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药理分类: 呼吸系统用药/ 平喘药
- ATC分类: 阻塞性气管疾病用药/ 其它阻塞性气管病系统用药/ 其它阻塞性气管病系统用药
- 剂型: —
- 医保类型: —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
- OTC分类: ——
- 是否289品种: ——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
核准日期:2017年08月24日
修改日期:2018年7月6日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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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语
使用本品后罕见报道过敏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低血压、晕厥、荨麻疹、喉或舌的血管性水肿。过敏反应最早发生于首次注射后,也有可能在开始规律治疗一年后发生。本品注射后需要在合适的时间内密切观察患者,并做好处理严重过敏反应的准备。告知患者过敏反应的常见症状和体征,提醒出现相关症状应立即就医。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商品名称:茁乐/Xolair
英文名称:Omalizumab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Zhusheyong Aomazhudankang
【成份】
【性状】
-
冻干品为白色至类白色块状疏松体,复溶后为澄清至乳光液体。
【适应症】
【规格】
-
150mg/瓶。
【用法用量】
-
本品应由具有诊断和治疗中至重度持续性哮喘经验的医生使用。
用量
根据基线IgE(IU/ml,治疗开始前测定)和体重(kg),确定本品合适的给药剂量和给药频率。开始给药前,应采用市售血清总IgE测定产品检测患者IgE水平,以确定给药剂量。
根据上述测定结果,每次给药剂量为75-600mg,按照需要分1-4次注射。
IgE水平低于76IU/ml的患者获益不明显。对于IgE水平低于76IU/ml的成人和青少年以及IgE低于200IU/ml的儿童(6至<12岁),在开始治疗前,处方医生应确认体外测定(RAST)结果已明确其对常年性过敏原过敏。
表1为换算表,表2和表3为成人、青少年(12岁及以上)和儿童(6至<12岁)的剂量确定表。
基线IgE水平或体重(kg)在给药剂量表范围外的患者,不应给予本品治疗。
本品最大推荐给药剂量为600mg,每2周给药一次。
表1:每次给药时,给药剂量与瓶数、注射次数和总注射体积的换算给药剂量(mg) 注射次数
(瓶数)a总注射体积(ml) 75 1 0.6 150 1 1.2 225 2 1.8 300 2 2.4 375 3 3.0 450 3 3.6 525 4 4.2 600 4 4.8
表2:每4周给药一次,以皮下注射方式每4周注射本品一次
(剂量单位:mg/次)体重(kg) 基线IgE(IU/ml) ≥20‑25 >25‑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90 >90-
125>125-
150≥30‑100 75 75 75 150 150 150 150 150 300 300 >100‑200 150 150 150 300 300 300 300 300 450 600 >200‑300 150 150 225 300 300 450 450 450 600 >300‑400 225 225 300 450 450 450 600 600 >>400‑500 225 300 450 450 600 600 >500‑600 300 300 450 600 600 >600‑700 300 450 600 >700-800 >800-900 每两周给药一次:见表3 >900-1000 >1000-1100 体重(kg) 基线IgE(IU/ml) ≥20‑25 >25‑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90 >90-
125>125-
150≥30‑100 每4周给药一次:见表2 >100‑200 >200‑300 375 >300‑400 450 525 >400‑500 375 375 525 600 >500‑600 375 450 450 600 >600‑700 225 375 450 450 525 >700‑800 225 225 300 375 450 450 525 600 >800‑900 225 225 300 375 450 525 600 >900-1000 225 300 375 450 525 600 >1000-1100 225 300 375 450 600 >1100-1200 300 300 450 525 600 禁用-尚未获得推荐给药剂量数据 >1200-1300 300 375 450 525 >1300-1500 300 375 525 600
本品用于长期治疗。临床试验证明,至少经过12-16周应用本品治疗后,才能显示出有效性。本品治疗16周时,应由患者的主治医师对患者的治疗有效性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继续给药。本品治疗16周后或后续治疗中,应根据总体哮喘控制效果是否出现显著改善,决定是否继续应用本品的治疗。
中止本品治疗通常会导致游离IgE水平恢复至较高水平和相关症状的复发。治疗期间总IgE水平升高,且治疗中止一年内总IgE仍维持高水平。因此,不能根据本品治疗期间重新测得的IgE水平重新确定本品的给药剂量。治疗中断不足一年时,给药剂量的确定应以首次剂量确定时测得的血清IgE水平为依据。只有当本品治疗已经中断一年或以上时,才可以根据重新测得的总血清IgE水平确定给药剂量。
当体重发生显著变化时,应调整剂量(见表2和3)。
用法
仅供皮下注射使用。不得采用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给药方法。
在上臂的三角肌区进行皮下注射给药。如果因一些原因不能在三角肌区注射,也可在大腿部注射给药。
患者自行注射本品的经验有限。所以,本品仅供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给药。
使用和处理指导原则
冻干产品需要15-20分钟方可溶解,有时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完全复溶的产品应澄清或略显不透明,可能在瓶的边缘有少量气泡或泡沫。因为复溶产品具有一定的粘度,所以在从注射器中排除空气或过量溶液前,必须从瓶中小心取出全部产品,以得到1.2ml注射液。
制备本品150mg瓶装制剂的皮下注射液,请遵照下列要求操作:
