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左氧氟沙星分散片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07年03月13日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盐酸氟沙星分散片
商品名称:泉盈
英文名称:Levofloxacin Hydrochloride Dispersible Tablets
汉语拼音:Yansuan Zuoyangfushaxing Fensanpian

【成份】

盐酸氟沙星。
化学名称:(-)-(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盐酸盐-水合物。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8H20FN3O4·HCl·H2O
分子量:415.85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

【适应症】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
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伤寒。
5.骨和关节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规格】

0.1g(以左氟沙星计)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
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2片,一日2次,或一次1片,一日35,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1片,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2片,一日2次,或一次1片,一日3次,疗程为10~14日。
3.细菌性前列腺炎:一次2片,一日2次,疗程为6周。成人常用量为一日3~4片,分2~3次服用,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体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假单胞菌属细菌感染的治疗剂量也可增至一日6片,分3次服。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禁忌】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7.偶有用药后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2.喹诺酮类抗菌药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消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本品对茶碱的代谢虽影响较小,但合用时仍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和调整剂量。
3.本品与环孢素合用,可使环孢素的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
4.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合用时虽对后者的抗凝作用增强较小,但合用时也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
5.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6.本品可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消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7.含铝、的制酸药、剂均可减少本品的口服吸收,不宜合用。
8.本品与非甾体类抗炎药芬布芬合用时,偶有抽搐发生,因此不宜与芬布芬合用。
9.本品与口服降血糖药合用可能引起血糖失调,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毒理】

本品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强,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也有抗菌作用,但对厌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本品为氟沙星的左旋体,其体外抗菌活性约为氟沙星的两倍。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的活性,阻止细菌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吸收完全,单剂量口服0.2g后,血药峰浓度(Cmax)约为1.6mg/L,达峰时间(Tmax)约为1小时。血消除半衰期(t1/2β)约为6小时。蛋白结合率约为30%~40%。本品吸收后广泛分布至各组织、体液,在扁桃体、前列腺组织、痰液、泪液、妇女生殖道组织、皮肤和唾液等组织和体液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之比约在1.1~2.1之间。本品主要以原形自肾排泄,在体内代谢甚少。口服48小时内尿中排出量约为给药量的80%~90%。
本品以原形自粪便中排出少量,给药后72小时内累积排出量少于给药量的4%。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

药用PVC硬片-铝箔热合包装:6片/板,6片/板×2板,9片/板×2板,12片/板,12片/板×2板。

【有效期】

30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WS1-(X-186)-2003Z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375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济南市南辛庄南街18号
邮政编码:250022
电话号码:(0531)87954297
传真号码:(0531)87156480

