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氟西汀胶囊
- 药理分类: 治疗精神障碍药/ 抗抑郁药
- ATC分类: 精神兴奋药/ 抗抑郁药/ 选择性5-羟色胺再吸收抑制药
- 剂型: —
- 医保类型: —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
- OTC分类: ——
- 是否289品种: ——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
核准日期:2009年04月15日
修改日期:2015年12月01日
【警告】
-
【警示语】
自杀倾向和抗抑郁药物
对抑郁症(MDD)和其他精神障碍的短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与安慰剂相比,抗抑郁药物增加了儿童、青少年和青年(<24岁)患者自杀和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实施自杀行为(自杀倾向)的风险。任何人如果考虑将草酸艾司西酞普兰或其它抗抑郁药物用于儿童、青少年和青年(<24岁),都必须在其风险和临床需求之间进行权衡。短期的临床试验没有显示出,与安慰剂相比年龄大于24岁的成年人使用抗抑郁药物会增加自杀倾向的风险;而在年龄65岁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郁药后,自杀倾向的风险有所降低。抑郁和某些精神障碍本身与自杀风险的增加有关,必须密切观察所有年龄患者使用抗抑郁药物治疗开始后的临床症状的恶化、自杀倾向、行为的异常变化。应建议家属和看护者必须密切观察并与医生进行沟通。盐酸氟西汀未被批准用于儿童患者(见【注意事项】-警告,临床症状的恶化和自杀风险)。
【成份】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的颗粒或粉末。
【适应症】
-
抑郁发作。
强迫症。
精神性贪食症:可作为心理治疗的补充,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规格】
-
20mg(以氟西汀计)
【用法用量】
-
用于成人口服。
抑郁发作
成人及老年患者:建议每天服用20mg剂量。如果必要的话,在治疗最初的3至4周时间内对药物剂量进行评估和调整以达到临床上适当的剂量。尽管较高的剂量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性,但在某些患者中,由于使用20mg剂量无明显疗效,可以逐渐增加剂量到60mg的最大剂量(见【临床试验】)。必须根据每个患者的情况谨慎的进行剂量的调整,使患者维持最低的有效剂量。抑郁症患者必须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从而确保他们症状的消失。
强迫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推荐剂量是每天20mg。对于某些患者,如果在治疗两周后对20mg剂量的反应不充分,可以逐渐增加剂量而达到60mg的最大剂量,但增加剂量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可能性。
如果在10周之内没有发现任何的改善,那么必须对氟西汀的治疗进行重新考虑。如果获得了良好的治疗效果,可以继续治疗,但应根据个体进行剂量调整。尽管对于氟西汀的治疗需要维持多长时间这一问题,没有系统的研究可以回答,但OCD是一种慢性的病症,对于治疗有效的患者可考虑延长治疗期至10周以上。必须根据每个患者的情况谨慎的进行剂量的调整,使患者维持最低的有效剂量。对治疗的需求必须定期进行再次评估。一些临床医生提倡对于那些药物治疗有效的患者合并进行行为治疗。氟西汀治疗OCD的长期疗效(24周以上)尚未得到验证。
神经性贪食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建议每天服用60mg剂量。在神经性贪食症的患者中的长期的疗效(3个月以上)尚未得到验证。
所有适应症:可适当增加或减少推荐剂量。未对高于每天80mg的剂量进行系统的评估。
氟西汀可以在用餐时或两餐之间服用,可单次或分次给药。
停止用药后,药物活性成份仍在体内存留数周。这一特点必须在开始及结束治疗时予以考虑。
儿童:由于尚未明确在儿童及青少年(18岁以下)中使用的安全性及疗效,因此不推荐在人群中使用。
老年患者:当增加剂量时,须小心,通常每天的剂量不应超过40mg。最大推荐剂量是每天60mg。
对于肝功能不全(见【药代动力学】)或服用可能与盐酸氟西汀产生交互作用药物的患者(见【药物相互作用】),须考虑降低药物剂量或减少用药频率(例如,每两天服用20mg)。
停止服用盐酸氟西汀的撤药症状:必须避免突然停止用药。当停止盐酸氟西汀的治疗时,为了降低撤药反应发生的危险性(见【注意事项】以及【不良反应】)必须在1周到2周的时间内逐渐减少用药剂量。如果患者在用药剂量减少后或停止治疗时出现不耐受的症状,可以考虑恢复之前的用药剂量。此后,医生可以继续以更缓和的速度来减少用药剂量。
【不良反应】
-
随着持续的治疗可能会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的强度和频率,不良反应一般不会导致治疗的中断。
同其它SSRIs一样,不良反应如下:
全身:超敏性(例如,搔痒,皮疹,风疹,过敏反应,脉管炎,血清反应,颜面水肿等)-(见【禁忌】及【警告】),寒战,五羟色胺综合症,光敏反应,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症)非常罕见,多形性红斑。
消化系统:胃肠功能紊乱(例如,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吞咽困难,味觉颠倒),口干。肝功能检测异常少有报道。肝炎鲜有报道。
神经系统:头痛,睡眠异常(例如,梦境反常,失眠),头晕,厌食,疲劳(例如,困倦,睡意),欣快,短暂的动作异常(例如,抽搐,共济失调,战栗,肌痉挛),抽搐发作及罕见的精神性运动不安/静坐不能(见【注意事项】)。幻觉,躁狂反应,意识错乱,激越,焦虑及有关症状(如,紧张),注意力及思考能力减弱(如,人格解体),惊恐发作,自杀观念和行为(这些症状可以是由于潜在疾病造成的),五羟色胺综合症非常罕见。
泌尿生殖系统:尿潴留,尿频。
生殖紊乱:性功能障碍(延迟或缺少射精,性高潮缺乏)、阴茎持续勃起症,泌乳。
其它:脱发,呵欠,视觉异常(如,视力模糊,瞳孔散大)、淤斑(见【注意事项】),出汗,血管舒张,关节痛,肌痛,体位性低血压,其他出血性表现(例如,妇科出血,胃肠道出血和其他皮肤或黏膜出血)罕有报告(见【注意事项】,出血)。