1.用配备大内径(18号)针头的注射器从安瓿瓶中抽取1.4ml灭菌注射用水。
2.将瓶直立于平面上,使用标准无菌方法将针头插入瓶中,将灭菌注射用水直接注射进装有冻干粉的瓶中。
3.保持瓶直立,用力旋动以使瓶中液体呈漩涡状(不得振荡)约1分钟,均匀润湿粉末。
4.为了帮助溶解,在完成第3步后,约每5分钟轻轻旋动瓶身5~10秒,溶解所有残留固体。
* 注意:有时可能需要20分钟以上粉末才能完全溶解。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重复第4步,至溶液中无凝胶样可见颗粒。
产品完全溶解时,溶液中应无凝胶样可见颗粒。瓶边缘有小气泡或泡沫属正常现象。复溶产品为澄清或略显不透明溶液。如果溶液中存在固体颗粒,不得使用。
5.将瓶倒置至少15s,使溶液流向瓶塞处。使用配备大内径18号针头的新的3ml注射器,将针头插入倒置的瓶中。保持安瓿瓶倒置,注射器抽取溶液时,针尖置于瓶塞内溶液的最底端。从瓶中取出针头前,将注射器内芯一直拉到注射器桶的末端,以保证从倒置瓶中取出所有溶液。
6.用25号针头替换18号的针头,以进行皮下注射。
7.排出空气、大气泡和任何过量溶液,获得所需的1.2ml剂量药物。一薄层小气泡可能残留在注射器溶液的顶端。因溶液略有粘性,可能需要5-10秒完成皮下注射。
8.在上臂的三角肌区域或大腿部进行皮下注射给药,注意避开荨麻疹病灶。
从微生物角度来说,本品复溶后应立即使用(参见【有效期】)。
按照当地法规要求,对于任何未使用的药物或废弃材料需要进行处理。
特殊人群
肾损害或肝损害
尚未研究肝肾功能损害对本品药代动力学的影响。在临床剂量水平,本品主要由网状内皮系统(RES)清除,而不太可能受肾或肝损害影响。尽管无特别的剂量调整建议,在上述患者中应谨慎使用本品(参见【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
-
安全性特征的总结
12岁和12岁以上成人和青少年患者临床试验期间,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注射部位不良反应,包括注射部位疼痛、肿胀、红斑和瘙痒。6至<12岁儿童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发热和上腹痛。这些反应多为轻度或中度。
不良反应列表
表4按照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列出了本品治疗过敏性哮喘的安全性总人群在临床研究中的不良反应。各发生率类型中不良反应按严重性递减顺序列出。发生频率分类定义: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十分罕见(<1/10,000)。上市后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类型列为未知(不能根据已有数据预估)。
表4:不良反应感染与侵染 偶见 咽炎 罕见 寄生虫感染 血液与淋巴系统疾病 未知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包括重度病例) 免疫系统疾病 罕见 过敏反应和其它严重过敏性疾病,产生抗奥马珠单抗的抗体 未知 血清病可包括发热和淋巴结病 神经系统疾病 常见 头痛* 偶见 晕厥、感觉异常、嗜睡、头晕 血管疾病 偶见 体位性低血压、潮红 呼吸、胸部和纵隔疾病 偶见 过敏性支气管痉挛、咳嗽 罕见 咽喉水肿 未知 过敏性肉芽肿性血管炎(即Churg-Strauss综合征) 胃肠道疾病 常见 上腹痛** 偶见 消化不良体征和症状、腹泻、恶心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 偶见 光敏性、荨麻疹、皮疹、瘙痒 罕见 血管性水肿 未知 脱发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 罕见 系统性红斑狼疮 未知 关节痛、肌痛、关节肿胀 全身性疾病和用药部位不适 十分常见 发热** 常见 注射部位不良反应,如肿胀、红斑、疼痛、瘙痒 偶见 流感样表现、胳膊肿胀、体重增加、疲劳
**:6至<12岁儿童
特别关注的安全性特征介绍
免疫系统疾病
详细信息参见【注意事项】。
动脉血栓栓塞事件(ATE)
在对照临床试验和观察性研究的中期分析中,发现ATE的数目存在不均衡性。复合终点ATE的定义包括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和心血管病因死亡(包括原因不明的死亡)。观察性研究的终期分析显示,在本品治疗患者中,每1,000患者年的ATE发生率为7.52(115/15,286患者年),对照组患者为5.12(51/9,963患者年)。在基线心血管风险因素多变量分析中,风险比为1.32(95%置信区间为0.91-1.91)。在另一项汇总的临床试验分析中,包括所有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为期8周或以上的临床试验,在应用本品治疗患者中,每1,000患者年的ATE发生率是2.69(5/1,856患者年),对照组为2.38(比率比1.13,95%置信区间为0.24-5.71)。
血小板
临床试验中,少数患者的血小板计数低于正常实验室范围下限。这些变化均与出血发作或血红蛋白减少无关。同非人类灵长类动物中(参见【药理毒理】)结果相似,即使上市后报告了零散的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病例包括重度病例,在人类(6岁以上患者)中也未报告血小板计数持续性下降。
寄生虫感染
高风险慢性蠕虫感染的过敏患者中,安慰剂对照试验结果表明,本品治疗时感染发生率略有增加,但无统计学显著变化。感染病程、严重程度和治疗应答均不变(参见【注意事项】)。
系统性红斑狼疮(SLE)
在中至重度哮喘患者和慢性自发性荨麻疹(CSU)患者的临床试验和上市后报告中有SLE病例的报道。但SLE的发病机理尚不明确。
严重过敏反应
在上市后报告中,基于约超过900,000患者年的暴露量中观察到的严重过敏性反应总数,暴露于本品的患者严重过敏反应的发生频率约为0.2%。
与本品无关的严重过敏反应病史可能是使用本品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的一个风险因素。
恶性肿瘤