【修订/勘误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左氟沙星口服和注射剂说明书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12]373号
2012年12月31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不良反应监测结果,为控制药品使用风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左氟沙星(包括盐酸氟沙星、甲磺酸左氟沙星、乳酸氟沙星)口服和注射剂说明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左氟沙星口服和注射剂说明书相关警示语、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项目按照要求进行修订(见附件),说明书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
二、请通知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一)药品生产企业要尽快修订说明书及标签的相关内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将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并主动跟踪药品临床应用的安全性情况,按规定收集不良反应并及时报告。
附件:
1.第一三共制药(北京)有限公司左氟沙星口服和注射剂说明书
2.左氟沙星口服和注射剂说明书
3.盐酸氟沙星口服和注射剂说明书
4.甲磺酸左氟沙星口服和注射剂说明书
5.乳酸氟沙星口服和注射剂说明书
附件3
盐酸氟沙星口服和注射剂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警告:
在所有年龄组中,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盐酸氟沙星可导致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在通常6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和接受肾移植、心脏移植或肺移植的患者中,这个风险进一步增加。
喹诺酮类药物,包括盐酸氟沙星可使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肌无力恶化。应避免已知重症肌无力史的患者使用盐酸氟沙星。
【药品名称】根据原审批文件确定
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3-甲基-9-氟-2,3-二氢-10-(4-甲基-1-哌嗪基)-7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半水合物。
其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8H20FN3O4·HCl·H2O
分子量:415.85
本品其他成份为:根据原审批文件确定。
【性状】
根据具体品种确定
【适应症】
为减少耐药菌的产生,保证盐酸氟沙星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左氟沙星只用于治疗或预防已证明或高度怀疑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在选择或修改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试验的数据做参考,则应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病原菌敏感性进行经验性治疗。
在治疗前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分离并鉴定感染病原菌,确定其对盐酸氟沙星的敏感性。在获得以上检验结果之前可以先使用左氟沙星进行治疗,得到检验结果之后再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
与此类中的其他药物相同,使用盐酸氟沙星进行治疗时,铜绿假单胞菌的某些菌株可以很快产生耐药性。在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掌握病原菌是否对抗菌药物持续敏感,并在细菌出现耐药性后能够及时发现。
盐酸氟沙星口服制剂和注射剂可用于治疗成年人(≥18岁)由下列细菌的敏感菌株所引起的下列轻、中、重度感染。如静脉滴注对患者更为有利时(如患者不能耐受口服给药等)可使用盐酸氟沙星注射液。
1.医院获得性肺炎
治疗由对甲西林敏感的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粘质沙雷氏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白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或肺炎链球菌引起的医院获得性肺炎。同时应根据临床需要采取其他辅助治疗措施。如果已证明或怀疑是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建议联合应用抗假单胞菌β-内酰胺类药物进行治疗。
2.社区获得性肺炎
7~14天治疗方案:治疗由对甲西林敏感的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包括多重耐药性菌株(MDRSP*)]、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白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衣原体、肺炎军团菌或肺炎支原体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
注:MDRSP(多重耐药性肺炎链球菌)指对下列两种或多种抗菌药物耐药的菌株:青霉素(MIC≥2μg/mL),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呋辛)、大环内酯类四环素及甲苄氨嘧啶/磺胺甲口恶唑。
5天治疗方案:治疗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
3.急性细菌性鼻窦炎
5天治疗方案:治疗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卡他莫拉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鼻窦炎。
10~14天治疗方案:治疗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卡他莫拉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鼻窦炎。
4.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发作
治疗由甲西林敏感的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或卡他莫拉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发作。
5.复杂性皮肤及皮肤结构感染
治疗由甲西林敏感的黄色葡萄球菌、粪肠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或奇异变形杆菌引起的复杂性皮肤及皮肤结构感染。
6.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
治疗由甲西林敏感的黄色葡萄球菌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结构感染(轻度至中度),包括脓肿、蜂窝织炎、疖、脓疱病、脓皮病、伤口感染。
7.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
治疗由大肠埃希菌、粪肠球菌或甲西林敏感的表皮葡萄球菌引起的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
8.复杂性尿路感染
5天治疗方案:治疗由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白杆菌或奇异变形杆菌引起的复杂性尿路感染。
10天治疗方案:治疗由粪肠球菌、阴沟肠杆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白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引起的复杂性尿路感染(轻度至中度)。
9.急性肾盂肾炎
5天治疗方案:治疗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包括合并菌血症的病名。
10天治疗方案:治疗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包括合并菌血症的病名。
10.非复杂性尿路感染:
治疗由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白杆菌或腐生葡萄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尿路感染(轻度至中度)。
11.吸入性炭疽(暴露后)
适用于吸入性炭疽(暴露后)的治疗,在暴露于炭疽杆菌喷雾之后减少疾病的发生或减缓疾病的进展。左氟沙星的有效性基于人体的血浆浓度这一替代终点来预测临床疗效。
氟沙星对炭疽吸入暴露后的预防作用尚未对人体进行试验。成人中超过28天疗程治疗的左氟沙星的安全性尚未研究。仅在获益大于风险时,才能使用左氟沙星长期治疗。
【规格】
根据原审批文件确定
【用法用量】
盐酸氟沙星口服制剂和注射剂用于上述感染性疾病(详见适应症)的治疗,通用的用法用量如下所示,但必须结合疾病严重程度由临床医生最终确定。
1.剂量和给药方法
(1)肾功能正常患者中的剂量
盐酸氟沙星口服制剂的常用剂量为250mg或500mg或750mg,每24小时口服一次。
根据感染情况按照下表(表1)所示服用。
盐酸氟沙星注射剂的常用剂量为250mg或500mg,缓慢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每24小时静滴一次;或750mg,缓慢滴注,时间不少于90分钟,每24小时静滴一次。
根据感染情况按照表1所示使用。
肌酐清除率≥50mL/min时不需调整用量。肌酐清除率<50 mL/min时,需调整用量。
表1:肾功能正常患者中的剂量(肌酐清除率≥50 mL/min)
感染类型1 每24小时剂量 疗程(天)2
医院内肺炎 750 mg 7~14
社区获得性肺炎3 500 mg 7~14
社区获得性肺炎4 750 mg 5
急性细菌性鼻窦炎 750 mg 5
500 mg 10~14
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加重 500 mg 7
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cSSSI) 750 mg 7~14
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uSSSI) 500 mg 7-10
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 500 mg 28
复杂性尿路感染(cUTI)或急性肾盂肾炎(AP)5 750 mg 5
复杂性尿路感染(cUTI)或急性肾盂肾炎(AP)6 250 mg 10
非复杂性尿路感染 250 mg 3
吸入性炭疽(暴露后),成年和儿科患者>50 kg和≥6个月78