一过性低血钠:停服盐酸西汀时极少数病人出现一过性低血钠(包括血钠低于110mmol/L)并表现在停止氟西汀后可逆。某些病例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引起。多数报道见于老年人及服用利尿的患者或其他原因导致体液耗竭的患者。
呼吸系统:咽炎,呼吸困难。肺部不良事件(包括不同组织病理学炎症过程和/或纤维化)鲜有报告。呼吸困难可能是唯一出现的症状。
氟西汀治疗停止时的撤药症状:氟西汀的停药通常会产生撤药症状。头晕,感觉障碍(包括感觉异常),睡眠障碍(包括失眠和多梦),乏力,焦躁或焦虑,恶心和/或呕吐,震颤和头痛是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一般这些症状是轻度到中度并且是自限的,然而在一些患者中这些症状可能很严重和/或延长缓解时间(见【注意事项】)。因此,当盐酸氟西汀治疗需要停止时,建议逐渐地减少剂量(见【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禁忌】
-
对氟西汀或其任何一种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单胺氧化酶制剂(MAOI):有报道在接受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治疗的患者同时合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以及近期终止SSRI治疗转而开始MAOI治疗的患者中出现严重的停药、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反应。氟西汀的治疗必须在不可逆的MAOI停药2周之后,可逆的MAOI-A停药后的第二天开始。有些病例表现出类似血液中五羟色胺综合症(类似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的特点)。赛庚啶或丹曲林可能会对此类病人的有用。合用MAOI的患者出现的反应包括:高热、僵硬、肌阵挛、植物神经系统不稳定伴有生命体征的迅速波动、以及精神状态的变化,包括极度的激越,可能发展为谵妄和昏迷。
因此,氟西汀不能与非选择性的MAOI同时使用,同样的,至少应当在停止服用氟西汀5周之后方可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如果是长期服用氟西汀和/或服用剂量较高时,可能需要间隔更长的时间。
不推荐氟西汀与可逆的MAOI(例如,吗氯贝胺)合并使用。氟西汀的治疗可以在可逆的MAOI停药后第二天开始。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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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临床症状的恶化和自杀风险
患有抑郁症的成年和儿童患者,无论是否服用抗抑郁药物,他们的抑郁症都有可能恶化,并有可能出现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以及行为异常变化,这种风险一直会持续到病情发生明显缓解是为止。已知抑郁和某些精神障碍与自杀风险有关,并且这些精神障碍本身为自杀的最强预兆。然而,长期以来一直有这些的担忧:在某些患者的治疗早期,抗抑郁药物可能起着诱导抑郁症状恶化,以及产生自杀意念、行为的作用。抗抑郁药物(SSRIs和其他)短期安慰剂对照研究汇总分析显示,在患有抑郁症(MDD)和其它精神障碍的儿童、青少年和青年(18~24岁)中,与安慰剂相比,抗抑郁药物增加了产生自杀想法和实施自杀行为(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但短期的临床试验没有显示,在年龄大于24岁的成年人中,与安慰剂相比,使用抗抑郁药物会增加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在年龄65岁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郁药物后,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有所降低。
在患有抑郁症、强迫症(OCD)或其它精神障碍的儿童和青少年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共计24项短期临床试验,9种抗抑郁药物,包括愈4400例患者)和在患有抑郁症或其它精神障碍的成年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共计295项短期临床试验(中位持续时间位12个月),11种抗抑郁药物,愈77000例患者),各种药物引起的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大部分的药物研究显现出较年轻患者自杀意念、行为风险增加的趋势。在各个不同的适应症中,自杀意念、行为的绝对风险不同,在抑郁症中的绝对风险最高。虽然在各个适应症中的绝对风险有所不同(药物和安慰剂相比),但是,在不同适应症的年龄层中的风险相对稳定。表1提供了风险差异(每1000名患者中药物和安慰剂治疗产生的自杀意念、行为风险差异的例数)。
表1年龄范围 每1000名患者中药物和安慰剂治疗产生的自杀意念、行为风险差异的例数 药物与安慰剂相比增加的例数 <18 增加14例 18~24 增加5例 药物与安慰剂相比减少的例数 25~64 减少1例 ≥65 减少6例
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在长期用药过程中(如几个月后)是否会延续尚不可知。但是,从在成年抑郁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的维持治疗临床试验的证据充分显示,使用抗抑郁药物可以延缓抑郁症的复发。
无论治疗哪种适应症,对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的所有患者,都应当适当监察和密切观察其临床症状恶化、自杀倾向以及行为变化异常情况。尤其在药物最初治疗的数月内,及增加或减少剂量的时候。
用抗抑郁药物治疗患有抑郁症、其它精神病性或非精神病性障碍的成年和儿童患者时,可以出现下列症状:焦虑、激越、惊恐发作、失眠、易怒、敌意、攻击性、冲动、静坐不能(精神运动性不安以及轻症躁狂和躁狂。虽然尚未建立这些症状的出现与抑郁症的恶化和/或自杀冲动的产生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注意到了这些症状的出现可能是产生自杀倾向的先兆。
当患者的抑郁症状持续恶化,出现自杀倾向,或出现可能是抑郁症状恶化或自杀倾向的先兆症状时,应当仔细考虑包括可能中止药物治疗在内的治疗方案调整。如果这些症状是严重的、突发的、或与患者当前症状不符合时更应如此。