12岁和12岁以上成人和青少年的初始临床试验中,活性药物治疗组和对照组在肿瘤发病方面存在一些不均衡。活性药物和对照组中发现的病例数为偶见(<1/100)。后续一项观察性研究比较了5年内5,007名奥马珠单抗治疗患者和2,829名非奥马珠单抗治疗患者,原发性恶性肿瘤的发生率分别为16.01/1,000患者年(295/18,426患者年)和19.07/1,000患者年(190/9,963患者年),该结果并不能说明恶性肿瘤风险增加(比率比为0.84,95%置信区间,0.62-1.13)。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研究了4,254名奥马珠单抗治疗患者和3,178名安慰剂治疗患者,进一步分析发现,治疗患者的恶性肿瘤发生率为4.14/1,000患者年(14/3,382患者年),安慰剂治疗患者为4.45/1,000患者年(11/2,474患者年)(比率比为0.93,95%置信区间0.39-2.27),说明奥马珠单抗治疗与恶性肿瘤风险升高无关。奥马珠单抗临床试验项目中恶性肿瘤的实测总发生率与一般人群报告的一致。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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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活性成份或者其他任何辅料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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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明
本品不适用于急性哮喘加重、急性支气管痉挛或哮喘持续状态的治疗。
尚未在高免疫球蛋白E综合征、过敏性支气管肺曲霉菌病及预防过敏反应(包括由食物过敏、特异性皮炎或过敏性鼻炎引起的过敏反应)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研究。因此本品不适用于治疗上述疾病。
本品尚未对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复合物介导疾病及已有肾损害或肝损害患者中进行治疗的研究(参见【用法用量】)。该患者人群应慎用本品。
建议不要在开始本品治疗后突然中断全身或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应在医师的直接监督下减少糖皮质激素的用量,可逐渐降低剂量。
对操作人员的建议
仅可以采用皮下注射给药方法,不得采用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给药方法。
免疫系统疾病
•Ⅰ型变态反应
本品治疗时可能出现Ⅰ型局部或全身变态反应(包括过敏性反应和过敏性休克),长期治疗后也可能发生上述反应。大部分反应在第一次和后续注射本品的2小时内出现,但有一些反应发生在2小时以后,甚至发生在注射24小时后。因此,使用本品治疗后,患者应始终有急救用治疗过敏反应的药品。应告知患者可能出现此类反应,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寻求医疗救助。
临床试验中极少出现过敏反应(参见【不良反应】)。
在少量临床试验患者中检出了抗奥马珠单抗的抗体(参见【不良反应】)。尚未完全了解抗奥马珠单抗抗体的临床相关性。
•血清病
在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包括奥马珠单抗)治疗患者中,出现过血清病和血清病样反应(迟发的Ⅲ型变态反应)。可能的病理生理学机制包括因出现抗奥马珠单抗的抗体而导致免疫复合物的形成和沉积。典型发作时间为第一次或后续注射给药后1-5天,也可在长期治疗后。血清病症状包括关节炎/关节痛、皮疹(荨麻疹或其它类型皮疹)、发热和淋巴结病。抗组胺药和糖皮质激素可用于预防和治疗该疾病,应建议患者报告任何可疑症状。
•Churg-Strauss综合征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综合征
重度哮喘患者很少出现全身性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综合征或过敏性嗜酸性肉芽肿性血管炎(Churg-Strauss综合征),常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上述症状。
在罕见情况下,抗哮喘药物(包括奥马珠单抗)治疗患者存在或出现全身性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管炎。这些事件通常与口服糖皮质激素剂量下降有关。
在这些患者中,医生应警惕患者出现显著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管炎性皮疹、肺部症状加重、鼻旁窦异常、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
重度病例中出现上述免疫系统疾病时,应停止本品治疗。
寄生虫(蠕虫)感染
IgE可能参与一些蠕虫感染的免疫应答。在慢性高风险蠕虫感染患者中,其过敏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结果表明,本品治疗时感染的病程、严重程度和对感染治疗的应答均无变化,尽管感染率略有增加。在全部临床项目中没有设计检测该项疾病,且蠕虫病的发生率低于1/1,000。但是,蠕虫感染高风险患者应谨慎用药,特别是到蠕虫感染盛行的地区旅行时。如果患者对推荐的抗蠕虫治疗没有应答,应考虑停用本品。
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
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械的能力没有影响或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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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育能力妇女
对于有生育能力妇女没有特殊建议。
妊娠
关于孕妇应用本品的数据有限。动物研究表明,本品对生殖系统毒性均未产生直接或间接的有害作用(参见【药理毒理】)。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尚不确定对胎儿是否有潜在伤害。非人类灵长类动物中,本品治疗与年龄依赖的血小板计数下降有关,在幼年动物中对本品治疗更为敏感(参见【药理毒理】)。除非确实必须,否则妊娠期间不应使用本品。
哺乳
尚不明确本品是否分泌至人乳汁中。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的资料显示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中(参见【药理毒理】),不能排除对新生儿/婴儿的风险。因此,在哺乳期间不应给予本品治疗。
生育力
未获得本品相关的人类生育力数据。在专门设计的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的非临床生育力研究(包括交配研究)中,重复给予多达75mg/kg的本品后,雄性和雌性动物的生育力均未发现损害。此外,在各项非临床遗传毒性研究中未发现遗传毒性作用(参见【药理毒理】)。
