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通片
- 药理分类: 清热剂/ 清热解毒
- ATC分类: 呼吸系统药物/ 咳嗽和感冒用药
- 剂型: —
- 医保类型: —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否
- OTC分类: —
- 中药保护品种: 否
- 是否289品种: 否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
2017年1月9日
【警告】
-
孕妇忌服,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感通片
汉语拼音:Gantong Pian
【成份】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黄棕色至棕色;气香,味微苦。
【功能主治】
【规格】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不良反应】
【禁忌】
-
1.孕妇忌服。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服用本品时要避免与海藻、芫花、大戟、甘遂、藜芦同用。
5.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6.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本品用于感冒发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特殊标记】
-
OTC甲类
【贮藏】
-
密封。
【包装】
-
铝塑包装,10片×3板/盒。
【有效期】
-
36个月
【执行标准】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0011(ZD-0011)-2005-2013Z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9015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通化市万通路66号
邮政编码:134001
电话号码:0435-3315833
传真号码:0435-3315425
网 址:http://www.wtyy.com
电子信箱:webmaster@wtyy.com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修订/勘误】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总局组织论证和审定,肠炎宁颗粒等14种药品(化学药品1种,中成药13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现将转换的14种药品名单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见附件)予以发布,请通知行政区域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2014年3月15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备案。说明书的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分别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的双跨品种除外。
二、应当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三、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
附件:
1.转换为非处方药的14种药品名单
2.肠炎宁颗粒等14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附件1
2014年1月22日
转换为非处方药的14种药品名单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成分) 类别 备注 1 肠炎宁颗粒 每袋装10克 甲类 双跨 2 达立通颗粒 每袋装6克 甲类 3 复方藏红花油 (1)每瓶装5毫升;(2)每瓶装10毫升;(3)每瓶装20毫升 甲类 4 复方胃宁胶囊 每粒装0.44克 甲类 5 感通片 每片重0.32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 甲类 6 健脑片 每片重0.5克 甲类 双跨 7 经舒胶囊 每粒装0.4克 甲类 8 九味羌活颗粒 每袋装5克(无糖型) 甲类 9 抗病毒片 每片重0.32克(薄膜衣片) 乙类 双跨 10 坤宁颗粒 每袋装15克 甲类 11 气血康胶囊 每粒装0.3克 甲类 12 胃康灵颗粒 每袋装4克 甲类 双跨 13 银葛通脉茶 每袋装2.5克 甲类 14 铝碳酸镁颗粒 2克:0.5克(每袋含铝碳酸镁0.5克) 甲类 双跨
肠炎宁颗粒等14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感通片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感通片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感冒,症见发烧、头痛鼻塞、咳嗽痰黄、口干咽痛、咽喉红肿、全身酸痛。
[规格]每片重0.32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不良反应]
1.偶见皮疹、荨麻疹,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偶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2.偶见头痛、恶心、呕吐。
[禁忌]
1.孕妇忌服。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服用本品时要避免与海藻、芫花、大戟、甘遂、藜芦同用。
5.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6.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本品用于感冒发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本品与乙醇合用,使中枢抑制作用加强。
4.本品与其他抗帕金森病药、抗胆碱药、抗组胺药、吩噻嗪类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可使抗胆碱反应加强。
5.本品与中枢神经兴奋药合用,可加强中枢神经的兴奋,严重者可引起惊厥或心律失常。
6.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7.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说明书修订日期
警告
药品名称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药物相互作用
特殊标记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修订/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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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申请号/批准号 | 规格 | 剂型/给药途径 | 上市国家/地区 | 市场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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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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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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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2005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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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mg:125mg/5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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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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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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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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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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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中药提取物备案
使用备案号 | 药品名称 | 生产企业 | 批准文号 | 备案状态 | 备案日期 | 中药提取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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