如果决定中止治疗,剂量应当尽快递减,但需意识到突然停药可能会引起某些症状(参见【注意事项】或【用法用量】)。
用抗抑郁药物治疗患有抑郁症或其它精神病性或非精神病性障碍的儿童患者时,应当提醒家属以及看护者有必要监察患者是否出现激动、易怒、行为异常变化、其它以上提及的症状以及出现自杀倾向的情况,一旦出现,立即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汇报这些症状。家属以及看护者应当每日对患者进行以上监察,使用盐酸氟西汀时,处方应当从最小量开始,并配合良好的患者管理,以减少过量用药的危险。
双向情感障碍患者的筛查:
抑郁发作可能是双向情感障碍的初期表现。一般认为(虽然未通过对照试验明确),单用抗抑郁药物治疗这类发作可能增加具有双相情感障碍危险患者的混合型/躁狂发作的可能性。尚不明确以上提及的症状是否意味着可能出现这种转变。然而,在用抗抑郁药物开始治疗之前,应当对有抑郁症状的患者进行充分的筛查以确定他们是否具有双相情感障碍的危险;该筛查应当包括自杀家族史,双相情感障碍和抑郁症家族史在内详细的精神病史。应当注意盐酸氟西汀未经批准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注意事项
皮疹和过敏反应:皮疹,过敏反应和进一步的全身反应,有时非常严重(包括皮肤,肾,肝和肺),已有报道。如果出现皮疹或者其它可能的过敏现象而不能确定病因时,应停止服用盐酸氟西汀。
抽搐发作:对抗抑郁药而言,抽搐发作是一个潜在的危险。因此,同其它抗抑郁药一样,氟西汀须慎用于有抽搐发作史的患者。患者发生抽搐发作或抽搐发作频率增加,应停用氟西汀。氟西汀应避免用于不稳定性抽搐/癫痫患者,如用于控制良好的癫痫病人,则应注意监查。
躁狂症:抗抑郁药应慎用于有躁狂/轻度躁狂病史的患者。同所有抗抑郁药一样,患者发生躁狂,应立即停用氟西汀。
肝/肾功能:氟西汀主要在肝脏代谢,通过肾脏排泄。对于肝功能紊乱的患者,应降低服用量,如隔日服药。当每天给予氟西汀20mg,连续2个月,严重肾衰需要透析的患者(GFR<10ml/min)血浆中氟西汀及去甲氟西汀的水平与肾功能正常者无差异。
心脏疾病:在一项双盲试验中对312例服用氟西汀患者的心电图进行评估,未见心脏传导阻滞。然而,对于患有急性心脏疾病的患者服用盐酸氟西汀的临床研究尚有限,因此此类病人应慎用。
体重减轻:盐酸氟西汀可能导致体重减轻,但通常与基线体重成比例。
糖尿病:糖尿病患者服用SSRI可影响血糖浓度。服用盐酸氟西汀期间可能会降低血糖,停药后继而出现高血糖。应调整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剂量。
自杀/自杀观念:抑郁与自杀观念、自我伤害以及自杀(自杀相关事件)危险性的增加是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危险性只有在出现显著的症状缓解后才会终止。在治疗的最初几周或更长时间未出现症状的改善,在此期间应密切监护患者直至症状改善。临床经验表明,在疾病恢复的早期,自杀的风险性可能会增加。用盐酸氟西汀治疗的其它精神疾病也可能与自杀相关事件的发生危险性增加有关。此外,这些精神疾病可能与抑郁症伴随存在。在治疗抑郁症患者中的注意事项,同样适用于治疗其它精神障碍患者时。
具有自杀相关事件病史的患者,或在治疗开始之前表现出显著自杀观念的患者,均具有较高的产生自杀观念或自杀倾向的危险性,在治疗期间应该接受仔细的监护。此外,青壮年患者中自杀行为危险性可能增加。患者(及其护理者)应该警惕这些事件的出现,一旦这些症状出现应立即就诊。
静坐不能/精神性运动不安:使用氟西汀与静坐不能的发生有关,表现为一种主观的厌恶或烦躁,并频繁运动伴随不能静坐或静立。最可能发生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对出现这些症状的患者增加药物剂量可能是有害的。
SSRI治疗停止后的撤药症状:当治疗停止,特别是突然停止时,常会出现撤药症状。(见【不良反应】)。
在临床试验中,中止治疗的患者中,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在氟西汀和安慰剂组的比例大约均为60%。在这些不良事件中,氟西汀组严重的占17%,安慰剂组严重的占12%。
撤药症状的危险性可能是由几种因素决定的,包括治疗的持续时间和剂量,以及剂量减少的速度。头晕,感觉障碍(包括感觉异常),睡眠障碍(包括失眠和多梦),乏力,焦躁或焦虑,恶心或呕吐,震颤和头痛是最常报告的撤药反应。一般这些症状是轻度到中度的,然而在一些患者中这些症状可能是非常严重的。这些症状通常发生在停止治疗后的最初几天。一般这些症状是自限的,通常在2周内缓解,但在某些个体可能会延长(2-3个月或更长时间)。因此,在停止治疗时,应根据患者的需要至少在1到2周的时间内逐渐减量(见“盐酸氟西汀停用时的撤药症状”,【用法用量】)。
出血:已有报道服用SSRI的患者出现皮肤出血,如瘀斑和紫癜。在服用盐酸氟西汀的患者中,瘀斑作为少见的不良事件被报道。其他出血表现(如,妇科出血,胃肠出血,及其他皮肤或粘膜出血)报道为罕见。须提醒服用SSRI的患者注意,尤其是与口服抗凝剂合用,已知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氯氮平这类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吩噻嗪类,绝大多数三环抗抑郁药,阿司匹林,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或与其他可增加出血危险性的药物合用,或用于那些有出血疾病史的患者。
电抽搐疗法(ECT):服用氟西汀的患者接受电抽搐治疗时惊厥发作时间延长的情况鲜有报告,但也需谨慎。
圣·约翰草:当选择性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和草药制剂,与包括圣·约翰草(贯叶连翘)在内的草药同时使用时,可能会导致五羟色胺能作用增强,例如出现五羟色胺综合症。
偶有报道五羟色胺综合症或神经阻滞恶性综合症样不良事件的发生与氟西汀治疗有关,特别是与其他五羟色胺能(如L-色氨酸等)和/或抗精神病药物同时使用时。由于这些综合症可能导致潜在的威胁生命的情况发生,因此,如果这些不良事件(表现为一组症状,如高热,强直,肌痉挛,植物神经不稳定伴随可能的生命体征的快速波动,精神状态的改变,包括意识错乱,易激惹,极度焦躁发展至谵妄和昏迷)发生,应该停止氟西汀的治疗并开始支持性对症治疗。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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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尚未明确在儿童及青少年(18岁以下)中使用的安全性及疗效,因此不推荐在该人群中使用。
