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米安色林片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07年01月23日
修改日期:2007年10月29日;2016年07月08日;2017年07月14日;2018年02月08日

【警告】

警告:临床恶化和自杀风险
      自杀是抑郁症所固有的一种风险(自杀想法和自杀行为),且一直持续至出现显著缓解之前。应警告患者(及患者的护理人员)需要监测是否出现任何病情恶化和/或自杀想法/行为或自残想法,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则立即就医。
      抗抑郁药(SSRI以及其他)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的合并分析表明,在初始治疗过程(一般是第1至2个月)中,这些药物增加患有严重抑郁障碍(MDD)和其他精神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和青年(18—24岁)出现自杀观念和/或行为的风险。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盐酸米安色林
英文名称:Mianserin Hydrochloride Tablets
汉语拼音:YanSuanMi An SeLin Pian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米安色林
化学名称:1,2,3,4,10,14b-六氢-2-甲基二苯并[c,f]吡嗪[1,2-α]氮杂卓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8H20N2·HCl
分子量:300.08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适应症】

适用于药物治疗的各型抑郁症患者,能解除其抑郁症状。

【规格】

30mg。

【用法用量】

成人:开始时每日1片,根据临床效果逐步调整剂量。有效剂量为每日1~3片(一般为每日2片)。老年人:开始时不超过每日1片,应在密切观察下逐步增加剂量。一般服用稍低于正常维持量的剂量,即可获得满意疗效。
注意:
1.每日量可分次服,但最好能于睡前顿服(夜间一次服用能改善睡眠)。
2.临床症状改善后,仍应维持几个月的治疗。
3.服法:本药为水溶性薄膜衣片,应用少量水吞服,不可嚼碎。

【不良反应】

1.偶有造血功能障碍、癫痫发作、轻度躁狂、低血压、肝功能损害、关节痛、浮肿及男子女性型乳房。在治疗的开始几天会出现嗜睡,但为了保证最有效的抗抑郁作用,不应减低盐酸米安色林的剂量。
2.与抑郁症有关的一些症状如:视力模糊、口干、便秘等在盐酸米安色林治疗期间并不增加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事实上,这些症状随病情好转而有所下降。
3.急性超剂量症状仅限于过度镇静。不太可能发生心律不齐、癫痫发作,严重低血压和呼吸抑制。迄今无特效解救药。可采用洗胃及适当的对症和支持疗法,以维持生命功能。
4.肝功能障碍、黄疸(发生率尚不明确):有可能引起伴有AST、ALT、γ-GTP、Al-P、总胆红素等明显升高的肝功能障碍、黄疸,应密切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5.痉挛(发生率尚不明确):有可能引起痉挛,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6.QT间期延长、室性心动过速(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发生率尚不明确):有可能引起QT间期延长、室性心动过速(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应密切观察,发现异常时中止给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禁忌】