儿科患者<50 kg和≥6个月78
500 mg
参见下表(表2)
608
608
注:
①由特定病原造成(参见适应症)。
②医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采用连续治疗(静脉注射或口服)。
③由甲西林敏感性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包括多重耐药性菌株(MDRSP)]、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菌、粘膜炎莫拉菌、肺炎衣原体、嗜肺军团杆菌或肺炎支原体导致(参见适应症)。
④由肺炎链球菌[包括多重耐药性菌株(MDRSP)]、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导致(参见适应症)。
⑤本方案适用于由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导致的cUTI和由大肠杆菌导致的急性胰腺炎,包括同时伴菌血症的病名。
⑥本方案适用于由粪肠球菌、阴沟肠球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铜绿假单孢菌导致的cUTI,以及由大肠杆菌导致的急性胰腺炎
⑦应当在怀疑或明确的炭疽杆菌喷雾暴露之后尽快用药。这一指征基于替代终点。在人体中达到的左氟沙星血浆浓度可能预测临床疗效。
盐酸氟沙星在成人中超过28天、儿科患者中超过14天的治疗安全性未经研究。与对照相比,在儿科患者中观察到肌肉骨骼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详见警告与注意事项)。仅当获益超过风险时,才可采用盐酸氟沙星长期治疗。
(2)儿科患者(<18岁)中的剂量
儿科患者(≥6个月)的剂量描述于下表(表2)。
表2:儿科患者(≥6个月)的剂量
感染类型1 剂量 每次给药频率 疗程2
吸入性炭疽(暴露后)3,4      
儿科患者>50 kg和≥6个月 500 mg 24小时 60天4
儿科患者<50 kg和≥6个月 8 mg/kg(每次剂量不超过250 mg) 12小时 60天4
注:
①由炭疽杆菌造成(参见适应症)。
②医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采用连续治疗(静脉注射或口服)。
③应当在怀疑或明确的炭疽杆菌喷雾暴露之后尽快用药。这一指征基于替代终点。在人体中达到的盐酸氟沙星血浆浓度可能预测临床疗效。
盐酸氟沙星在儿科患者中超过14天的治疗安全性未经研究。与对照相比,在儿科患者中观察到肌肉骨骼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参见警告与注意事项)。仅当获益超过风险时,才可采用长期左氟沙星治疗。
(3)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剂量调整
如果存在肾功能不全,应慎用盐酸氟沙星。由于盐酸氟沙星的清除率可能下降,在开始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应当进行仔细的临床观察和适当的实验室研究。
对于肌酐清除率≥50mL/min患者没有必要进行剂量调整。
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肌酐清除率<50mL/min),由于肌酐清除率下降,需要调整给药剂量,以避免盐酸氟沙星的蓄积(参见在特殊人群中的使用)。
下表(表3)示如何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表3: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剂量调整(肌酐清除率<50 mL/min)
肾功能正常患者中每24小时的剂量 肌酐清除率
20 ~ 49 mL/min
肌酐清除率
10  ~ 19 mL/min
血液透析或持续性非卧床腹膜透析(CAPD)
750 mg 每48小时750 mg 第一次给药750 mg,此后每48小时500 mg 第一次给药750 mg,此后每48小时500 mg
500 mg 首剂500 mg,此后每24小时250 mg 第一次给药500 mg,此后每48小时250 mg 第一次给药500 mg,此后每48小时250 mg
250 mg 无需剂量调整 每48小时250 mg。对于单纯性UTI治疗,无需剂量调整 无剂量调整信息
(4)给药说明
本品为盐酸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与螯合剂的药物相互作用:抗酸剂、硫糖铝属阳离子、多种维生素
氟沙星口服制剂应当在使用下述药物前后至少2小时服用:含抗酸剂、铝、硫糖铝属阳离子如离子、含的多种维生素制剂、去羟肌苷咀嚼片/分散片或儿科冲剂。
氟沙星注射剂不能与任何含有多价阳离子(如离子)的溶液通过同一条静脉通路同时给药。
食物与左氟沙星口服制剂
氟沙星口服制剂的服用可以不考虑进食的影响。建议在至少进食前1小时或进食后2小时服用盐酸氟沙星口服制剂。
氟沙星注射剂
注意:左氟沙星注射剂迅速静脉给药或推注可能导致低血压,应当避免。左氟沙星注射剂应当取决于剂量,在不低于60或90分钟的时间内缓慢静脉滴注。左氟沙星注射剂仅可经静脉滴注给药,不可用于肌内、鞘内、腹膜内或皮下给药。
接受左氟沙星口服制剂和注射剂的患者的水摄入
口服或静脉滴注口服制剂和注射剂的患者应补充足够的水份,以阻止尿中药物浓度过高。已有喹诺酮类药物引起管型尿的报告。
2.静脉滴注药物的制备
对于非口服药物制剂,只要溶液和容器允许,应当在给药前目检有无颗粒物和脱色现象。
由于仅可以得到有限的关于盐酸氟沙星注射液和其他静脉用药相容性的资料,不得向一次性柔性容器中的预混盐酸氟沙星注射液、一次性小瓶中的盐酸氟沙星注射液中加入添加剂或其他药物,或者与之从同一条静脉通路输注。如果使用同一条静脉通路连续输注一些不同的药物,应当在输注盐酸氟沙星注射液前后,使用与盐酸氟沙星注射液和通过同一通路输注的其他药物相容的注射液冲洗。
盐酸氟沙星氯化注射液(大输液)可以直接静脉滴注给药,滴注时间依据剂量不同至少为60分钟或90分钟以上,滴注浓度应为5mg/mL。
盐酸氟沙星注射液(小针)在静脉滴注前必须要用适当的溶液进一步稀释,可配伍的静脉溶液见表4,使用前溶液的最终稀释浓度应为5mg/mL。
注射用盐酸氟沙星在静脉滴注前必须首先用注射用水溶解,然后再用适当的溶液进一步稀释,可配伍的静脉溶液见下表(表4),使用前溶液的最终稀释浓度应为5mg/mL。
可配伍的静滴溶液:可以用下列任意静脉注射液制备适当pH值的5mg/mL盐酸氟沙星溶液。
表4:可配伍的静滴溶液
用于静滴的液体
0.9%氯化注射液
5%葡萄糖注射液
由于药物中不含有防腐剂或抑菌剂,因此在制备静滴溶液时应采用无菌技术。
在使用前应仔细观察溶液内是否含有颗粒杂质。含有肉眼可见颗粒的药品应丢弃。
稀释后盐酸氟沙星注射液的稳定性:用可配伍的静脉注射液盐酸氟沙星注射液稀释至浓度为5mg/mL,在25℃(77°F)或低于25℃条件下可以保存72小时,在5℃(41°F)冰箱中置于静脉滴注用的塑料容器中可保存14天。用可配伍的静脉注射液稀释的溶液,冷冻于玻璃瓶或静脉滴注用的塑料容器中,储存于-20℃(-4°F),在6个月内可以保持稳定。
室温25℃(77°F)或置于8℃(46°F)冰箱中融解已冷冻的溶液。不要用微波或水浴加速其溶解。融解一次后不要再反复冻融。
注射液使用说明:使用前要检查容器有无微小渗漏。如果有渗漏或封口不完整,则溶液应丢弃,因为溶液可能已经不是无菌的。如果溶液混浊或出现沉淀物则不应使用。应使用无菌设备。
警示:不要将容器串连起来。这样可能在二级容器内的液体输完之前由于吸入了一级容器内的残留空气而导致空气栓塞。
【不良反应】
本品为盐酸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1.严重的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
下述严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已在【注意事项】中详细说明:肌腱炎和肌腱断裂、重症肌无力恶化、超敏反应、其他严重和有时致命的反应、肝毒性、中枢神经系统效应、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周围神经病、QT间期延长、儿科患者中的肌肉骨骼疾病、血糖紊乱、光敏感性/光毒性和耐药细菌产生。
氟沙星快速静脉滴注或者推注可能导致低血压。应根据剂量,静脉滴注不少于60~90分钟。
据报告,使用喹诺酮类药物(包括左氟沙星)可能导致结晶尿和管型尿。因此,对于接受左氟沙星治疗的患者,应当维持适当的水化,以防止形成高度浓缩尿。
2.临床试验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在不同的条件下完成,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率不能直接和其他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率相比较,且未必反映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率。
下面描述的数据,反映了29个Ⅲ期临床试验的7537名患者对左氟沙星的综合暴露。研究人群平均年龄为50岁(约74%的人群<65岁),其中50%为男性,71%为白种人,17%为黑种人。
患者因为范围广泛的感染性疾病而接受左氟沙星治疗(参见适应症)。患者接受的左氟沙星剂量为750mg每日一次、250mg每日一次、或500mg每日1或2次,疗程通常为3~14天,平均疗程为10天。
不良反应的总发生率、类型和分布在使用左氟沙星750mg每日一次、250mg每日一次、或500mg每日1或2次的患者中类似。总共有4.3%的患者由于不良药物反应而停用左氟沙星,在接受250mg和500mg每日剂量的患者中,这个比名为3.8%;在接受750mg每日剂量的患者中,这个比名为5.4%。在接受250mg和500mg每日剂量的患者中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药物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1.4%),主要为恶心(0.6%)、呕吐(0.4%)、头晕(0.3%)、和头痛(0.2%)。在接受750mg每日剂量的患者中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不良药物反应为胃肠道反应(1.2%),主要为恶心(0.6%)和呕吐(0.5%)、头晕(0.3%)和头痛(0.3%)。
在下表(表5和表6)中分别列举了发生于≥1%的接受左氟沙星治疗的患者中的不良反应,以及发生于0.1至<1%接受左氟沙星治疗的患者中的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3%)为恶心、头痛腹泻失眠便秘和头晕。
表5:在左氟沙星临床试验中报告的常见(≥1%)不良反应 
系统/器官分类 不良反应 %(N=7537)
感染及侵染类疾病 念珠菌病 1
精神病类 失眠 4 a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头痛 6
头晕 3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 呼吸困难 1
胃肠系统疾病 恶心 7
腹泻 5
便秘 3
腹痛 2
呕吐 2
消化不良 2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 皮疹
瘙痒
2
1
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 阴道炎 1b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 水肿
注射部位各种反应
胸痛
1
1
1
注:
a.N=7274;
b.N=3758(女性)。
表6:左氟沙星临床试验中报告的较不常见(0.1至1%)的不良反应(N=7537)