【老年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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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剂量增加时,须小心,通常每天的剂量不应该超过40mg。最大推荐剂量是每天60mg。详见【用法用量】。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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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衰期:在考虑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的交互作用时(如从氟西汀转为其他抗抑郁药时)需要谨记氟西汀和去甲氟西汀的长半衰期。(见【药代动力学】)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参见【禁忌】。
不推荐合并使用:MAOI-A。
可谨慎的合并使用:MAOI-B(司来吉兰):有发生五羟色胺综合症的危险。建议临床监控。
五羟色胺能药物:与五羟色胺能药物(如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NRIs),曲马朵,舒马曲坦)合并应用有可能增加血清素综合症的危险性。与舒马曲坦同时使用会带来冠状血管收缩和高血压等额外的危险。
锂盐和色氨酸:当锂盐和色氨酸与SNRIs合并使用时有出现五羟色胺综合症的报道。因此,盐酸氟西汀同这些药物的合并使用应当谨慎。当氟西汀与锂盐同时服用时需要更密切和频繁的临床监控。
CYP2D6同工酶:与三环抗抑郁药及其它选择性五羟色胺能抗抑郁药类似,氟西汀也经过肝细胞色素CYP2D6同工酶系统,因此,氟西汀与同样经该系统代谢的药物合并应用可能导致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若同时服用的其它药物主要经由CYP2D6同工酶系统代谢,并且治疗范围很窄(如氟卡尼、恩卡尼、卡马西平及三环抗抑郁药),其起始剂量或治疗剂量应降低到治疗范围的下限。如果最近5周内曾服用盐酸氟西汀,此原则同样适用。
口服抗凝剂:当氟西汀同口服抗凝剂合并使用时,抗凝剂作用会发生变化(化验值和/或临床症状体征),类型不一,但包括出血症状增加-此种情况偶见报道。正在服用华法令的患者在起始或停止氟西汀治疗时应当接受仔细的凝血状况监测。(见【注意事项】,出血)
电抽搐治疗(ECT):服用氟西汀的患者接受电抽搐治疗时惊厥时间延长的情况鲜有报道,但也须谨慎。
酒精:在正规试验中,盐酸氟西汀不升高血中乙醇水平或增强乙醇作用。然而,在SSRI治疗的同时饮酒是不可取的。
圣·约翰草:同其它SSRI一样,盐酸氟西汀和草药圣·约翰草(贯叶连翘)可能发生药效学相互作用,这会导致不良反应增加。
对驾车和机械操作的影响
尽管未见盐酸氟西汀会影响正常人的精神运动行为,但任何作用于精神的药物可能影响人的判断能力及技能。因此应告诫患者避免驾车或操作危险性的机械,直至患者相当确信他们的行为不受影响。
【药物过量】
【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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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研究为原研厂产品百优解®的研究结果文献治疗,仅供参考。
抑郁发作:通过安慰剂和活性药物对照,在抑郁发作患者中展开了临床试验。根据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的测量,与安慰剂比较,百优解®显示出非常显著的有效性。在这些研究中,与安慰剂比较,百优解®产生了更高的有效率(定义为HAM-D)评分下降50%)和缓解率。
剂量效应关系:在对抑郁症患者固定剂量的研究中,剂量-效应曲线是平坦的,提示使用高于推荐剂量的药物不能提高药物的有效性。然而,临床经验显示提高剂量可能对某些患者有益。
强迫症:在短期的临床试验中(24周以下),氟西汀疗效显著优于安慰剂。每天20mg的剂量具有疗效,但更高的剂量(每天40到60mg)显示出更高的有效率。在长期的研究中(三项短期治疗的延长期和一项复发预防研究),没有显示出有效性。
神经性贪食:在短期的研究中(16周以下),满足精神障碍诊断统计手册第3版修订本标准的神经性贪食的门诊患者每日服用60mg氟西汀,与安慰剂组比较,对暴饮暴食和导泻行为的减少有显著的疗效。然而,对于长期的疗效还没有结论。
【药理毒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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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氟西汀具有抗抑郁作用,推测与其抑制中枢神经元5-HT再摄取有关。动物试验结果显示,氟西汀抑制5-HT再摄取的作用强于去甲肾上腺素。在临床相关剂量下,氟西汀可抑制人血小板对5-HT的再摄取。
经典的三环类抗抑郁药物的抗胆碱能、镇静、及对心血管系统的作用与其对毒蕈碱能、组胺能及α1-肾上腺素能受体的拮抗作用有关。体外受体结合试验显示,氟西汀与脑组织上的上述受体及其他膜受体的结合力明显弱于三环类抗抑郁药。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 氟西汀及其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的Ames试验、大鼠肝细胞DNA修复试验、小鼠淋巴瘤试验、中国仓鼠骨髓细胞姊妹染色体交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 大鼠在氟西汀剂量为7.5、12.5mg/kg/天(按mg/m2推算,分别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80mg[MRHD]的0.9倍和1.5倍)时未见对生育力的不良影响。
在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大鼠和家兔剂量分别达12.5和15mg/kg/天(按mg/m2推算,分别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80mg[MRHD]的1.5倍和3.6倍)时,未见致畸。