躁狂症病人禁用。

【注意事项】

1.盐酸米安色林在服药最初几天内,可能影响精神运动性功能,服用抗抑郁药治疗抑郁症的患者,一般应避免从事危险性工作,如驾车或操作机器。
2.盐酸米安色林像其它抗抑郁药一样,对双相抑郁症患者可能诱发轻躁狂发作。对这类病人应停止治疗。
3.曾报道说盐酸米安色林能引起骨髓抑制,主要为粒细胞减少症和粒细胞缺乏症。一般见于治疗4-6周左右,停药后即可恢复,如病人出现发热、咽痛、口角炎或其它感染症状,则应作血常规检查,这一副反应可见于各种年龄,但老年人中更易发生。
4.抑郁症患者有自杀意念,可能企图自杀,因此这些患者在给药初期以及变更给药剂量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和病情的变化。
5.有报告称,有可能会引起焦虑、紧张、激越状态,虽然因果关系不明,但这些症状或行为会使基础疾病恶化或出现自杀意念、自杀企图、伤人行为。因此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和病情变化,发现上述症状恶化时,应及时就诊,逐渐减少服药剂量。
6.为防止过量服药自杀,对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开具处方时,将1次的处方天数控制在最小限度内。
7.向患者家属充分说明自杀意念、自杀企图、兴奋、攻击性、易怒等行为变化和基础疾病恶化等的发生风险,叮嘱其与医生紧密联系。
8.抗抑郁药(SSRI以及其他)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的合并分析表明,在初始治疗过程(一般是第1至2个月)中,这些药物增加患有严重抑郁障碍(MDD)和其他精神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和青年(18—24岁)出现自杀观念和/或行为的风险。
9.突然减小剂量或中止给药有可能引起震颤、焦躁、焦虑等戒断症状。中止给药时必须慎重,应逐渐减小剂量。
10.本品有可能引起QT间期延长、室性心动过速(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因此慎用于有QT间期延长、明显的心动过缓和低血症患者。
11.本品稍有抗胆碱作用,青光眼、排尿困难或高眼压等患者应用本品需慎重。
12.本品稍有心功能抑制作用,也可能会引起代谢排泄障碍,心脏疾病、肝损害、肾损害患者应用本品需注意。
13.癫痫等惊厥性疾病或有上述既往史的患者应用本品可能出现惊厥。
14.躁郁症患者应用本品有可能出现躁狂、自杀企图。
15.脑器质性损伤或易患精神分裂症患者应用本品有可能使精神症状恶化。
16.控制不良的糖尿病患者应用本品有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尚未确立妊娠期间的用药安全性。孕妇或有可能怀孕的妇女,仅在判定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时用药。
2.有报告显示,本品可转移至人乳。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老年用药】

老年人容易诱发体位性低血压、摇晃等症状,因此老年人用药应从低剂量开始给药,同时观察患者状态慎重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1.盐酸米安色林能加剧乙醇对中枢的抑制作用,故应劝说病人在治疗期间禁酒。
2.盐酸米安色林不应与单胺化酶抑制剂同时服用,停用单胺化酶抑制剂两周之内不应服用本药。
3.盐酸米安色林与苄二甲哌、氯压定、甲基多巴、哌乙啶或心得安(单独使用或与肼苯达嗪合用)均无相互作用,但是建议监测同时服用降压药病人的血压。
4.具有CYP3A4酶诱导作用的药物,如卡马西平、苯妥英等,有可能促进本品代谢,从而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削弱本品的作用。
5.中枢神经抑制剂,如巴比妥酸衍生物等,有可能增强药物相互作用,但作用机制不明。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毒理】

盐酸米安色林片在化学结构上是一个非三环类抗抑郁药,它的活性成分属于哌嗪-氮卓化合物。由于化学结构中没有三环类抗抑郁药的基本侧链,这一侧链被认为是与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抗胆碱能作用相关。因此,盐酸米安色林没有抗胆碱能的不良反应。盐酸米安色林抗抑郁效果与当前所使用的其它抗抑郁药相似,但它兼有抗焦虑的作用。盐酸米安色林具有良好的耐受性,特别是对老年患者和心血管病患者。盐酸米安色林在治疗量时,没有抗胆碱能作用,也不产生明显的心血管系统反应。与三环类抗抑郁药相比较,即使服用超剂量盐酸米安色林,也甚少有对心脏的毒性作用。盐酸米安色林不拮抗拟交感神经药物,不拮抗高血压药物(苄二甲哌)或α-受体阻滞剂(如氯压定、甲基多巴),也不影响香豆素抗凝剂,如苯丙香豆素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遮光,干燥处保存。

【包装】

铝塑包装:12片/板,1板/盒;12片/板,2板/盒;7片/板,2板/盒;9片/板,2板/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WS1-(X-426)-2003Z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441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莒南县经济开发区淮海路西首路南
邮政编码:276600
电话号码:0539-5253220  5253225
传真号码:0539-5253227
http://www.rhtyy.cn
E-mail:sdrhtyy@163.com