系统/器官分类 不良反应
感染和侵染 生殖器念珠菌病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 贫血、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减少症
免疫系统疾病 过敏反应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 高血糖症、低血糖症、高血
精神病类 焦虑、激动、意识错乱、抑郁、幻觉、梦魇、睡眠障碍a、厌食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颤抖、惊厥、感觉错乱、眩晕、高张力、运动过度、步态
异常、嗜睡a、晕厥
呼吸道、胸部和纵隔疾病 鼻衄
心脏器官疾病 心脏停搏、心悸、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律不齐
血管疾病 静脉炎
胃肠系统疾病 胃炎、口炎、胰腺炎、食管炎、胃肠炎、舌炎、假膜性/难辨梭菌结肠炎
肝胆系统疾病 肝功能异常、肝酶增加、碱性磷酸酶增加
皮肤及皮肤软组织组织疾病 荨麻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 关节痛、肌腱炎、肌痛、骨痛
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 肾功能异常、急性肾功能衰竭
注:a.N=7274
在使用多次给药治疗的临床试验中,注意到在接受喹诺酮类抗生素,包括左氟沙星治疗的患者中,出现眼科异常,包括白内障和晶状体多发点状斑片。目前尚未建立药物和这些事件的联系。
3.上市后监测
下表(表7)列举了左氟沙星获得上市批准之后在使用中鉴别的不良反应。由于这些反应是从数量不定的人群中自发报告的,有时无法可靠地评价这些事件的发生率,或建立药物暴露与这些事件的因果关系。
表7:上市后药物不良反应报告
系统/器官分类 不良反应
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 全血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溶血性贫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
免疫系统疾病 过敏反应,有时致命,包括:过敏反应/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血清病
精神病类 精神病、偏执狂、个别报告的自杀未遂和自杀想法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 重症肌无力恶化 、嗅觉丧失、味觉丧失、嗅觉异常、味觉障碍、周围神经病、个别报告的脑病、脑电图(EEG)异常、发声困难
眼器官疾病 视觉障碍,包括复视、视觉灵敏度减退、视物模糊、暗点
耳及迷路类疾病 听觉减退、耳鸣
心脏器官疾病 个别报告的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心电图 QT间期延长、心动过速
血管疾病 血管舒张
呼吸道、胸部和纵隔疾病 个别报告的过敏性肺炎
肝胆系统疾病 肝衰竭(包括致命病名)、肝炎、黄疸
皮肤及皮肤软组织疾病 大疱性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多形性红斑、光敏/光毒性反应、白细胞破裂性血管炎
各种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 肌腱断裂、肌损伤,包括断裂、横纹肌溶解
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 间质性肾炎
全身疾病和给药部位情况 多器官衰竭、发热
各类检查 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肌酶增加
【禁忌】
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本品为盐酸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氟沙星的相关情况
如下:
1.肌腱炎和肌腱断裂
所有年龄组患者,使用包括左氟沙星在内的氟喹诺酮类抗生素进行治疗的患者可能发生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危险性增加。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Achilles 跟腱,并且Achilles 跟腱需要手术修补。已有报道发生肌腱炎和踺破裂的部位包括肩部、手、二头肌、拇指和其他部位的肌腱。60岁以上者,或同时使用糖皮质激素,或接受肾脏、心脏和肺脏移植者发生氟喹诺酮相关的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危险性进一步增加。除了年龄和使用糖皮质激素,能引起肌腱断裂危险性增加的因素还包括剧烈的体力活动、肾衰竭和己往有类风湿关节炎等肌腱损害者。已有报道无上述危险因素存在的患者使用氟喹诺酮类引起了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用药过程中或用药结束后可以发生肌腱断裂,已有用药结束后数月发生肌腱断裂的报道。如果患者出现疼痛、水肿、炎症或肌腱断裂应停用左氟沙星,一发现有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症状应立即建议患者休息,并联系他们的医疗服务人员考虑换用非喹诺酮类药物治疗。
2.重症肌无力恶化
包括左氟沙星在内的氟喹诺酮类抗生素会引起神经肌肉阻断,可能使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肌无力恶化。包括死亡和需要通气支持在内的上市后严重不良事件,和重症肌无力患者使用氟喹诺酮类有关。避免已知重症肌无力史的患者使用左氟沙星。
3.超敏反应
使用包括左氟沙星在内的氟喹诺酮类抗生素进行治疗的患者偶尔会发生严重的、有时甚至是致命性的超敏和/或过敏反应,这些反应多发生在第一次用药后。一些反应可能会伴有心血管性虚脱、低血压/休克癫痫发作、意识丧失、麻刺感、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舌、喉、咽或面部水肿/肿胀)、气道阻塞(包括支气管痉挛、气促及急性呼吸窘迫)、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及其他严重皮肤反应。在首次出现皮疹或超敏反应任何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左氟沙星。严重的急性超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予以治疗,同时根据临床需要采取其他复苏措施如吸、静脉补液、使用抗组胺剂、皮质类固醇、升压胺类药及气道处理。
4.其他严重有时致命的不良反应
使用包括左氟沙星在内的氟喹诺酮类抗生素进行治疗的患者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发生严重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有些属于超敏反应,有些病因不明。这些不良反应可以很严重,通常发生在多次用药后。临床表现包括下述情况的一种或多种:
发烧、皮疹或严重的皮肤反应(例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
血管炎;关节痛;肌痛;血清病;
过敏性肺炎
间质性肾炎;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
肝炎;黄疸;急性肝坏死或肝衰竭;
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或其他血液病。
在首次出现皮疹或其他超敏反应症状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采取相应的支持措施。
5.肝毒性
已收到接受左氟沙星治疗的患者出现严重肝毒性(包括急性肝炎和致命事件)的上市后报告。在对超过7,000名患者的临床试验中,未发现严重药物相关性肝毒性的证据。严重肝毒性通常在开始治疗后14天内出现,在大多数病名中,出现在开始治疗6天内。多数严重肝毒性病名与过敏无关。大多数致命性的肝毒性报告见于年龄≥65岁的患者,大多数与超敏无关。如果患者出现肝炎的体征和症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左氟沙星。
6.中枢神经系统影响
曾有使用包括左氟沙星在内的氟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患者出现惊厥和中毒性精神病的报道。
喹诺酮类抗生素也可以导致颅内压升高和中枢神经系统刺激症状,从而引起震颤、躁动、焦虑、头晕、意识模糊、幻觉、妄想、抑郁、恶梦、失眠,极少数情况还可导致患者产生自杀的念头或行动。上述反应可能会在第一次用药后出现。如果使用左氟沙星的患者出现这些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与其他喹诺酮类抗生素相同,如已知或怀疑患者患有容易发生癫痫癫痫发作阈值降低(例如严重的脑动脉硬化、癫痫)的CNS疾病或存在其他危险因素而容易发生癫痫癫痫发作阈值降低(例如使用某些药物进行治疗、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左氟沙星。
7.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
据报告,几乎所有的抗生素(包括左氟沙星)均有可能引起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严重程度可由轻度腹泻到致命性肠炎。抗生素治疗可以改变结肠的正常菌群,使难辨梭菌大量繁殖。难辨梭菌可以产生毒素A和毒素B,进而促进CDAD的发生。由于感染病名的抗菌治疗难以起效并且可能需要结肠切除术治疗,产超毒素的难辨梭菌菌株可以增加该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对于使用抗生素后出现腹泻的所有患者应考虑CDAD。据报告,CDAD出现在使用抗生素2个月后,因此有必要仔细询问病史。
如果怀疑或者已经确诊CDAD,则需要停止不直接针对难辨梭菌的抗菌治疗。按照临床需要进行合适的液体和电介质管理、补充蛋白、给予抗难辨梭菌治疗以及进行手术治疗评价。
8.外周神经病变
使用包括左氟沙星在内的氟喹诺酮类抗生素进行治疗的患者罕有出现感觉神经或感觉运动神经轴突的多神经元病,病变可累及细小轴突和/或大型轴突,导致感觉错乱、感觉迟钝、触物痛感和无力。如果患者出现神经元病的症状如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和/或无力或其他感觉错乱如轻触觉、痛觉、温度觉、位置觉和振动觉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左氟沙星以免发展为不可逆性损伤。
9.QT间期延长
包括左氟沙星在内的某些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可以使心电图的QT间期延长,少数患者可以出现心律失常。上市后监测期间自发报告接受包括左氟沙星在内的喹诺酮类抗生素治疗的患者出现尖端扭转型室速的患者罕见。已知QT间期延长的患者,未纠正的低血患者及使用ⅠA类(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和Ⅲ类(胺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物的患者应避免使用左氟沙星。老年患者更容易引起药物相关的QT间期的影响。
10.儿科患者中的肌肉骨骼疾病和动物中的关节病效应
