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 药理分类: 眼科用药/ 青光眼用药
- ATC分类: 眼科用药/ 抗青光眼药和缩瞳药/ β-受体阻滞药
- 剂型: —
- 医保类型: —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
- OTC分类: ——
- 是否289品种: ——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
核准日期:2013年6月26日
【警告】
-
注:远离儿童放置,仅供处方用药。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英文名称:Bimatoprost and Timolol Maleate Eye Drops
汉语拼音:Beimeisu Saimaluoer Diyanye
【成份】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降低对β-受体阻滞剂或前列腺素类似物治疗效果不佳的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
【规格】
【用法用量】
-
通常为每日一次,早晨或晚上滴一滴于患眼。请保持每天相同的滴眼时间。
现有的文献数据表明,本品在晚间滴用在降低眼压方面比早晨滴用可能更加有效。然而,应根据患者依从性而选择早晨或晚上滴用本品。
如果使用的滴眼剂超过1种,则不同滴眼剂的使用之间应至少间隔5分钟。
如果使用鼻泪阻塞产品或闭眼2分钟,可以减少全身吸收,从而减少全身性不良反应并增强眼局部作用。
如果有一次忘记使用,直到下一次应该使用时再用药。每日患眼用量不要超过1滴。
用于肝肾功能损伤患者:没有本品对肝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研究资料。因此对这些患者使用本品应谨慎。
【不良反应】
-
本品临床研究中报道的不良反应仅限于早期报道的由单个活性物质,即贝美前列素或噻吗洛尔引起的不良反应。在临床研究中没有观察到本品有特殊的不良反应。
临床研究中报道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于眼部,为轻到中度,无重度。基于12个月的临床治疗,报道最多的不良反应为结膜充血(大多为轻微至轻度,非炎性),发生率约26%,有1.5%的患者因此停止治疗。
不良反应列表
临床试验中发生了以下不良反应(按发生率分组,不良反应按照严重性降序排列)。用下列常用表述列出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非常常见 ≥1/10 常见 ≥1/100至<1/10 不常见 ≥1/1,000至<1/100 罕见 ≥1/10,000至<1/1,000 非常罕见 <1/10,000 未知 无法根据现有数据估计其发生率 系统器官分类 发生率 不良反应 神经系统疾患 不常见 头痛 眼部疾患 非常常见 结膜充血、睫毛生长 常见 浅表性点状角膜炎、角膜溃疡、烧灼感、眼痒、眼刺痛感、异物感、眼干、眼睑红斑、眼痛、畏光、眼分泌物、视物干扰、眼睑痒 不常见 虹膜炎、眼刺激、结膜水肿、眼睑炎、溢泪、眼睑水肿、眼睑痛、视力下降、视疲劳、倒睫、虹膜色素沉着过度、眼睑沟加深(眼球内陷) 未知 囊样黄斑水肿 呼吸、胸部及纵隔疾患 不常见 鼻炎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患 常见 眼睑色素沉着、皮肤色素沉着过度(眼周围) 不常见 多毛症
贝美前列素系统器官分类 不良反应 神经系统疾患 头晕 眼部疾患 过敏性结膜炎、睫毛颜色加深、虹膜色素沉着增加、眼睑痉挛、眼睑退缩、视网膜出血、葡萄膜炎、视力模糊 血管疾患 高血压 全身性疾患和使用部位状况 乏力 检查 肝功能(LPT)异常
和其它眼局部使用制剂一样,本品(噻吗洛尔/贝美前列素)会被全身吸收。噻吗洛尔吸收后可能引起类似全身用β-受体阻滞剂出现的不良反应。眼局部给药后引起的全身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全身给药。