【儿童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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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本品在儿童人群(6岁以下)中应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尚未在6岁以下儿童患者中进行本品的临床试验。本品在6-11岁的儿童患者的临床试验主要在高加索人群中进行。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使用本品的数据有限,但无证据表明老年患者需要的剂量不同于65岁以下成人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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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定本品的最大耐受剂量。对患者单次静脉注射4,000mg药物,无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20周内患者的最高累积剂量为44,000mg,该剂量未导致任何急性不良反应。
如果怀疑药物过量,应监测患者的异常体征或症状。应立即进行适当的治疗。
【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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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
最初采用五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试验用于评估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研究008和009
研究008和009中,筛选时中至重度哮喘患者的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为预计值的40%-80%。
β2受体激动剂治疗后,所有患者的FEV1至少改善为12%。所有患者采用吸入型糖皮质激素(ICS)和短效β2激动剂治疗后仍有症状。排除接受其它伴随用药的患者,并且患者在研究中也不允许接受额外的控制哮喘药物的治疗。排除目前吸烟的患者。
每项研究中均包括导入期,以稳定转化至常用ICS(二丙酸倍氯米松),之后随机接受本品或安慰剂治疗。患者接受16周本品治疗,其中糖皮质激素剂量不变,除非急性加重需要增加糖皮质激素剂量。之后患者进入为期12周的ICS下降期,期间尝试逐步降低ICS剂量。
对研究期间稳定期和类固醇剂量下降期中各组每例患者的哮喘加重次数分布进行单独分析。
研究008和009中,应用本品治疗组的每例患者哮喘加重次数低于安慰剂组患者(表5)。
在这些研究中还评估了呼气容积(FEV1)和哮喘症状。这些治疗相关的临床差异尚不清楚。研究008类固醇稳定期的结果请见表6。研究009类固醇稳定期,和研究008、研究009类固醇下降期的结果与表6中结果相似。
表5:研究008和009中各期每例患者哮喘发作频率类固醇稳定期(16周) 研究008 研究009 奥马珠单抗 安慰剂 奥马珠单抗 安慰剂 每例患者哮喘加重 N=268 N=257 N=274 N=272 0 85.8% 76.7% 87.6% 69.9% 1 11.9% 16.7% 11.3% 25.0% ≥2 2.2% 6.6% 1.1% 5.1% P值 0.005 <0.001 哮喘加重平均数/患者 0.2 0.3 0.1 0.4 类固醇下降期(12周) 奥马珠单抗 安慰剂 奥马珠单抗 安慰剂 每例患者哮喘加重 N=268 N=257 N=274 N=272 0 78.7% 67.7% 83.9% 70.2% 1 19.0% 28.4% 14.2% 26.1% ≥2 2.2% 3.9% 1.8% 3.7% P值 0.004 <0.001 哮喘加重平均数/患者 0.2 0.4 0.2 0.3 奥马珠单抗 安慰剂 N=268a N=257a 平均值 中位值变化 平均值 中位变化 终点 基线 (基线至第16周) 基线 (基线至第16周) 哮喘症状总评分 4.3 -1.5 b 4.2 -1.1b 夜间哮喘评分 1.2 -0.4b 1.1 -0.2 b 日间哮喘评分 2.3 -0.9 b 2.3 -0.6 b FEV1预期值(%) 68 3 b 68 0 b
a 奥马珠单抗组中可分析患者数目为255-258例,安慰剂治疗组为238-239例。
b 比较奥马珠单抗和安慰剂(p<0.05)。
研究011
研究011在中至重度哮喘患者中进行,对筛选时的FEV1没有限制,与研究008和009不同,允许接受长效β2激动剂治疗。患者接受至少1,000µg/天丙酸氟替卡松治疗,亚组患者还可接受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排除接受其它伴随用药的患者,并且患者在研究中也不允许接受额外的控制哮喘药物的治疗。排除目前吸烟的患者。
研究中均包括导入期,以达到常用ICS(丙酸氟替卡松)的稳定转化,之后随机接受本品或安慰剂治疗。根据仅使用ICS或同时使用ICS和口服类固醇对患者进行分层。患者接受本品治疗16周,除非急性加重需要增加糖皮质激素剂量外,糖皮质激素剂量不变。之后患者进入为期16周的ICS下降期,期间尝试逐步降低ICS或口服类固醇剂量。
治疗结束时,本品治疗患者的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剂量下降百分比显著大于安慰剂患者(中位值60%vs.50%,p=0.003)。
应用本品治疗患者中哮喘加重次数与安慰剂治疗患者相似(表7)。未能观察到治疗有效性的结果可能与患者的人群有差异(与研究008和009相比),研究样本量不足以检测出对哮喘加重的治疗效果。
表7:各亚组和研究011各期中,哮喘加重患者的百分比类固醇稳定期(16周) 仅吸入治疗 口服+吸入 奥马珠单抗
N=126安慰剂
N=120奥马珠单抗
N=50安慰剂
N=45≥1加重发作差异的患者%(95% CI) 15.9% 15.0% 32.0% 22.2% 0.9(-9.7,13.7) 9.8(-10.5,31.4) 类固醇下降期(16周) 奥马珠单抗
N=126安慰剂
N=120奥马珠单抗
N=50安慰剂
N=45≥ 1加重差异的患者%(95% CI) 22.2% 26.7% 42.0% 42.2% -4.4(-17.6,7.4) -0.2(-22.4,20.1)
研究2304在405例同时患有过敏性哮喘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的患者中证明了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入选患者同时患有症状性过敏性哮喘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患者接受28周的本品或安慰剂治疗,作为≥400μg布地奈德都保的附加疗法。可接受吸入型长效β2激动剂(39%)和糖皮质激素鼻用制剂(17%)治疗。