在儿科患者(≥6个月)中,左氟沙星仅适用于炭疽吸入(暴露后)的保护。和对照相比,在接受左氟沙星的儿科患者中观察到肌肉骨骼疾病(关节痛、关节炎、肌腱病症和步态异常)发病率的增加。
在未成年的大鼠和狗中,口服和静脉给予左氟沙星导致骨软骨病的增加。对于接受左氟沙星的未成年狗承重关节的组织病理学检查显示存在软骨的持续损伤。其他喹诺酮类药物也可在多个物种的未成年动物中产生承重关节类似的糜烂,以及关节病的其他体征。
11.血糖紊乱
与其他氟喹诺酮类抗生素相同,曾有关于血糖紊乱如症状性高血糖和低血糖的报道,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同时口服降糖药(如优降糖/格列本脲)或使用胰岛素糖尿病患者。因此对于此类患者,建议应密切监测其血糖变化情况。如果患者在接受左氟沙星治疗时出现低血糖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左氟沙星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12.光敏感性/光毒性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能导致日光或紫外光暴露后中度至重度的光敏感性/光毒性反应,后者可能表现为暴露于光照部位(典型者包括面部,颈部V区,前臂伸侧,手背)的过度的日晒反应(例如晒伤、红斑、渗出、水泡、大疱、水肿)。因此,应当避免过度暴露于上述光源。
如果发生光敏感性/光毒性则应停药。
13.耐药菌的产生
在尚未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以及不符合预防适应症的情况下开左氟沙星处方并不会为患者带来益处,并可增加产生耐药菌的风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为盐酸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妊娠
怀孕用药分级C。大鼠口服剂量高达810mg/kg/天时,左氟沙星没有致畸作用,这一剂量相当于相对体表面积相同时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9.4倍。静脉滴注剂量为160mg/kg/天时,左氟沙星也没有致畸作用,这一剂量相当于相对体表面积相同时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1.9倍。大鼠口服剂量为810mg/kg/天时可以使胎鼠体重降低,死亡率增加。兔口服剂量达50mg/kg/天时,未观察到左氟沙星具有致畸作用,这一剂量相当于相对体表面积相同时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1.1倍。静脉滴注剂量为25mg/kg/天时,左氟沙星也没有致畸作用,这一剂量相当于相对体表面积相同时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0.5倍。但对妊娠妇女还未进行足够的设有良好对照的试验,不能确保妊娠妇女的用药安全,所以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只有当对胎儿的潜在益处大于潜在危险时才能将左氟沙星用于妊娠妇女。
哺乳期妇女
根据其他氟喹诺酮和左氟沙星有限的数据,推测左氟沙星应可以分泌至人类母乳中。由于左氟沙星可能会对母乳喂养的婴儿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只有当对哺乳期妇女潜在益处大于潜在危险时才能将左氟沙星用于哺乳期妇女,但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本品为盐酸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包括左氟沙星在内的喹诺酮类抗生素可以引起某些种属动物的幼体发生关节病变和骨/软骨病变。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禁用于小于18岁的患者,但用于炭疽吸入(暴露后)的保护除外。
吸入性炭疽(暴露后)
氟沙星适用于儿科吸入性炭疽(暴露后)患者。风险-收益评估提示,在儿科患者中给予左氟沙星是适合的。尚未在儿科患者中对为期14天以上的左氟沙星治疗的安全性进行研究。在年龄为6个月至16岁的儿科患者中,对单次静脉注射左氟沙星的药代动力学进行了研究。在儿童患者中,左氟沙星的清除速度快于成人患者,因此在特定的mg/kg剂量下,所得的血浆暴露水平低于成人。
不良反应
在临床试验中,1534名儿童(年龄6个月至16岁)接受了口服和静脉左氟沙星治疗。年龄在6个月至5岁的儿童接受10mg/kg每日2次的左氟沙星,年龄超过5岁的儿童接受10mg/kg每日一次的左氟沙星(最大剂量为每日500mg),总疗程为10天。在临床试验中一个亚组的儿童(1340名接受左氟沙星治疗,893名接受非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参与了一项前瞻性长期监测研究,以评估在第一次给予研究药物60天和1年后的试验方案定义的肌肉骨骼疾病(关节痛、关节炎、肌腱病症、步态异常)的发生率。接受左氟沙星治疗的儿童肌肉骨骼疾病的发生率显著地高于非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的儿童,如下表(表8)所示。
表8:儿科临床试验中的肌肉骨骼疾病发生率
随访期 氟沙星
N = 1340
氟喹诺酮a
N = 893
pb
60 28(2.1%) 8(0.9%) p = 0.038
1c 46(3.4%) 16(1.8%) p = 0.025
注:
a.非氟喹诺酮类:头孢曲松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克拉霉素
b.双侧Fisher’s精确性试验
c.对1199名左氟沙星治疗的儿童和804名非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的儿童进行了为期1年的评价访视。然而,肌肉骨骼疾病的发病率,采用在指定期间内所有参与试验儿童的所有报告事件计算,不管他们是否完成为期1年的评价访视。
在两个治疗组中,关节痛都是最常发生的肌肉骨骼疾病。在两个组中,绝大多数肌肉骨骼疾病涉及多个承重关节。疾病在8/46(17%)左氟沙星治疗的儿童中为中度,在35/46(76%)左氟沙星治疗的儿童中为轻度,大多数接受了镇痛剂治疗。左氟沙星治疗组的中位缓解时间为7天,在非氟喹诺酮药物治疗组中位缓解时间为9天(在两个组中,均有约80%的患者在2个月内缓解)。没有儿童出现严重或重大的疾病,所有骨骼肌肉疾病缓解未遗留后遗症。
呕吐和腹泻是最常报告的不良事件,在左氟沙星治疗组和非氟喹诺酮药物治疗组中发生率相似。
除了在儿科患者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事件,在成人患者中于临床试验或售后监测中报告的事件也可能发生于儿科患者中。
【老年用药】
本品为盐酸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老年患者在接受氟喹诺酮类药物,例如左氟沙星期间,严重不良反应(肌腱病症包括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在接受糖皮质激素联合治疗的患者中,这个风险进一步增加。肌腱炎或肌腱断裂可累及踵部、手部、肩部或其他肌腱部位,并可在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发生。曾报告了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结束后几个月发生的病名。在老年患者,尤其是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中,必须慎用左氟沙星。必须将这些潜在的副作用告知患者,如果出现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任何症状,建议停止左氟沙星治疗,并与医疗保健人员取得联系。
在Ⅲ期临床试验中,1,945名接受左氟沙星治疗的患者(26%)年龄≥65岁,1081名(14%)年龄介于65至74岁之间,864名(12%)年龄等于或大于75岁。这些患者和年龄较小患者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无明显差异,但并不能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可能会更高。
上市报告中,已有与左氟沙星有关的严重,甚至致命的肝毒性。主要的致命性肝毒性报告发生在65岁或更大年龄中,且大多没有过敏反应。如果患者有肝炎的症状或指症应立即停用左氟沙星。
老年患者可能对QT间期的药物相关性作用更敏感。因此同时使用左氟沙星和某些可以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例如ⅠA或Ⅲ类抗心律失常药)或存在尖端扭转型室速危险因素(如已知QT间期延长、顽固性低血)的患者使用左氟沙星时应谨慎。
如果考虑肌酐清除率的差异,那么青年受试者和老年受试者左氟沙星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没有显著差别。但是由于左氟沙星大部分是从肾脏排泄的,因此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发生药物毒性反应的危险性较高。而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选择剂量时应特别谨慎,而且需要同时监测肾功能。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为盐酸氟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1.螯合剂:抗酸剂、硫糖铝属阳离子、多种维生素制剂
氟沙星口服制剂
虽然左氟沙星与二价阳离子的螯合作用弱于其他氟喹诺酮类抗生素,但同时使用左氟沙星口服制剂和抗酸剂如或铝以及硫糖铝属阳离子例如及含的多种维生素制剂仍可以影响左氟沙星的胃肠吸收,导致全身药物浓度显著低于预期浓度。含有抗酸剂如或铝以及硫糖铝属阳离子例如及含的多种维生素制剂或去羟肌苷的药物可以明显影响左氟沙星的胃肠吸收,导致全身药物浓度显著低于预期。这些药物应至少在服用左氟沙星前两小时或服药后两小时服用。
氟沙星注射剂
尚无关于静脉滴注喹诺酮类抗生素与口服抗酸剂、硫糖铝、多种维生素制剂、去羟肌苷属阳离子之间相互作用的数据。但是喹诺酮类抗生素不应与任何含有多价阳离子如的溶液通过同一静脉输液通道滴注。
2.华法林
一项在健康志愿者中进行的临床实验显示左氟沙星对R-和S-华法林的血浆峰浓度、AUC和其他代谢参数没有明显作用。同样也未观察到华法林对左氟沙星的吸收和代谢有明显作用。曾有上市后监测报告指出左氟沙星可以增强华法林的药效。同时应用华法林和左氟沙星可以延长凝血酶原时间,从而导致出血时间延长。同时应用左氟沙星和华法林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其他抗凝试验,并注意患者有无出血的表现。
3.抗糖尿病药物:
联合应用喹诺酮类抗生素和抗糖尿病药物的患者可能出现血糖紊乱如高血糖和低血糖。因此,同时应用这些药物时应密切监测血糖水平。
4.非甾体类抗炎药
同时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和包括左氟沙星在内的喹诺酮类抗生素可以增加发生CNS刺激和抽搐发作的危险。
5.茶碱
在一项有14名健康志愿者参加的临床试验中未发现左氟沙星对茶碱的血浆浓度、AUC及其他代谢参数有明显影响。同样也未观察到茶碱对左氟沙星的吸收和代谢有明显作用。但是,同时应用其他喹诺酮类抗生素茶碱可导致患者茶碱的清除半衰期延长、血药浓度升高,从而增加茶碱相关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因此,与左氟沙星同时使用时,应密切监测

