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司特颗粒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13年07月25日
修改日期:2016年02月22日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甲磺司特颗粒
英文名称:Suplatast Tosilate Granules
汉语拼音:Jiahuangsite Keli

【注册商标】

赛舒宁

【成份】

本品主要活性成份为甲磺司特
化学名称:(±)-[2-4-(3-乙基-2-羟基丙基)苯乙酰胺基]二甲基硫-对-甲苯磺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3H33NO7S2
分子量:499.64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而芳香。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规格】

1g:50mg(每袋1g本品中含甲磺司特50mg)

【用法用量】

成人用量为每次100mg(2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每日成人最大用量不得超过300mg(6袋)。

【不良反应】

根据国外资料,对7526例成人服用胶囊剂的不良反应进行了评估,不良反应出现率为3.8%(284例)。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系统症状(胃部不适0.4%、恶心0.4%),肝功能障碍[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上升0.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上升0.5%],嗜睡0.5%,皮疹0.2%。
1.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不确定)
1)肝功能障碍:黄疸、ALT上升、AST上升、γ-谷氨酰转移酶(γ-GT)上升、碱性磷酸酶(ALP)上升、乳酸脱氢酶(LDH)上升等肝功能障碍(初期症状:全身倦怠、食欲不振、发热、恶心等)需要进行特别观察,当确定有异常时终止给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2)肾病综合征:因观察到肾病综合征的发生,所以要进行特别的观察,当确定有异常时终止给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2.其他不良反应
因为观察到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发生,当确定有异常时需要进行减量、终止给药等适当的处理。另外,当有过敏反应发生时终止给药。
发生率
分类
0.1%-5% 小于0.1% 发生率不确定
消化系统 胃部不适、恶心、胃痛、腹泻 口渴、食欲不振、口腔炎、腹痛、呕吐、腹胀、舌炎  
神经系统 困倦 头痛、痉挛、寒战、头晕、麻木  
血液 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白细胞减少  
过敏 皮疹、瘙痒 荨麻  
肝脏 AST、ALT、γ-GT、LDH升高 胆红素、ALP上升  
泌尿生殖系统   蛋白尿、尿频  
其他 月经不调、疲倦、无力 水肿、耳鸣、眼睑干燥、发热、灼热感、鼻出血、味觉异常、口臭 心悸、咳嗽、胸部压迫感

【禁忌】

1.对本药或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有别于支气管扩张剂、类固醇类药物,不可用作哮喘发作时的缓解药物。
2.在支气管哮喘患者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如哮喘剧烈发作,仍需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或类固醇类药物。
3.对于长期接受类固醇疗法的患者,欲通过使用本品减少类固醇的用量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步进行。
4.对于通过使用本品已减少类固醇用量的患者,在停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原发疾病出现反复,因此请注意。
5.若使用本品后未获得满意的疗效,请注意勿随意长期服用。
6.当出现过敏症状(皮疹、瘙痒、荨麻疹等)时停止给药。
7.轻、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须慎重给药,有可能导致肝功能恶化。
8.甲磺司特会产生二甲基硫醚,因此可能会出现口臭。
9.使用本品会抑制过敏原皮内反应,妨碍过敏原的确定,因此在实施过敏原皮试前,请勿使用本品。
10.使用注意事项:
(1)配置时:
本药和食用水混合溶解放置时,因为制剂存在不稳定性,所以应在服用时进行溶解。另外,溶解后应迅速服用。
(2)配伍变化:
因为和其他药品联合使用可能使本药的含药量降低,所以在联合使用其他药物时需要注意。
另外,现已确认与下列药物发生配伍变化,请勿联合使用:
1)混合后可使本药含药量降低的药物:
克拉霉素头孢泊肟酯、富马酸福莫特罗水合物、盐酸茶碱水合物、琥乙红霉素醋酸麦迪霉素阿奇霉素水合物。
2)混合后变成块状的药物:
盐酸溴己新、替培定、盐酸头孢卡品酯头孢克肟盐酸克仑特罗
3)混合后发生异常情况的药物:
普仑司特水合物、吡嘧司特盐酸妥布特洛。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可在判断认为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性时使用,怀孕期间用药安全性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本品尚缺少中国儿童服用的安全性资料。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起始剂量为150mg/日。增量时,应充分观察患者不良反应及临床症状。