下列眼用β-受体阻滞剂所见的其他不良反应也有可能在使用本品时出现:系统器官分类 不良反应 免疫系统疾患 全身过敏反应,包括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局部和全身皮疹、瘙痒、过敏反应;系统性红斑狼疮 代谢和营养疾患 低血糖 精神疾患 焦虑、困惑、迷失方向、幻觉、失眠、紧张、嗜睡、抑郁、梦魇、记忆力下降 神经系统疾患 晕厥、脑血管意外、头晕、肌无力症状和体征加重、感觉异常、脑缺血 眼部疾患 角膜敏感度下降、复视、上睑下垂、滤过手术后脉络膜剥离、角膜炎、视力模糊、假性类天疱疮、屈光改变、包括结膜炎在内的眼部刺激症状和体征 耳及迷路疾患 耳鸣 心脏疾患 房室传导阻滞、心脏停搏、心律失常、心动徐缓、心力衰竭、充血性心衰、胸痛、心悸、水肿、心脏传导阻滞、肺水肿、心绞痛恶化 血管疾患 低血压、雷诺现象、手足发冷、跛行 呼吸、胸部和纵隔疾患 支气管痉挛(主要发生于先前有过支气管痉挛性疾病的患者)、呼吸困难、咳嗽、鼻塞、呼吸衰竭、上呼吸道感染 胃肠道疾患 味觉异常、恶心、腹泻、消化不良、口干、腹痛、呕吐、厌食症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患 脱发、牛皮癣样皮疹、牛皮癣恶化、皮疹 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患 肌痛 生殖系统和乳房疾患 性功能障碍、性欲减退、阴茎硬结症、腹膜后纤维化 全身疾患和使用部位状况 无力/疲劳
【禁忌】
【注意事项】
-
和其它眼局部使用制剂一样,本品中的活性成份(噻吗洛尔/贝美前列素)有可能会被全身吸收。没有观察到单个活性成份全身吸收增加的情况。噻吗洛尔为β-肾上腺素,可能与全身β-受体阻滞剂发生同样类型的心血管、肺部和其他的不良反应。眼局部给药后引起的全身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全身给药。
心脏疾患
对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变异型心绞痛和心衰)和使用β-受体阻滞剂进行降压治疗的患者应审慎评估,应考虑用其他活性成份进行治疗。有心血管疾病史的患者应观察疾病恶化及不良反应的症状。
由于β-受体阻滞剂对传导时间产生的负效应,对1级心脏传导阻滞病人进行β-受体阻滞剂给药时应谨慎。
血管疾患
有严重外周循环障碍/疾病的患者(如严重的雷诺氏疾病或雷诺氏综合征)治疗时应谨慎。
呼吸疾患
有报道称患哮喘的患者滴用一些眼用β-受体阻滞剂后出现因支气管痉挛引起的包括死亡在内的呼吸反应。
对患有轻/中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患者,通常不应当接受含β-受体阻断剂的药物进行治疗,包括本品在内,只有在潜在利益高于风险的时候才可谨慎使用本品。
低血糖/糖尿病
对自发性低血糖或糖尿病不稳定患者,应用β-肾上腺素阻滞剂应谨慎,因为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急性低血糖的症状和体征。
β-受体阻滞剂还可能掩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症状。
角膜疾患
眼用β-受体阻滞剂可能引起眼干,患有角膜疾病的患者治疗时应谨慎。
其他β-受体阻滞剂
全身已使用了其他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当给予噻吗洛尔治疗时,可能会加强对眼压的作用或已知的全身β-肾上腺素能阻滞剂的作用。应密切关注这些患者的反应。不推荐眼局部使用两种β-肾上腺素能阻滞剂。
过敏反应
应用β-受体阻滞剂时,有遗传性过敏症病史患者或有对多种过敏原存在严重过敏反应病史的患者,可能对过敏原的多次激发反应更强,并且可能对曾用于治疗过敏反应的常规剂量刺激无反应。
脉络膜剥离
有报道滤过手术后用房水抑制剂滴眼治疗(如噻吗洛尔、乙酰唑胺)出现脉络膜剥离。
外科手术麻醉
含β-受体阻滞剂的眼用制剂可能阻断例如肾上腺素在内的全身性β-受体激动剂的作用。并且在麻醉时使用可能损害代偿性心动过速,增加低血压风险。如果患者正在使用噻吗洛尔治疗时应告知麻醉师。
肝病
对于有轻度肝脏疾病史的患者,或在基线时谷丙转氨酶(ALT)、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或胆红素异常的患者,贝美前列素使用超过24个月对肝功能无不良反应。眼部用噻吗洛尔对肝功能也没有已知的不良反应。
眼
由于在应用贝美前列素和本品的治疗中已有发现,因此在治疗开始前,应告知患者可能发生睫毛生长、睫毛颜色加深、眼睑皮肤变黑、以及虹膜色素沉积增加的情况。一些改变是永久性的,并且如果仅对一只眼治疗可能导致两只眼睛外观的差异。在停止本品治疗后,虹膜色素沉积可能是永久性的。色素沉着的变化是由于黑色素细胞中黑色素含量增加导致的,而不是黑色素细胞增加。虹膜色素增加的长期作用尚不明确。使用本品治疗12个月,虹膜色素沉积的发生率为0.2%。单独使用贝美前列素滴眼液12个月,发生率为1.5%,且继续治疗3年发生率也不增加。治疗既不会对虹膜痣也不对虹膜斑点造成影响。
由于在使用本品时与皮肤表面多次接触的部位存在毛发生长的可能性。因此,按照说明书的用法使用本品、避免滴眼液流到面颊或者其它皮肤区域是非常重要的。