【修订/勘误2】

总局关于修订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的公告
2017年第79号)
2017年07月05日发布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见附件1)说明书增加黑框警告,并对【适应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2),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各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品种目录
2.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6月21日
附件1
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品种目录
编号 活性成分 药品通用名称
1 诺氟沙星 诺氟沙星胶囊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
注射用乳酸诺氟沙星
谷氨酸诺氟沙星注射液
乳酸诺氟沙星注射液
诺氟沙星注射液
谷氨酸诺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注射用谷氨酸诺氟沙星
2
 
氟沙星
 
乳酸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氟沙星片
盐酸氟沙星注射液
盐酸氟沙星胶囊
注射用甲磺酸左氟沙星
乳酸氟沙星注射液
注射用乳酸氟沙星
注射用盐酸氟沙星
乳酸氟沙星片
乳酸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甲磺酸左氟沙星注射液
注射用左氟沙星
乳酸氟沙星分散片
氟沙星注射液
甲磺酸左氟沙星片
盐酸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乳酸氟沙星胶囊
氟沙星片
甲磺酸左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甲磺酸左氟沙星胶囊
盐酸氟沙星分散片
3 环丙沙星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环丙沙星
盐酸环丙沙星胶囊
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
注射用盐酸环丙沙星
盐酸环丙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环丙沙星
环丙沙星缓释片
环丙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盐酸环丙沙星注射液
4 氟沙星 氟沙星氯化注射液
氟沙星胶囊
氟沙星注射液
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注射用氟沙星
氟沙星颗粒
氟沙星山梨醇注射液
氟沙星甘露醇注射液
氟沙星缓释片
5 氟罗沙星 氟罗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氟罗沙星注射液
氟罗沙星胶囊
氟罗沙星
氟罗沙星分散片
注射用氟罗沙星
乳酸氟罗沙星
氟罗沙星甘露醇注射液
6
 
洛美沙星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盐酸洛美沙星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盐酸洛美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盐酸洛美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注射用盐酸洛美沙星
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氯化注射液
注射用门冬氨酸洛美沙星
盐酸洛美沙星分散片
盐酸洛美沙星颗粒
7 培氟沙星 注射用甲磺酸培氟沙星
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
甲磺酸培氟沙星
甲磺酸培氟沙星胶囊
甲磺酸培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8 依诺沙星 注射用葡萄糖依诺沙星
依诺沙星
依诺沙星胶囊
葡萄糖依诺沙星注射液
依诺沙星分散片
依诺沙星注射液
9
 