【药物相互作用】

1.目前尚未发现药物间的相互作用,本品对肝药酶无抑制作用。
2.本品颗粒剂应避免与其他颗粒剂合用,以免引起药物沉淀。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引起的不良反应尚未确立。

【药理毒理】

以下药理毒理资料均为文献资料:
药理作用
甲磺司特为T辅助细胞(Th2)因子剂,抑制T细胞生成IL-4和IL-5。通过对嗜酸性粒细胞的浸润作用、对IgE抗体产生的抑制作用等,发挥抗过敏作用。
毒性研究
重复给药毒性:大鼠连续52周经口给予甲磺司特50、300、1800mg/kg,无毒性反应剂量为50mg/kg/d(雄)和300mg/kg/d(雌);中剂量组以上的雄性动物出现甘油三酯的减少,肝组织重量增加;高剂量组雄性动物肝脏重量增加,肝细胞空洞和肥大。犬连续52周经口给予甲磺司特30、90、270、810mg/kg,无毒性反应剂量为90mg/kg/d;270、810mg/kg组动物出现软便及粘液性、水样性排泄,停药后此现象消失;270mg/kg组动物出现凝血时间延长,其它指标未见异常;高剂量组动物体重增加受到抑制,有活动减少、步行困难、全身间歇性痉挛等神经系统症状,凝血时间延长,生化指标见ALP、GPT和LDH的升高。文献显示,给幼鼠和幼犬连续4周口服甲磺司特发现的异常变化与成年动物相同。
生殖毒性:
雄性大鼠在1800mg/kg/d和雌性大鼠在600mg/kg/d的剂量下,对生殖能力无影响;甲磺司特对妊娠大鼠母体无影响剂量为300mg/kg/d,对F1代无影响剂量为900mg/kg/d;甲磺司特对妊娠家兔母体无影响剂量为300mg/kg/d,对F1代无影响剂量为450mg/kg/d;甲磺司特对围产期和哺乳期大鼠的母体无影响剂量为600mg/kg/d,对F1代无影响剂量为600mg/kg/d。
致突变作用:
甲磺司特细菌的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中国仓鼠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CHL试验)、小鼠微核试验均未发现异常。
动物药代动力学:
大鼠单次或重复给予甲磺司特,8小时血液中放射性浓度达峰值,消除半衰期大约为12天,多次给药27天后达到稳态值,但未见本品在组织和器官中的蓄积。本品主要分布在肠、膀胱、淋巴结、肾脏、肝组织中,26%在尿中排泄,约73%在粪中排泄,有肝肠循环,本品可分泌入乳汁中。

【药代动力学】

10名健康受试者空腹单次口服本品100mg后,其血浆中甲磺司特浓度在给药后3h达到高峰,Cmax约为90ng/ml,其半衰期约为3h。本品在体内经肝药酶代谢后主要的活性产物为M-1,其半衰期t1/2为5.5±1.4小时,AUC0-36为78.58±11.27ng·h·ml-1,达峰时间Tmax和达峰浓度Cmax分别为3.0±1.3小时和9.991±2.49ng·ml-1。在每日三次,每次100mg的给药量下,活性代谢产物M-1的消除半衰期T1/2为7.7±2.1小时,AUC0-τ为81.09±11.08ng·h·ml-1,达峰时间Tmax和达峰浓度Cmax分别为2.6±3.3小时和14.11±1.51ng·ml-1,本品主要经尿液排泄,长期服用在体内无蓄积。小儿以2mg/kg口服本品后,其血浆的甲磺司特的浓度要小一些,而AUC0-t、Tmax以及T1/2与健康成人大致相同,而且血浆中M-1的药动学参数也大致相同。

【贮藏】

密封室温保存。

【包装】

复合膜包装。18袋/盒、30袋/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YBHO3512012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0105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Chongqing Zein Pharmaceutical Co.,Ltd.
生产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四街70号
邮政编码:400041
电话号码:023-68690872(质量投诉)
          023-66096667(销售)
传真号码:023-68622365
企业网站:www.zhienyaoye.com
  • 说明书修订日期