【修订/勘误】

总局关于修订盐酸米安色林片说明书的公告
2018年第3号)
2018年01月15日发布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盐酸米安色林片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盐酸米安色林片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盐酸米安色林片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盐酸米安色林片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盐酸米安色林片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盐酸米安色林片说明书修订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8年1月9日
附件
盐酸米安色林片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增加【警示语】
临床恶化和自杀风险
自杀是抑郁症所固有的一种风险(自杀想法和自杀行为),且一直持续至出现显著缓解之前。应警告患者(及患者的护理人员)需要监测是否出现任何病情恶化和/或自杀想法/行为或自残想法,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则立即就医。
抗抑郁药(SSRI以及其他)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的合并分析表明,在初始治疗过程(一般是第1至2个月)中,这些药物增加患有严重抑郁障碍(MDD)和其他精神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和青年(18—24岁)出现自杀观念和/或行为的风险。
二、【不良反应】项
在原有说明书【不良反应】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并需重新进行序号排列:
1.肝功能障碍、黄疸(发生率尚不明确):有可能引起伴有AST、ALT、γ-GTP、Al-P、总胆红素等明显升高的肝功能障碍、黄疸,应密切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2.痉挛(发生率尚不明确):有可能引起痉挛,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3.QT间期延长、室性心动过速(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发生率尚不明确):有可能引起QT间期延长、室性心动过速(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应密切观察,发现异常时中止给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注意事项】项
将原有说明书【注意事项】中第“4”部分内容删除,增加以下内容,并需重新进行序号排列:
1.抑郁症患者有自杀意念,可能企图自杀,因此这些患者在给药初期以及变更给药剂量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和病情的变化。
2.有报告称,有可能会引起焦虑、紧张、激越状态,虽然因果关系不明,但这些症状或行为会使基础疾病恶化或出现自杀意念、自杀企图、伤人行为。因此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和病情变化,发现上述症状恶化时,应及时就诊,逐渐减少服药剂量。
3.为防止过量服药自杀,对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开具处方时,将1次的处方天数控制在最小限度内。
4.向患者家属充分说明自杀意念、自杀企图、兴奋、攻击性、易怒等行为变化和基础疾病恶化等的发生风险,叮嘱其与医生紧密联系。
5.抗抑郁药(SSRI以及其他)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的合并分析表明,在初始治疗过程(一般是第1至2个月)中,这些药物增加患有严重抑郁障碍(MDD)和其他精神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和青年(18—24岁)出现自杀观念和/或行为的风险。
6.突然减小剂量或中止给药有可能引起震颤、焦躁、焦虑等戒断症状。中止给药时必须慎重,应逐渐减小剂量。
7.本品有可能引起QT间期延长、室性心动过速(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因此慎用于有QT间期延长、明显的心动过缓和低血症患者。
8.本品稍有抗胆碱作用,青光眼、排尿困难或高眼压等患者应用本品需慎重。
9.本品稍有心功能抑制作用,也可能会引起代谢排泄障碍,心脏疾病、肝损害、肾损害患者应用本品需注意。
10.癫痫等惊厥性疾病或有上述既往史的患者应用本品可能出现惊厥。
11.躁郁症患者应用本品有可能出现躁狂、自杀企图。
12.脑器质性损伤或易患精神分裂症患者应用本品有可能使精神症状恶化。
13.控制不良的糖尿病患者应用本品有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
四、【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
将原说明书中【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内容修改为:
1.尚未确立妊娠期间的用药安全性。孕妇或有可能怀孕的妇女,仅在判定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时用药。
2.有报告显示,本品可转移至人乳。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
五、【儿童用药】项
将原说明书中【儿童用药】项内容修改为:
1.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六、【老年用药】项
将原说明书中【老年用药】项内容修改为:
1.老年人容易诱发体位性低血压、摇晃等症状,因此老年人用药应从低剂量开始给药,同时观察患者状态慎重用药。
七、【药物相互作用】项
在原有说明书【药物相互作用】内容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并需重新进行序号排列:
1.具有CYP3A4酶诱导作用的药物,如卡马西平、苯妥英等,有可能促进本品代谢,从而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削弱本品的作用。
2.中枢神经抑制剂,如巴比妥酸衍生物等,有可能增强药物相互作用,但作用机制不明。
(注:说明书其他内容如与上述修订要求不一致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
  • 说明书修订日期