在围产期毒性试验中,大鼠在妊娠期间给予12mg/kg/天(按mg/m2推算,相当于MRHD的1.5倍)或妊娠期间与哺乳期间给予7.5mg/kg/天(按mg/m2推算,相当于MRHD的0.9倍)时,可见死胎数增加,出生后前7天幼仔重量降低、幼仔死亡率增加。大鼠在妊娠期间给予12mg/kg/天时,存活幼仔未见神经发育毒性。幼仔死亡的无影响剂量为5mg/kg/天(按mg/m2推算,相当于MRHD的0.6倍)。
致癌性 大鼠与小鼠致癌性试验中,掺食法给予氟西汀分别达到10和12mg/kg/天(按mg/m2推算,相当于MRHD的1.2和0.7倍),连续给药2年,未见肿瘤发生率增加。
【药代动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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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 盐酸氟西汀口服吸收良好。进食不会影响药物的生物利用度。
分布 氟西汀与血浆蛋白大量结合(约95%),分布广泛(分布容积20-40L/kg)。服药数周后达到稳态血浆浓度。连续服药后的稳态血浆浓度同服药4~5周相似。
代谢 氟西汀具有非线性的药代动力学特性,首先通过肝脏效应。通常在服用后6到8小时达到最大血浆浓度。氟西汀通过多态酶CYP2D6广泛的代谢。氟西汀主要通过肝脏代谢,去甲基产生活性代谢产物诺氟西汀(去甲氟西汀)。
排泄 氟西汀的消除半衰期4-6天,去甲氟西汀为4-16天。长的半衰期是造成停药后仍在体内存留5到6周的原因。主要通过肾脏排泄(约60%)。氟西汀可以分泌到乳汁中。
危险人群
老年人:与较年轻的患者比较,健康老年人的动力学参数没有改变。
肝功能不全:由于肝功能不全(酒精性肝硬化),氟西汀和去甲氟西汀的半衰期分别增加至7天和12天。应该考虑给予较低剂量。
肾功能不全:给予轻度、中度和完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单一剂量的氟西汀后,动力学参数与健康志愿者相比无改变。然而,重复给药后,观察到稳态血浆浓度的增加。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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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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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塑包装,7粒/板×1板/盒,7粒/板×2板/盒,10粒/板×1板/盒,10粒/板×2板/盒,12粒/板×1板/盒,14粒/板×2板/盒。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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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月
【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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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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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93454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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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江苏省常熟市辛庄南湖工业区南湖大道188号
邮政编码:215563
电话和传真号码:0512-52445308
网址:http://www.szysyy.com.cn
说明书修订日期
警告
药品名称
成份
性状
适应症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年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临床试验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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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批准文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剂型 | 生产单位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药品类型 | 国产或进口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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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01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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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氟西汀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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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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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囊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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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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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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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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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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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0