加替沙星
 
加替沙星氯化注射液
加替沙星
注射用加替沙星
加替沙星注射液
加替沙星胶囊
加替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甲磺酸加替沙星
甲磺酸加替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加替沙星分散片
甲磺酸加替沙星氯化注射液
注射用甲磺酸加替沙星
甲磺酸加替沙星分散片
甲磺酸加替沙星胶囊
甲磺酸加替沙星注射液
盐酸加替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加替沙星
乳酸加替沙星氯化注射液
乳酸加替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盐酸加替沙星注射液
盐酸加替沙星胶囊
10 帕珠沙星 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注射液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
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
11 普卢利沙星 普卢利沙星
普卢利沙星胶囊
普卢利沙星分散片
12 司帕沙星 司帕沙星
司帕沙星胶囊
乳酸司帕沙星
司帕沙星分散片
司帕沙星颗粒
13 巴洛沙星 巴洛沙星
巴洛沙星胶囊
14 托氟沙星 甲苯磺酸托氟沙星胶囊
15 莫西沙星 盐酸莫西沙星
盐酸莫西沙星氯化注射液
盐酸莫西沙星注射液
16 吉米沙星 甲磺酸吉米沙星
17 安妥沙星 盐酸安妥沙星
附件2
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说明书修订总体要求
1.本次说明书修订只针对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进行,具体修订意见适用于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下的每一个具体品种。
2.本次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说明书修订主要针对【黑框警告】、【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三部分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如本次修订内容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批准的相关内容更严格、全面的,说明书应按本次修订意见修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批准的相关内容原则上不得删减,如原批准内容较本次修订意见更全面或更严格的,应保留原批准内容。
二、增加黑框警告
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警告: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和重症肌无力加剧。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包括XXXX),已有报告同时发生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参见【注意事项】),包括:
   o 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参见【注意事项】)
   o 周围神经病变(参见【注意事项】)
   o 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参见【注意事项】)
当发生这些严重不良反应(参见【注意事项】),应立即停用XXXX并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
·氟喹诺酮类药品可能会加剧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肌无力症状。已知有重症肌无力病史的患者应避免使用XXXX(参见【注意事项】)。
·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包括XXXX)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参见【注意事项】),对于属于下列适应症的患者,应在没有其他药品治疗时方可使用XXXX:
   o 急性细菌性鼻窦炎(参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o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参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o 单纯性尿路感染(参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o 急性非复杂性膀胱炎(参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注:1.对于上述的适应症,根据药品说明书仅列出批准的相关适应症。
2.“XXXX”为对应药品通用名称,下同。
三、【适应症】项增加内容
如已批准药品说明书【适应症】含“急性细菌性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单纯性尿路感染”“急性非复杂性膀胱炎”,需在相应的适应症后分别增加限制使用的提示,具体内容为:“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XXXX)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且对于一些患者,急性细菌性鼻窦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单纯性尿路感染/急性非复杂性膀胱炎有自限性,应在没有其他药物治疗时方可使用XXXX。”
四、【不良反应】项应增加以下内容
严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
·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肌腱病和肌腱断裂
·QT间期延长
·过敏反应
·其他严重并且有时致命的反应
·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
·周围神经病变
·对血糖的干扰
·光敏感性/光毒性
在【注意事项】下对以上不良反应进行了详细说明。
心血管系统QT间期延长、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律失常
中枢神经系统惊厥、中毒性精神病、震颤、躁动、焦虑、头晕、意识模糊、幻觉、妄想、抑郁、恶梦、失眠癫痫发作、极少数情况可导致患者产生自杀的念头或行动
周围神经病变:感觉错乱、感觉迟钝、触物痛感、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无力,或轻触觉、痛觉、温度觉、位置觉和振动觉异常、多发性神经炎
骨骼肌肉系统:关节痛、肌痛、肌无力、张力亢进肌腱炎、肌腱断裂、重症肌无力恶化
超敏反应:荨麻疹、瘙痒及其他严重皮肤反应(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舌、喉、咽或面部水肿/肿胀)、心血管性虚脱、低血压、意识丧失、气道阻塞(包括支气管痉挛、气促及急性呼吸窘迫)、过敏性肺炎、过敏性休克
肝胆系统:肝炎、黄疸、急性肝坏死或肝衰竭
泌尿系统: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
血液系统: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或其他血液病
其他:发烧、血管炎、血清病、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血糖紊乱、光敏感性/光毒性
注:如有针对具体品种的临床试验经验和上市后监测等相关内容,请生产企业自行补充。
五、【注意事项】增加以下内容:
1.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有报告在同一患者的身体不同器官系统同时发生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通常包括:肌腱炎,肌腱断裂,关节痛,肌痛,周围神经病变和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幻觉,焦虑,抑郁,失眠,严重头痛和错乱)。这些不良反应可发生在使用XXXX后数小时至数周。任何年龄段的患者,之前没有相关风险因素,均有报告发生这些不良反应。
2.肌腱病和肌腱断裂
喹诺酮类药品,会使所有年龄段患者的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这种不良反应最常发生在跟腱,跟腱断裂可能需要手术修复。也有报告在肩、手部、肱二头肌、拇指和其他肌腱点出现肌腱炎和肌腱断裂。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发生在开始使用XXXX后数小时或数天,或结束治疗后几个月。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双侧发生。这种风险在60岁以上老年患者,服用皮质类固醇药品患者及肾脏、心脏或肺移植手术的患者中进一步增加。除了年龄和使用皮质类固醇的因素外,另可独立增加肌腱断裂风险的因素包括剧烈的体力活动,肾功能衰竭以及以前的肌腱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肌腱炎和肌腱断裂也发生在没有上述风险因素的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的患者中。肌腱断裂可发生在治疗过程中或治疗结束后;也有报告在治疗结束数月后发生肌腱断裂。在患者发生肌腱疼痛、肿胀、炎症或断裂后,应停止使用本品。在出现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迹象后,应建议患者休息,并与医生联系,换用非喹诺酮类药品。有肌腱疾病病史或发生过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
3.重症肌无力加重
喹诺酮类药品,有神经肌肉阻断活性,可能加剧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肌无力症状。上市后的严重不良事件,包括死亡和需要通气支持,以及重症肌无力患者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相关。患有重症肌无力的患者应避免使用XXXX。
4.QT间期延长
某些氟喹诺酮类药品可以使心电图的QT间期延长,少数患者可以出现心律失常。上市后监测期间自发报告接受氟喹诺酮类药品治疗的患者出现尖端扭转型室速的情况罕见。已知QT间期延长的患者、未纠正的低血患者及使用IA类(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和Ⅲ类(胺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品的患者应避免使用XXXX。老年患者更容易受药品相关的QT间期的影响。
5.过敏反应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报告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一些患者在第一次给药后即发生,有些反应可伴随有心血管系统衰竭、丧失意识、刺痛、咽或面部水肿、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严重的过敏反应需要肾上腺素紧急治疗。XXXX应在第一次出现皮疹或其他任何过敏迹象时停止使用。必要时可进行输,静脉注射类固醇,气道管理,包括插管等措施。
6.其他严重并且可能致命的反应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有出现其他严重并且可能致命的事件报告。这些事件中有些是由于过敏,有些则病因不明。这些事件可能是重度的,通常发生在多剂量给药后。临床表现可包括以下的一个或多个症状:发热、皮疹、严重的皮肤反应(例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血管炎;关节痛;肌痛;血清病;过敏性肺炎;间质性肾炎;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竭;肝炎、黄疸、急性肝坏死或肝功能衰竭;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和/或其他血液学异常。应在第一次出现皮疹、黄疸或任何其他过敏表现时立即停药并且采取措施。
7.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包括XXXX,已有报告会使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增加的风险,包括惊厥和颅内压增高(含假性脑瘤)以及中毒引起的精神病。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可能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包括焦躁、激动、失眠、焦虑、噩梦、偏执狂、头晕、错乱、震颤、幻觉、抑郁和自杀想法或行为。这些反应可能发生在首次用药后。如果这些反应发生在患者使用XXXX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与所有的氟喹诺酮类药品一样,已知或怀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如严重的脑动脉硬化、癫痫)或存在其他风险因素的患者(如有发作倾向或发作阈值降低)应在获益超过风险时使用XXXX。
8.周围神经病变
已有报告患者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产生罕见的感觉或感觉运动性轴索神经病,影响小和/或大的轴索,致皮肤感觉异常、感觉迟钝、触物痛感和衰弱。对于某些患者,症状可能在XXXX用药后很快发生并且可能是不可逆的。如果患者出现外周神经病变症状,包括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和/或无力,或其他感觉,包括轻触觉、痛觉、温觉、位置觉和振动觉的变化,应立即停药。有周围神经病变病史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抗生素
9.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
几乎所有的抗菌药品均出现过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的报告,包括XXXX,严重程度从轻度腹泻至严重结肠炎。抗菌药品治疗使结肠的正常菌群改变,从而导致艰难梭菌过度生长。
艰难梭菌产生的毒素A和B,是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的原因。高毒性的梭菌引起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升高,这些感染抗菌治疗无效,并可能需要结肠切除术。在接受抗生素治疗后,出现腹泻均应考虑CDAD的可能性。因为CDAD可能发生在使用抗菌药品治疗后两个月,因此仔细询问病史是必要的。
如果怀疑或证实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可能需要停止目前使用的不针对艰难梭菌的抗生素。应适当补充液体和电解质,补充蛋白质,采用针对艰难梭菌的抗生素治疗,出现临床指征时应进行手术评价。
10.对血糖的干扰
曾有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引起血糖紊乱(如症状性高血糖和低血糖)的报道,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同时口服降糖药(如优降糖/格列本脲)或使用胰岛素糖尿病患者。因此对于此类患者,建议应密切监测其血糖变化情况。如果患者在接受XXXX治疗时出现低血糖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11.光敏感性/光毒性
在使用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后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下,会发生中度至严重的光敏性/光毒性反应,后者可能表现过度的晒伤反应(例如烧灼感、红斑、水泡、渗出、水肿),常出现在暴露于光的部位(通常是颈部的“V”型区域、前臂伸肌表面、手的背部)。因此,应该避免过度暴露于光源下。发生光毒性反应时应停药。
(注:说明书其他内容如与上述修订要求不一致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