研究2304的共同主要终点是哮喘加重率(需要全身糖皮质激素或双倍于患者基线布地奈德剂量治疗的哮喘加重),和哮喘、鼻炎特定生活质量评估后各治疗组在治疗结束时相对基线改善≥1.0的患者比例(Juniper生活质量评估)。
本品治疗患者的哮喘加重率显著低于安慰剂治疗患者(20.6%奥马珠单抗vs30.1%安慰剂,p=0.02),哮喘和鼻炎特定生活质量评估发现,本品治疗组中改善≥1.0分的患者比例显著高于安慰剂治疗组(57.7%奥马珠单抗vs40.6%安慰剂,p<0.0001)。
本品治疗患者出现的哮喘加重率下降和生活质量改善,与安慰剂相比,在鼻炎和哮喘症状、肺功能方面也有统计学显著改善。
为期28周的研究2306中,在419例重度过敏性哮喘(12-79岁)、肺功能降低(FEV1:占预计值40-80%)和>1,000μg ICS(二丙酸倍氯米松,或相当量)+长效β2激动剂治疗对哮喘症状控制较差的患者中,证明了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入选患者有既往出现多次需要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哮喘加重,或在过去一年高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和长效β2激动剂持续治疗时仍然因重度哮喘加重入院治疗或急诊治疗。将皮下给予本品或安慰剂治疗作为>1,000μg(或相当量)ICS+长效β2激动剂的附加疗法。可口服糖皮质激素(22%)、茶碱(27%)和抗白三烯(35%)维持治疗。治疗期间,并未改变哮喘治疗伴随用药。
主要终点是需要大量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哮喘加重率。本品能使哮喘加重率降低19%(p=0.153)。对本品进行进一步评估,表明重度哮喘加重(患者肺功能下降至低于60%本人最佳值,需要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哮喘有关急诊访视(包括入院治疗、急诊室和计划外医生访视)和医生对治疗效果、哮喘有关生活质量(AQL)、哮喘症状和肺功能的总评估改善均有统计学显著性(p<0.05)。在上述五项研究中由主治医生进行医生总体评估,作为哮喘控制的宽泛指标。医生应考虑呼气峰流量(PEF)、日间和夜间症状、急救用药、肺活量测定和哮喘加重。所有五项研究显示,与安慰剂治疗患者相比,更多患者应用本品治疗获得显著改善或哮喘完全控制。
儿童(6至<12岁)
奥马珠单抗在6至<12岁中度至重度儿童哮喘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是基于两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多中心研究IA05、研究010和另外一项支持性研究B1301。
研究IA05是一项52周研究,在已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丙酸氟替卡松DPI≥200mcg/日或等效剂量)伴或不伴其他哮喘控制药物但仍未充分控制的628名6至<12岁中度至重度哮喘儿童患者中评价奥马珠单抗作为附加治疗的安全性和疗效。合格患者是指诊断为哮喘>1年、对长年气源性过敏原皮试结果呈阳性并在进入研究之前一年内有临床症状(如日间和/或夜间症状)和加重史的患者。在前24周治疗期间,类固醇剂量相比基线保持不变。随后是28周的治疗期,在此期间允许进行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调整。
主要疗效变量是24周固定剂量类固醇治疗阶段的哮喘加重率。哮喘加重定义为研究者在临床上判断的哮喘症状恶化,需要双倍基线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剂量治疗至少3天,和/或需要全身性(口服或静脉滴注)糖皮质激素急救治疗至少3天。第24周时,奥马珠单抗组可降低哮喘加重率并具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0.45 vs. 0.64),估计比率比为0.69(95% CI:0.53,0.90)。
在整个52周双盲治疗期间,奥马珠单抗组的哮喘加重率也明显低于安慰剂组(0.78 vs. 1.36;比率比:0.57;95% CI:0.45,0.72)。与安慰剂治疗组相比,奥马珠单抗组的其他疗效变量无显著差异,如夜间症状评分、β-受体激动剂使用和呼气流量检测(FEV1)。
在使用高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相当于≥500µg/天的氟替卡松)+长效β受体激动剂治疗患者的预先设定亚组(n=235)中,奥马珠单抗组中有临床意义的哮喘加重率显著低于安慰剂组并具有统计学意义。24周时,奥马珠单抗组患者相对安慰剂患者的哮喘加重率下降34%(比率比0.66,p=0.047)。第二阶段双盲研究28周治疗期中,奥马珠单抗组患者相对安慰剂患者的哮喘加重率下降63%(比率比0.37,p<0.001)。
在整个52周双盲治疗期(包括24周类固醇激素固定期和28周类固醇激素调整期)中,奥马珠单抗组的哮喘加重率下降50%(比率比0.50,p<0.001)。
52周治疗期结束时,奥马珠单抗组β受体激动剂急救药物的使用次数明显低于安慰剂治疗组,尽管两治疗组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关于52周双盲治疗期结束时的治疗效果总体评估,在接受高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长效β受体激动剂治疗的重度患者亚组中表明,与安慰剂组相比,奥马珠单抗组中疗效为“极好”的患者比例较高,而疗效为“中度”或“较差”的患者比例较低,治疗组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显著性意义(p<0.001),但奥马珠单抗和安慰剂治疗组间的患者主观生活质量评分无显著性差异。
研究010是一项28周、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主要在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二丙酸倍氯米松168-420mcg/日)已完全控制的334名中度至重度哮喘儿童患者中评价安全性,其中298名患者为6至<12岁。研究包括16周类固醇治疗期,随后为12周类固醇减量期。在16周固定剂量类固醇治疗期(0.18 vs. 0.32;比率比:0.58;95% CI:0.35,0.96)和28周治疗期(0.38 vs.0.76;比率比0.50;95% CI;0.36, 0.71)显示,奥马珠单抗组发生哮喘加重的事件均低于安慰剂治疗组。