患有活动性眼内炎症(如葡萄膜炎)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因为炎症可能会加重。
已有使用本品出现囊样黄斑水肿的报道。因此对于已知有黄斑水肿危险因素的患者(如后囊破裂的人工晶体患者、无晶体患者、眼内手术、视网膜静脉阻塞、眼部炎症性疾病和糖尿病性视网膜病),使用本品需谨慎。
由青光眼或高眼压症患者参加的0.03%贝美前列素滴眼液的临床研究表明,每日超过1次多次眼部给药可能降低降眼压作用。患者在使用贝美前列素滴眼液和其它前列腺素类似物时,应监测眼压的变化情况。
辅料
本品中的保存剂苯扎氯铵,可能引起眼睛刺激感。在滴入本品前需摘除隐形眼镜,至少等待15分钟后再重新戴入。已知苯扎氯铵可被软性隐形眼镜吸收,并使软性隐形眼镜脱色。必须避免本品与软性隐形眼镜接触。
已有报道苯扎氯铵可导致点状角膜上皮病变和/或毒性溃疡性角膜上皮病变。因此对干眼症患者和角膜损伤患者频繁或长期应用本品需进行监测。
其他情况
本品对驾车和操作机器的能力无影响。如其他眼部治疗一样,如果滴入后发生暂时性的视物模糊,在视力恢复清晰后再驾车或操作机器。
开瓶28天后即弃。
应指导患者避免使滴眼液瓶的滴头接触到眼睛或者是眼周围组织,以避免伤害眼睛和污染滴眼液(标准医学操作)。
运动员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没有孕妇使用贝美前列素/噻吗洛尔复方制剂的足够资料。
贝美前列素
没有暴露于孕妇的足够的临床资料。动物研究提示在高母毒性剂量(high maternotoxic doses)时会有生殖毒性。
噻吗洛尔
流行病学研究没有发现致畸作用,但是口服β-受体阻滞剂可增加子宫内发育迟缓的危险。此外,若持续使用β-受体阻滞剂直到分娩,可观察到婴儿出现β-受体阻滞的症状和体征(如慢性心律失常、低血压、呼吸窘迫和低血糖)。如果使用本品直至分娩,则从降生起即应对新生儿进行仔细监测。用噻吗洛尔进行的动物研究提示,在给药剂量显著高于临床应用剂量时,出现生殖毒性。
因此,除非必须,怀孕期间不应使用本品。
哺乳期妇女:
噻吗洛尔
β-受体阻滞剂可经乳汁分泌。然而,滴眼液中噻吗洛尔的治疗剂量分泌到乳汁中不足以让婴儿产生β-肾上腺素能阻断的临床症状。
贝美前列素
贝美前列素是否经人类乳汁分泌尚不明确,但其可由哺乳大鼠的乳汁分泌,因此本品不应用于哺乳妇女。
【儿童用药】
-
仅有成人使用本品的研究,本品在0至18岁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
【老年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临床试验】
-
国外研究
以下数据来自国外研究。国外进行了4项Ⅲ期临床试验。
试验一:本试验为一项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样本量为520例。入选标准:1、年龄至少18岁;2、当前治疗(治疗时间至少为一个月)不能很好的控制其眼压(至少一只眼眼压≥18mmHg)或未接受过治疗(至少一只眼眼压≥24mmHg);3、至少一只眼洗脱后基线眼压(第0天,第0小时)≥24mmHg;4、要求双眼治疗。对照药为贝美前列素滴眼液(0.03%)和噻吗洛尔滴眼液(0.5%)。试验组给药方案:每只眼每天早晨给予本品一滴,给药持续12个月。对照组分为两组,一组给药方案为:每只眼每晚给予贝美前列素滴眼液一滴,给药持续12个月;另一组为:每只眼给予噻吗洛尔滴眼液早晚各一滴,给药持续12个月。主要疗效指标为调整后目标眼压<18mmHg的病人百分比(根据中心角膜厚度进行调整)。主要疗效结果:试验组中调整后眼压<18mmHg的病人百分比为61.7%,贝美前列素滴眼液对照组为57.4%,噻吗洛尔对照组为48.5%。
试验二:本试验为一项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样本量为541例。入选标准:1、年龄至少18岁;2、当前治疗(治疗时间至少为一个月)不能很好的控制其眼压(至少一只眼眼压≥18mmHg)或未接受过治疗(至少一只眼眼压≥24mmHg);3、至少一只眼洗脱后基线眼压(第0小时)≥24mmHg;4、要求双眼治疗。对照药为贝美前列素滴眼液(0.03%)和噻吗洛尔滴眼液(0.5%)。试验组给药方案:每只眼每天早晨给予本品一滴,给药持续12个月。对照组分为两组,一组给药方案为:每只眼每晚给予贝美前列素滴眼液一滴,给药持续12个月;另一组为:每只眼给予噻吗洛尔滴眼液早晚各一滴,给药持续12个月。主要疗效指标为眼压自基线值的平均变化(mmHg)。主要疗效结果:试验组中相对于基线值,眼压的平均变化值为-7.2至-9.6(mmHg),贝美前列素滴眼液对照组为-7.1至-9.0(mmHg),噻吗洛尔对照组为-5.3至-7.8(mmHg)。