|
H201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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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氟西汀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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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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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囊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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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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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
|
进口
|
2016-08-30
|
X19990448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20毫克/粒
|
胶囊剂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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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
|
进口
|
1999-12-12
|
国药准字HJ20181215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20mg
|
胶囊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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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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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化学药品
|
进口
|
2020-08-10
|
H20070375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20mg
|
胶囊剂
|
—
|
—
|
化学药品
|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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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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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申请号/批准号 | 规格 | 剂型/给药途径 | 上市国家/地区 | 市场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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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氟西汀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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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heon F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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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0160500
|
20mg
|
胶囊剂
|
中国
|
已过期
|
2016-08-30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Patheon France
|
H20160501
|
20mg
|
胶囊剂
|
中国
|
已过期
|
2016-08-30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Eli Lilly & Co Ltd
|
X19990448
|
20mg
|
胶囊剂
|
中国
|
已过期
|
1999-12-12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Lilly France
|
国药准字HJ20181215
|
20mg
|
胶囊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20-08-10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Patheon France
|
H20070375
|
20mg
|
胶囊剂
|
中国
|
已过期
|
200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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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 最低中标价0.16
- 规格:20mg
- 时间:2020-06-19
- 省份:宁夏
- 企业名称: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最高中标价0
- 规格:70ml:280mg
- 时间:2023-09-15
- 省份:山东
- 企业名称:安徽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转化系数 | 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元) | 价格(元) | 生产企业 | 投标企业 | 省份 | 公布时间 | 网页链接 |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胶囊剂
|
20mg
|
28
|
2.93
|
82.15
|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山东
|
2009-12-27
|
无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胶囊剂
|
20mg
|
7
|
8.57
|
59.9998
|
Lilly France S.A.S.
|
—
|
河北
|
2010-11-30
|
无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胶囊剂
|
20mg
|
7
|
2.77
|
19.3998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
|
河北
|
2010-11-30
|
无 |
盐酸氟西汀分散片
|
片剂
|
20mg
|
28
|
9.52
|
266.49
|
Lilly France S.A.S.
|
—
|
北京
|
2010-10-30
|
无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胶囊剂
|
20mg
|
7
|
3.71
|
26
|
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
|
—
|
天津
|
2010-03-19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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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中采购情况
药品名称 | 中选企业 | 剂型 | 规格包装 | 采购周期 | 中选价格(元) | 国家集采批次 | 公布日期 |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胶囊剂
|
14粒/盒
|
1年
|
40.92
|
第三批集采
|
2020-08-24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胶囊剂
|
7粒/板*4板/盒
|
1年
|
39.8
|
—
|
2021-11-19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天津怀仁制药有限公司
|
胶囊剂
|
—
|
2年
|
—
|
—
|
2021-12-31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胶囊剂
|
14粒/盒
|
2年
|
40.92
|
—
|
2021-12-10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胶囊剂
|
7粒/板*4板/盒
|
1年
|
39.8
|
第三批集采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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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评价
企业 | 品种 | 规格 | 剂型 | 过评情况 | 过评时间 | 注册分类 |
---|---|---|---|---|---|---|
天津怀仁制药有限公司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20mg
|
胶囊剂
|
视同通过
|
2021-08-05
|
4类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20mg
|
胶囊剂
|
通过
|
2023-12-06
|
原6类
|
上海新黄河制药有限公司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20mg
|
胶囊剂
|
通过
|
2022-02-21
|
原6类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20mg
|
胶囊剂
|
通过
|
2018-08-07
|
|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20mg
|
胶囊剂
|
通过
|
2020-03-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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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研发现状
药物名称 | 研发代码 | 首家研发企业 | 参与研发企业 | 治疗领域 | 适应症(中) | 全球最高研发阶段 | 中国最高研发阶段 | 靶点(简化靶点) |
---|---|---|---|---|---|---|---|---|
—
|
EDG-003
|
—
|
|
神经系统
|
抑郁症
|
查看 | 查看 |
|
—
|
LY110140;LY-110140
|
礼来
|
美国博士伦公司;诺华;赛诺菲;艾尔建
|
神经系统;泌尿生殖系统
|