在一项非对照、开放性研究B1301中,有38名重度持续性过敏性哮喘的日本儿童患者(6-15岁)[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200μg/日丙酸氟替卡松或等效剂量)加上两种或以上其他哮喘控制药物治疗仍不能完全控制症状的]应用奥马珠单抗(持续24周)作为附加治疗。治疗24周时,血清游离IgE水平(ng/ml)的几何均值(95% CI)为15.551(13.844,17.469)。所有患者游离IgE水平的几何均值抑制在目标水平25ng/ml以下。治疗期间(24周)哮喘加重率(哮喘加重定义为需要加倍剂量维持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至少3天和/或应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为每患者年0.92,而基线时每患者年2.99(导入期前1年+导入期)。
【药理毒理】
-
药理作用
奥马珠单抗可抑制IgE与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表面高亲和力的IgE受体(FCεRI)的结合。与表达FCεRI的细胞表面结合的IgE减少,可限制过敏反应介质的释放。使用奥马珠单抗治疗可降低过敏患者体内嗜碱性粒细胞表面FCεRI受体的数量。
毒理研究
重复给药毒性
成年及幼龄食蟹猴重复给予奥马珠单抗250mg/kg(至少为临床推荐剂量的14倍)时,可引起剂量相关和年龄相关的血小板降低,幼龄动物更为敏感。导致成年食蟹猴血小板从基线降低50%的血清药物浓度约为预期最大临床血清药物浓度的4-20倍。食蟹猴注射部位可见急性出血和炎症反应。
生殖毒性
食蟹猴皮下注射奥马珠单抗75mg/kg/周(以mg/kg计相当于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10倍)时,未见对雄性和雌性食蟹猴生育力和生殖能力的明显影响。在食蟹猴胚胎器官形成期,母体皮下注射奥马珠单抗75mg/kg/周(以mg/kg计相当于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10倍)时,未见明显母体毒性、胚胎毒性或致畸性。食蟹猴妊娠晚期、分娩及哺乳期间给予奥马珠单抗,未引起对胚胎和新生幼仔生长的不良反应。哺乳期28天食蟹猴新生幼仔的血清奥马珠单抗水平为母体血清水平的11-94%,乳汁中奥马珠单抗水平为母体血清浓度的0.15%。
致癌性
尚未在动物中开展奥马珠单抗的致癌性试验。
【药代动力学】
-
在成人和青少年过敏性哮喘患者中研究了本品的药代动力学。
吸收
皮下给药后,本品吸收的平均绝对生物利用度为62%。成人和青少年哮喘患者接受单次皮下注射本品治疗后,其吸收缓慢,平均在给药后7至8天达到血清峰浓度。剂量大于0.5mg/kg时,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呈线性。在哮喘患者中,本品多次给药后,稳态下0-14天药-时曲线下面积是首次给药后0-14天药-时曲线下面积的6倍。
分布
体外研究中,本品与IgE结合形成一定大小的复合物。在体外和体内研究中未发现复合物沉淀和分子量大于一百万道尔顿的复合物。患者接受皮下注射给药后的表观分布容积为78±32ml/kg。
消除
本品消除包括IgG清除过程以及通过与靶向配体IgE特异性结合和形成复合物进行清除。肝脏消除IgG包括网状内皮系统和内皮细胞降解。也可通过胆汁排出完整IgG。哮喘患者中,本品血清消除半衰期平均为26天,表观清除率平均为2.4±1.1ml/kg/天。体重加倍,表观清除率近似加倍。
患者人群特征
年龄、人种/种族、性别、体重指数
分析本品的群体药代动力学旨在评价人口学特征的影响。上述有限数据分析提示,哮喘患者中对年龄(6-76岁)、人种、种族、性别或体重指数不需进行剂量调整(参见【用法用量】)。
肾损害与肝损害
没有肝肾损害患者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数据(参见【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贮藏】
-
在2-8℃条件下冷藏保存。
不得冷冻。
本品必须存放在儿童不可触及的地方。
【包装】
【有效期】
-
48个月。
从微生物角度来说,本品复溶后应立即使用。如果复溶后不能立即使用,复溶溶液在2-8℃不可超过8小时。
【执行标准】
-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S20140060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
S20170042、S20170043
【生产企业】
-
公司名称:Novartis Europharm Limited
制剂生产厂:Novartis Pharma Stein AG,Switzerland
生产地址:Schaffhauserstrasse, 4332 Stein, Switzerland
原液生产厂:Novartis Pharma S.A.S. , France
生产地址:Centre de Biotechnologie, 8 rue de l’Industrie, 68330 Huningue, France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永安路31号
邮政编码:102200
电话号码:800 810 1555(仅供座机拨打) 400 621 3132
传真号码:010 6505 7099
网址:www.novartis.com.cn
说明书修订日期
警告
药品名称
成份
性状
适应症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临床试验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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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批准文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剂型 | 生产单位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药品类型 | 国产或进口 | 批准日期 |
---|---|---|---|---|---|---|---|---|
国药准字S20230030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α
|
75mg/瓶
|
注射剂
|
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
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
生物制品
|
国产
|
2023-05-19
|
国药准字SJ20170042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150mg/瓶