【修订/勘误3】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的公告
(2021年第44号)
发布时间:2021-03-23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21年6月17日前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
四、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应严格遵医嘱用药。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本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
国家药监局
2021年3月18日
附件
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说明书修订总体要求
1.本次说明书修订只针对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进行,具体修订意见适用于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下的每一个具体品种。
2.本次全身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说明书修订主要针对【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老年用药】三部分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如本次修订内容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的相关内容更严格、全面的,说明书应按本次修订意见修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的相关内容原则上不得删减,如原批准内容较本次修订意见更全面或更严格的,应保留原批准内容。
二、【不良反应】项下应增加以下内容
1.严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
主动脉瘤和主动脉夹层的风险
三、【注意事项】项下增加以下内容
主动脉瘤和主动脉夹层的风险
流行病学研究报告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后两个月内主动脉瘤和主动脉夹层的发生率增加,尤其是老年患者。风险增加的原因尚未确定。对于已知患有主动脉瘤或主动脉瘤高风险的患者,仅在没有其他抗菌治疗可用的情况下,使用XXXX。
四、【老年用药】项下增加以下内容:
流行病学研究报告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后两个月内主动脉瘤和主动脉夹层的发生率增加,尤其是老年患者。(见【注意事项】)。
(注:说明书其他内容如与上述修订要求不一致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
  • 说明书修订日期

  • 药品名称

  • 成份

  • 性状

  • 适应症

  • 规格

  • 用法用量

  • 不良反应

  • 禁忌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儿童用药

  • 老年用药

  • 药物相互作用

  • 药物过量

  • 药理毒理

  • 药代动力学

  • 贮藏

  • 包装

  • 有效期

  • 执行标准

  • 批准文号

  • 生产企业

  • 修订/勘误1

  • 修订/勘误2

  • 修订/勘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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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 上市企业数 1
  • 国产上市企业数 1
  • 进口上市企业数 0
批准文号 药品名称 规格 剂型 生产单位 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类型 国产或进口 批准日期
国药准字H20000375
盐酸左氧氟沙星分散片
0.1g(以左氧氟沙星计)
片剂
北京京丰制药(山东)有限公司
北京京丰制药(山东)有限公司
化学药品
国产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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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公司名称 申请号/批准号 规格 剂型/给药途径 上市国家/地区 市场状态 日期
盐酸左氧氟沙星分散片
北京京丰制药(山东)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00375
100mg
片剂
中国
在使用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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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药品规格: 44155
中标企业: 330
中标省份: 32
最低中标价0.01
规格:100ml:200mg
时间:2021-06-23
省份:云南
企业名称:回音必集团江西东亚制药有限公司
最高中标价0
规格:100ml:500mg/900mg
时间:2011-04-26
省份:上海
企业名称:北京吉洛华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转化系数 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元) 价格(元) 生产企业 投标企业 省份 公布时间 网页链接
注射用盐酸左氧氟沙星
注射剂
300mg
1
9.45
9.45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海南
2014-10-31
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眼用制剂
5ml:24.4mg
1
12.5
12.5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方向海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
2014-10-31
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眼用制剂
5ml:24.4mg
1
30.95
30.95
Santen Pharmaceutical Co.,Ltd. Noto Plant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海南
2014-10-31
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注射剂
100ml:200mg/900mg
1
0.97
0.97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广东
2014-10-09
乳酸左氧氟沙星片
片剂
500mg
4
1.6
6.4068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
20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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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中采购情况

中选企业

0

最高中选单价

0

最高降幅

中选批次

0

最低中选单价

0

最低降幅

药品名称 中选企业 剂型 规格包装 采购周期 中选价格(元) 国家集采批次 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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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评价

  • 通过厂家数 0
  • 通过批文数 0
  • 参比备案数 0
  • BE试验数 0
企业 品种 规格 剂型 过评情况 过评时间 注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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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研发现状

药物名称 研发代码 首家研发企业 参与研发企业 治疗领域 适应症(中) 全球最高研发阶段 中国最高研发阶段 靶点(简化靶点)
左氧氟沙星
炎症;呼吸系统
囊性纤维化;鼻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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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terial DNA gyrase;TOP4
左氧氟沙星 + 泼尼松龙
DE-094
参天
眼科
角膜炎
查看 查看
bacterial DNA gyrase;GCCR;TOP2
左氧氟沙星
DE-108
第一三共制药
参天
感染;眼科;皮肤病
不动杆菌感染;睑缘炎;沙眼衣原体感染;结膜炎;角膜溃疡;棒状杆菌感染;泪囊炎;肠杆菌感染;肠球菌感染;大肠埃希菌感染;埃及流感嗜血杆菌感染;流感嗜血杆菌感染;角膜炎;克雷伯菌感染;微球菌感染;卡他莫拉菌感染;莫拉菌感染;摩氏摩根菌感染;丙酸杆菌感染;普通变形杆菌感染;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假单胞菌感染;皮脂腺疾病;沙雷菌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葡萄球菌感染;链球菌感染;肺炎链球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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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terial DNA gyrase;TOP4
左氧氟沙星
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眼科
睑缘炎;结膜炎;泪囊炎;眼睑病;睑腺炎;角膜炎
查看 查看
bacterial DNA gyrase;TOP4
左氧氟沙星
呼吸系统
呼吸系统疾病
查看 查看
bacterial DNA gyrase;TO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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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 申办企业数 1
  • 新药申请数 0
  • 仿制药申请数 0
  • 进口申请数 0
  • 补充申请数 1
受理号 药品名称 CDE企业名称 申请类型 注册类型 承办日期 状态开始日期 办理状态 审评结论
X0402876
盐酸左氧氟沙星分散片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补充申请
2004-05-31
2004-10-10
已发通知件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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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 申办企业数 0
  • Ⅰ期临床试验数 0
  • Ⅱ期临床试验数 0
  • Ⅲ期临床试验数 0
  • Ⅳ期临床试验数 0
登记号 试验专业题目 药物名称 适应症 试验状态 试验分期 申办单位 试验机构 首次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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