试验三:本试验为一项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样本量为459例。入选标准:1、年龄至少18岁;2、眼压条件:研究前第一次随访:未治疗的受试者单眼或双眼眼压为28-34mmHg,或经β-受体阻滞剂单一治疗的受试者单眼或双眼眼压为20-30mmHg,或接受不超过两种辅助治疗(其中一种应为β-受体阻滞剂)的受试者眼压≤30mmHg;研究前第二次随访:在临床试验前,经过β-受体阻滞剂单一治疗至少3周后,单眼或双眼眼压为20-30mmHg;基线(0小时):β-受体阻滞剂洗脱后,单眼或双眼眼压较研究前第二次随访检查至少高出4mmHg;3、要求双眼治疗。对照药为贝美前列素滴眼液(0.03%)和噻吗洛尔滴眼液(0.5%)。试验组给药方案:每只眼每天早晨给予本品一滴,给药持续12周。对照组分为两组,一组给药方案为:每只眼每晚给予贝美前列素滴眼液一滴,给药持续12周;另一组为:每只眼给予噻吗洛尔滴眼液早晚各一滴,给药持续12周。主要疗效指标为日间眼压自基线值的平均变化(mmHg)。主要疗效结果:试验组中日间眼压自基线值的平均变化值为-9.21至-9.77(mmHg)、贝美前列素滴眼液对照组为-9.19至-9.71(mmHg),噻吗洛尔对照组为-7.33至-7.60(mmHg)。
试验四:本试验为一项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样本量为445例。入选标准:1、年龄至少18岁;2、每只眼眼压不低于24mmHg,同时不高于34mmHg,基线时双眼眼压差异<5mmHg;3、要求双眼治疗。对照药为贝美前列素滴眼液(0.03%)和噻吗洛尔滴眼液(0.5%)。试验组给药方案:每只眼每天早晨给予本品一滴,给药持续3周。对照组分为两组,一组给药方案为:接受贝美前列素(每眼每晚一滴)和噻吗洛尔(每眼每天早晚各一滴)合并用药,给药持续3周;另一组为单独接受贝美前列素(每眼每晚一滴)治疗,给药持续3周。主要疗效指标为第3周的平均眼压值(mmHg)。主要疗效结果:试验组中第3周的平均眼压值为15.4-16.5mmHg;贝美前列素滴眼液和噻吗洛尔滴眼液合并用药组为15.5-15.8mmHg,贝美前列素滴眼液对照组为16.8-17.7mmHg。
没有对有眼部炎性症状、新生血管化、炎症、闭角型青光眼、先天性青光眼和窄角青光眼的患者应用本品进行研究。
【药理毒理】
-
药理作用
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为贝美前列素与噻吗洛尔组成的复方制剂。
贝美前列素为一种合成的前列酰胺,是具有降低眼压活性的前列腺素结构类似物,贝美前列素选择性地模拟了前列酰胺的作用,通过增加房水经小梁网及葡萄膜巩膜两条外流途径而降低眼压(IOP)。
噻吗洛尔是一种非选择性β-肾上腺能受体阻滞剂,对高眼压患者和正常人均有降低眼压作用。噻吗洛尔的降低眼压确切机理尚不清楚,眼压描记和房水荧光光度研究提示其降眼压作用与减少房水生成有关。噻吗洛尔没有明显的内源性拟交感活性和局麻作用,对心肌无直接抑制作用。
毒理研究
贝美前列素
重复给药:猴眼给予浓度≥0.03%的贝美前列素溶液,每日1次,连续1年,出现虹膜色素沉着增加和可逆的剂量相关眼周影响,其典型特征为睑裂上部和/或下部出现明显的沟以及睑裂变宽。虹膜色素沉着增加是由于增加刺激黑色素细胞产生的黑色素,而不是增加黑色素细胞的数量。未观察到与眼周影响有关的功能性和显微镜下改变。
生殖毒性:大鼠给药剂量达到0.6mg/kg/天(以血液AUC水平计,相当于人体推荐用药量的103倍)时未见生育力损害。妊娠动物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小鼠和大鼠经口给予贝美前列素(以血液AUC水平计至少分别相当于人体推荐用药量的33和97倍剂量),可见流产。当给药剂量为人体推荐用药量的41倍(以血液AUC水平计)时,母鼠妊娠期缩短,死胎、晚期吸收发生率增加,分娩前后幼鼠死亡率增加且幼鼠体重减轻。
遗传毒性:贝美前列素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试验和小鼠体内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噻吗洛尔
生殖毒性:动物试验显示大剂量经口给予噻吗洛尔,未见对雄、雌性小鼠生育力的影响。
致癌性:动物试验显示,长期大量经口给予噻吗洛尔,雄性大鼠肾上腺嗜铬细胞瘤、雌性小鼠良性及恶性肺部肿瘤、良性子宫息肉及乳腺癌的发生率明显增高。
【药代动力学】
-
本品
对健康志愿者进行的本品单一成份治疗和本品治疗比较的交叉研究中,对血浆贝美前列素和噻吗洛尔的浓度进行了检测。单一成份的全身吸收很少,且不受同一个配方中合并使用的影响。在两个为期12个月的研究中对全身吸收进行了测定,任何一成份都没有蓄积。
贝美前列素