|
注射剂
|
—
|
—
|
生物制品
|
进口
|
2022-01-27
|
国药准字S20240043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150mg/瓶
|
注射剂
|
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生物制品
|
国产
|
2024-09-26
|
S20170042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150mg/瓶
|
注射剂
|
—
|
—
|
生物制品
|
进口
|
2019-01-17
|
S20170043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150mg/瓶
|
注射剂
|
—
|
—
|
生物制品
|
进口
|
2019-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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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申请号/批准号 | 规格 | 剂型/给药途径 | 上市国家/地区 | 市场状态 | 日期 |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α
|
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S20230030
|
75mg
|
注射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23-05-19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Novartis Europharm Ltd
|
国药准字SJ20170042
|
150mg
|
注射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22-01-27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石药集团巨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S20240043
|
150mg
|
注射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24-09-26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Novartis Europharm Ltd
|
S20170042
|
150mg
|
注射剂
|
中国
|
已过期
|
2019-01-17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Novartis Europharm Ltd
|
S20170043
|
150mg
|
注射剂
|
中国
|
已过期
|
2019-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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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 最低中标价656.47
- 规格:75mg
- 时间:2024-01-11
- 省份:广西
- 企业名称: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 最高中标价0
- 规格:150mg
- 时间:2019-04-04
- 省份:海南
- 企业名称:Novartis Europharm Ltd.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转化系数 | 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元) | 价格(元) | 生产企业 | 投标企业 | 省份 | 公布时间 | 网页链接 |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注射剂
|
150mg
|
1
|
1406
|
1406
|
Novartis Europharm Limited
|
—
|
西藏
|
2023-02-22
|
查看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注射剂
|
150mg
|
1
|
1335.7
|
1335.7
|
Novartis Europharm Limited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
|
2023-11-20
|
查看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α
|
注射剂
|
75mg
|
1
|
764
|
764
|
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
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
|
2023-12-07
|
无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α
|
注射剂
|
75mg
|
1
|
764
|
764
|
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
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
|
2023-10-31
|
查看 |
奥马珠单抗注射液
|
注射剂
|
1ml:150mg
|
1
|
1336.2
|
1336.2
|
Novartis Europharm Limited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
|
2023-07-18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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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中采购情况
同成分全球研发现状
药物名称 | 研发代码 | 首家研发企业 | 参与研发企业 | 治疗领域 | 适应症(中) | 全球最高研发阶段 | 中国最高研发阶段 | 靶点(简化靶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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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马珠单抗
