0.2克 乙类 40 罗汉果止咳胶囊 每粒装0.35克 乙类 41 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 228毫克 甲类 42 奥利司他片 0.12克 甲类 43 氯雷伪麻缓释片 每片含氯雷他定5毫克,硫酸伪麻黄碱120毫克 甲类 44 愈美甲麻敏糖浆 每1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50毫克、盐酸甲基麻黄碱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甲类 45 氨酚氯雷伪麻缓释片 每片含氯雷他定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硫酸伪麻黄碱60毫克 甲类 46 赖氨酸磷酸氢钙颗粒 每袋含盐酸赖氨酸10%、磷酸氢钙10% 乙类 47 复方新斯的明牛磺酸滴眼液 每毫升含甲硫酸新斯的明0.01毫克、牛磺酸1毫克、维生素B61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1毫克 乙类 48 复方水杨酸甲酯薄荷醇贴剂 每贴6.5厘米×4.2厘米,含水杨酸甲酯36毫克、l-薄荷醇33毫克、维生素E12毫克、dl-樟脑7.1毫克 乙类
附件2:
规格一:
复方一枝蒿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复方一枝蒿颗粒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维医:
中医:解表祛风,凉血解毒。用于邪毒所致的感冒发烧,咽喉肿痛,病毒性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每袋装10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禁忌]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规格二:
复方一枝蒿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复方一枝蒿颗粒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维医:
中医:解表祛风,凉血解毒。用于邪毒所致的感冒发烧,咽喉肿痛,病毒性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每袋装5克(低糖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禁忌]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修订/勘误2】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评价结果,现就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说明书修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处方中含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中收载的28种毒性药材制成的中药饮片(含有毒性的炮制品)的中成药品种,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应在其说明书【成份】项下标明该毒性中药饮片名称,并在相应位置增加警示语:“本品含XXX”。处方中含有其他已被证明具有毒性、易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的中药饮片的中成药品种,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也应按照上述要求修订说明书。
二、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应主动跟踪药品临床应用安全性情况,根据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及文献报道的相关安全性信息,按规定及时补充完善说明书【注意事项】等安全性内容。
三、涉及国家秘密技术的中成药品种应按照上述要求修订说明书。
四、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上述要求,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备案。说明书的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五、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并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说明书予以更换。
六、相关品种的标签涉及修订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3年11月4日
说明书修订日期
药品名称
注册商标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特殊标记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修订/勘误1
修订/勘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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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申请号/批准号 | 规格 | 剂型/给药途径 | 上市国家/地区 | 市场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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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一枝蒿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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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银朵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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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2002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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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g;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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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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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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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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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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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中药提取物备案
使用备案号 | 药品名称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 备案状态 | 备案日期 | 中药提取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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