体外试验中,贝美前列素很好地透过人角膜和巩膜。眼局部使用后,贝美前列素的全身暴露非常低且无蓄积。双眼给予每天一滴0.03%贝美前列素滴眼液,连续2周,血药浓度在给药后10分钟内达到峰值,在给药后1.5个小时内降至检测限(0.025ng/ml)以下。第7天和14天时的平均Cmax和AUC0-24hr值相似,分别约为0.08ng/ml和0.09ng·hr/ml。这表明药物在眼部给药后的第1周就达到了稳态。
贝美前列素以中等速度分布到体内的各组织中,稳态分布容积为0.67L/kg。人血中,贝美前列素主要分布在血浆中,其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88%。
贝美前列素通过眼部给药进入全身循环系统后,主要以原型的形式进行循环。之后通过氧化、N-去乙基化和葡萄糖醛酸化生成不同的代谢物。
贝美前列素主要经肾脏排泄,健康受试者静脉给予贝美前列素,近67%的药物通过尿液排出,25%的药物经粪便排除。静脉给药后测定的消除半衰期约为45分钟;血液中清除率为1.5L/hr/kg。
噻吗洛尔
给白内障术后患者使用0.5%噻吗洛尔滴眼液,房水中噻吗洛尔1小时后达到峰浓度,为898ng/ml。
由于经肝脏广泛代谢,一部分药物被全身吸收,血浆中噻吗洛尔的半衰期约为4到6小时。部分噻吗洛尔通过肝脏代谢,代谢物经肾脏排泄。噻吗洛尔的血浆结合不广泛。
【贮藏】
-
密闭,在25℃保存。
【包装】
-
低密度聚乙烯滴瓶,1瓶/盒。
【有效期】
-
24个月。
【执行标准】
-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090165
【批准文号】
-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30453
【生产企业】
-
生产企业名称: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nd
生产地址:Castlebar Road, Westport, County Mayo, Ireland 爱尔兰
电话:(353)-98-25222
传真:(353)-98-25791
国内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艾尔建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6层5605室
邮政编码:200040
说明书修订日期
警告
药品名称
成份
性状
适应症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年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临床试验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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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批准文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剂型 | 生产单位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药品类型 | 国产或进口 | 批准日期 |
---|---|---|---|---|---|---|---|---|
国药准字H20233190
|
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
3ml:贝美前列素0.9mg与噻吗洛尔15mg(相当于20.4mg马来酸噻吗洛尔)
|
眼用制剂
|
兆科(广州)眼科药物有限公司
|
兆科(广州)眼科药物有限公司
|
化学药品
|
国产
|
2023-02-14
|
H20130453
|
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
3ml: 贝美前列素0.9mg与噻吗洛尔15mg(相当于20.4mg马来酸噻吗洛尔)
|
滴眼剂
|
—
|
—
|
化学药品
|
进口
|
2019-02-11
|
国药准字HJ20130453
|
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
3ml: 贝美前列素0.9mg与噻吗洛尔15mg(相当于20.4mg马来酸噻吗洛尔)
|
滴眼剂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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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
|