|
UB-222
|
美国联合生物医学公司
|
|
皮肤病;呼吸系统
|
哮喘;荨麻疹
|
查看 | 查看 |
IgE
|
奥马珠单抗
|
|
—
|
|
呼吸系统
|
哮喘
|
查看 | 查看 |
IgE
|
奥马珠单抗
|
BC-011;BC-011-NPI
|
—
|
|
呼吸系统
|
哮喘
|
查看 | 查看 |
IgE
|
奥马珠单抗
|
GBR-310
|
印度格伦马克制药公司
|
印度格伦马克制药公司
|
呼吸系统;皮肤病
|
哮喘;荨麻疹
|
查看 | 查看 |
IgG1;IGK
|
奥马珠单抗
|
FB-317
|
—
|
深圳龙瑞药业有限公司
|
呼吸系统;免疫调节
|
过敏;哮喘
|
查看 | 查看 |
I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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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受理号 | 药品名称 | CDE企业名称 | 申请类型 | 注册类型 | 承办日期 | 状态开始日期 | 办理状态 | 审评结论 |
---|---|---|---|---|---|---|---|---|
JYSB2300136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Novartis Europharm Limited
|
补充申请
|
—
|
2023-08-15
|
—
|
—
|
查看 |
CXSS2101034
|
注射用CMAB007
|
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
|
新药
|
3.4
|
2021-10-22
|
2021-10-22
|
—
|
查看 |
CXSL2101079
|
注射用重组抗IgE人源化单克隆抗体
|
上海谐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新药
|
3.3
|
2021-05-18
|
2021-07-21
|
—
|
— |
JYSB1900002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Novartis Europharm Limited
|
补充申请
|
—
|
2019-01-05
|
2019-01-29
|
已发件 谷苗13261199326
|
查看 |
JYSB2000557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Novartis Europharm Limited
|
补充申请
|
—
|
2020-11-04
|
2020-12-23
|
制证完毕-已发批件 1083592203833
|
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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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登记号 | 试验专业题目 | 药物名称 | 适应症 | 试验状态 | 试验分期 | 申办单位 | 试验机构 | 首次公示日期 |
---|---|---|---|---|---|---|---|---|
CTR20160917
|
一项在中国难治性慢性自发性荨麻疹患者中评价IGE025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I期研究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慢性荨麻疹
|
已完成
|
Ⅲ期
|
Novartis Pharma AG、Novartis Pharma Stein AG、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2017-02-14
|
CTR20130473
|
健康志愿者皮下注射注射用重组抗IgE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随机、开放、平行Ⅰ期临床试验
|
注射用重组抗IgE人源化单克隆抗体
|
过敏性哮喘
|
已完成
|
Ⅰ期
|
上海张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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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
|
2013-10-23
|
CTR20213404
|
注射用 CMAB007 与茁乐®在成年健康男性受试者的随机、双盲、平行对照、单次给药,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的 I 期比对研究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过敏性哮喘
|
已完成
|
Ⅰ期
|
上海张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
2021-12-28
|
CTR20211457
|
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比较注射用重组抗IgE人源化单克隆抗体(HS632)与奥马珠单抗(茁乐®)单剂给药后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相似性的单中心、随机、双盲、平行对照的I期临床试验
|
注射用重组抗IgE人源化单克隆抗体
|
哮喘
|
进行中
|
Ⅰ期
|
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2021-06-25
|
CTR20202428
|
注射用 CMAB007 与茁乐®在成年健康男性受试者的随机、双盲、平行对照、单次给药, 药代动力学、 药效学、 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的 I 期比对研究
|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
|
过敏性哮喘
|
已完成
|
Ⅰ期
|
上海张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
2020-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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