  • 药品名称

  • 注册商标

  • 成份

  • 性状

  • 适应症

  • 规格

  • 用法用量

  • 不良反应

  • 禁忌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儿童用药

  • 老年用药

  • 药物相互作用

  • 药物过量

  • 药理毒理

  • 药代动力学

  • 贮藏

  • 包装

  • 有效期

  • 执行标准

  • 批准文号

  •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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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 上市企业数 1
  • 国产上市企业数 1
  • 进口上市企业数 0
批准文号 药品名称 规格 剂型 生产单位 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类型 国产或进口 批准日期
国药准字H20120105
甲磺司特颗粒
1g:50mg (1g本品中含有甲磺司特50mg)
颗粒剂
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恩创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化学药品
国产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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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公司名称 申请号/批准号 规格 剂型/给药途径 上市国家/地区 市场状态 日期
甲磺司特颗粒
重庆恩创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120105
1g:50mg
颗粒剂
中国
在使用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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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药品规格: 134
中标企业: 3
中标省份: 22
最低中标价4.73
规格:1g:50mg
时间:2016-09-05
省份:广西
企业名称: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最高中标价0
规格:1g:50mg
时间:2016-07-07
省份:江西
企业名称: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转化系数 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元) 价格(元) 生产企业 投标企业 省份 公布时间 网页链接
甲磺司特颗粒
颗粒剂
1g:50mg
18
4.73
85.2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
2016-09-05
甲磺司特颗粒
颗粒剂
1g:50mg
18
4.73
85.212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湖南
2014-12-26
甲磺司特颗粒
颗粒剂
1g:50mg
18
4.73
85.1994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
2018-03-02
甲磺司特颗粒
颗粒剂
1g:50mg
18
4.73
85.19
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
2021-06-23
查看
甲磺司特颗粒
颗粒剂
1g:50mg
18
4.73
85.2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贵州
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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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中采购情况

中选企业

0

最高中选单价

0

最高降幅

中选批次

0

最低中选单价

0

最低降幅

药品名称 中选企业 剂型 规格包装 采购周期 中选价格(元) 国家集采批次 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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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评价

  • 通过厂家数 0
  • 通过批文数 0
  • 参比备案数 0
  • BE试验数 0
企业 品种 规格 剂型 过评情况 过评时间 注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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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研发现状

药物名称 研发代码 首家研发企业 参与研发企业 治疗领域 适应症(中) 全球最高研发阶段 中国最高研发阶段 靶点(简化靶点)
甲磺司特
IPD-1151T;ME-015;YM-672
日本大鹏药品工业株式会社
日本大鹏药品工业株式会社
炎症;泌尿生殖系统;皮肤病;免疫调节;呼吸系统
过敏;哮喘;咳嗽;炎症性皮肤病;特发性肺纤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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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4R;IL-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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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 申办企业数 4
  • 新药申请数 3
  • 仿制药申请数 0
  • 进口申请数 0
  • 补充申请数 5
受理号 药品名称 CDE企业名称 申请类型 注册类型 承办日期 状态开始日期 办理状态 审评结论
CXHS0900298
甲磺司特颗粒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新药
3.1
2010-04-21
2012-12-19
已发件 重庆市 EW797256694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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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L20022493
甲磺司特颗粒
山西安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新药
2002-09-25
2003-07-21
已发批件 山西省
CYHB2450429
甲磺司特颗粒
重庆恩创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补充申请
原3.1
2024-08-13
CYHB1700278
甲磺司特颗粒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补充申请
2017-02-20
2017-09-20
制证完毕-已发批件重庆市 100177086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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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HB2301054
甲磺司特颗粒
重庆恩创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补充申请
原3.1
202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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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 申办企业数 1
  • Ⅰ期临床试验数 0
  • Ⅱ期临床试验数 0
  • Ⅲ期临床试验数 0
  • Ⅳ期临床试验数 0
登记号 试验专业题目 药物名称 适应症 试验状态 试验分期 申办单位 试验机构 首次公示日期
CTR20240605
甲磺司特颗粒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甲磺司特颗粒
用于支气管哮喘。
已完成
BE试验
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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