  • 警告

  • 药品名称

  • 成份

  • 性状

  • 适应症

  • 规格

  • 用法用量

  • 不良反应

  • 禁忌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儿童用药

  • 老年用药

  • 药物相互作用

  • 药物过量

  • 药理毒理

  • 药代动力学

  • 贮藏

  • 包装

  • 有效期

  • 执行标准

  • 批准文号

  • 生产企业

  • 修订/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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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 上市企业数 2
  • 国产上市企业数 1
  • 进口上市企业数 1
批准文号 药品名称 规格 剂型 生产单位 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类型 国产或进口 批准日期
X20000300
盐酸米安色林片
60毫克/片
片剂
化学药品
进口
2000-08-04
国药准字H20010441
盐酸米安色林片
30mg
片剂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化学药品
国产
20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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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公司名称 申请号/批准号 规格 剂型/给药途径 上市国家/地区 市场状态 日期
盐酸米安色林片
荷兰欧加农公司
X20000300
60mg
片剂
中国
已过期
2000-08-04
盐酸米安色林片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10441
30mg
片剂
中国
在使用
20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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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药品规格: 334
中标企业: 1
中标省份: 30
最低中标价2.95
规格:30mg
时间:2017-03-06
省份:福建
企业名称: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最高中标价0
规格:30mg
时间:2010-10-30
省份:北京
企业名称: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转化系数 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元) 价格(元) 生产企业 投标企业 省份 公布时间 网页链接
盐酸米安色林片
片剂
30mg
12
4.81
57.76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陕西
2012-06-29
盐酸米安色林片
片剂
30mg
12
4.81
57.76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陕西
2012-04-09
盐酸米安色林片
片剂
30mg
12
5.3
63.6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
2009-12-27
盐酸米安色林片
片剂
30mg
12
4.51
54.1668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
2015-06-02
盐酸米安色林片
片剂
30mg
12
4.51
54.1668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
201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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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中采购情况

中选企业

0

最高中选单价

0

最高降幅

中选批次

0

最低中选单价

0

最低降幅

药品名称 中选企业 剂型 规格包装 采购周期 中选价格(元) 国家集采批次 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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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评价

  • 通过厂家数 0
  • 通过批文数 0
  • 参比备案数 0
  • BE试验数 0
企业 品种 规格 剂型 过评情况 过评时间 注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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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研发现状

药物名称 研发代码 首家研发企业 参与研发企业 治疗领域 适应症(中) 全球最高研发阶段 中国最高研发阶段 靶点(简化靶点)
米安色林
GB-94
默克
第一三共制药;芬兰奥利安;葛兰素史克
神经系统
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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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HT2A;5-HT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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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 申办企业数 1
  • 新药申请数 0
  • 仿制药申请数 0
  • 进口申请数 0
  • 补充申请数 0
受理号 药品名称 CDE企业名称 申请类型 注册类型 承办日期 状态开始日期 办理状态 审评结论
J0300054
盐酸米安色林片
荷兰欧加农公司
进口再注册
2003-02-09
2006-01-17
制证完毕-已发批件EP202870084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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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 申办企业数 0
  • Ⅰ期临床试验数 0
  • Ⅱ期临床试验数 0
  • Ⅲ期临床试验数 0
  • Ⅳ期临床试验数 0
登记号 试验专业题目 药物名称 适应症 试验状态 试验分期 申办单位 试验机构 首次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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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