焦虑;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暴食障碍;重性抑郁障碍;抑郁症;强迫症;经前期紊乱
|
查看 | 查看 |
SLC6A4
|
—
|
|
—
|
|
泌尿生殖系统
|
性功能障碍
|
查看 | 查看 |
|
—
|
AT-001;NPL-2008
|
西奈山伊坎医学院
|
|
神经系统
|
自闭症
|
查看 | 查看 |
|
盐酸氟西汀
|
LY-110140
|
礼来
|
艾伯维;礼来
|
神经系统;泌尿生殖系统
|
暴食障碍;抑郁症;重性抑郁障碍;强迫症;惊恐障碍;经前期综合征
|
查看 | 查看 |
|
查看更多全球研发现状情况及详细数据,请前往“摩熵医药企业版”平台
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受理号 | 药品名称 | CDE企业名称 | 申请类型 | 注册类型 | 承办日期 | 状态开始日期 | 办理状态 | 审评结论 |
---|---|---|---|---|---|---|---|---|
JYHF2000085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LILLY FRANCE
|
补充申请
|
—
|
2020-09-17
|
2020-09-30
|
已备案,备案结论:无异议
|
查看 |
JXHL1200368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Eli Lilly and Company
|
进口
|
—
|
2012-12-07
|
2015-12-03
|
制证完毕-已发批件 1017043614918
|
查看 |
JYHZ2000036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LILLY FRANCE
|
进口再注册
|
—
|
2020-03-18
|
2020-08-19
|
制证完毕-已发批件 朱叙颖
|
查看 |
CYHS0508915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
仿制
|
6
|
2005-12-22
|
2006-08-29
|
制证完毕-已发批件江苏省
|
查看 |
CYHR0900321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复审
|
—
|
2009-10-21
|
2010-08-27
|
制证完毕-已发批件河北省 EG658622305CS
|
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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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登记号 | 试验专业题目 | 药物名称 | 适应症 | 试验状态 | 试验分期 | 申办单位 | 试验机构 | 首次公示日期 |
---|---|---|---|---|---|---|---|---|
CTR20181957
|
盐酸氟西汀胶囊20mg单中心、随机、开放、单剂量、双周期、双交叉健康人体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作为心理治疗的辅助用药,以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已完成
|
BE试验
|
天津怀仁制药有限公司
|
聊城市人民医院
|
2018-11-08
|
CTR20170682
|
健康受试者中的随机、开放、两周期交叉设计评价空腹和高脂餐条件下单次口服盐酸氟西汀胶囊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各种抑郁性精神障碍
|
已完成
|
BE试验
|
上海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益阳市中心医院
|
2017-07-18
|
CTR20212493
|
盐酸氟西汀胶囊在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和餐后条件下的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两周期、两序列、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抑郁症:盐酸氟西汀胶囊用于治疗抑郁症状,伴有或不伴有焦虑症状,尤其是不需要镇静作用时。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盐酸氟西汀胶囊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惊恐障碍:盐酸氟西汀胶囊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已完成
|
BE试验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
|
2021-10-11
|
CTR20230157
|
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交叉设计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空腹及餐后口服盐酸氟西汀胶囊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抑郁症; 强迫症; 神经性贪食症:作为心理治疗的辅助用药,以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已完成
|
BE试验
|
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聊城市人民医院
|
2023-01-17
|
CTR20211569
|
盐酸氟西汀胶囊随机、开放、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盐酸氟西汀胶囊
|
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作为心理治疗的辅助用药,以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已完成
|
BE试验
|
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
|
宁波市第二医院
|
2021-07-07
|
查看更多中国临床试验情况及详细数据,请前往“摩熵医药企业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