进口
|
2023-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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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申请号/批准号 | 规格 | 剂型/给药途径 | 上市国家/地区 | 市场状态 | 日期 |
---|---|---|---|---|---|---|---|
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
兆科(广州)眼科药物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20233190
|
3ml:900μg/15mg
|
眼用制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23-02-14
|
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
AbbVie Deutschland GmbH & Co KG
|
H20130453
|
3ml:900μg/15mg
|
滴眼剂
|
中国
|
已过期
|
2019-02-11
|
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
AbbVie Deutschland GmbH & Co KG
|
国药准字HJ20130453
|
3ml:900μg/15mg
|
滴眼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23-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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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 最低中标价138
- 规格:3ml:900μg/15mg
- 时间:2024-02-07
- 省份:吉林
- 企业名称:兆科(广州)眼科药物有限公司
- 最高中标价0
- 规格:3ml:900μg/15mg
- 时间:2016-07-07
- 省份:江西
- 企业名称:AbbVie Deutschland GmbH & Co.KG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转化系数 | 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元) | 价格(元) | 生产企业 | 投标企业 | 省份 | 公布时间 | 网页链接 |
---|---|---|---|---|---|---|---|---|---|---|
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
眼用制剂
|
3ml
|
1
|
150.02
|
150.02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nd
|
上药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江苏
|
2020-04-30
|
无 |
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
眼用制剂
|
3ml:900μg/15mg
|
—
|
153.9
|
—
|
上药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
|
湖南
|
2021-04-21
|
查看 |
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
眼用制剂
|
3ml
|
1
|
149.86
|
149.86
|
AbbVie Deutschland GmbH & Co.KG
|
上药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甘肃
|
2021-03-22
|
无 |
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
眼用制剂
|
—
|
—
|
—
|
149.29
|
上药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上药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辽宁
|
2021-08-09
|
查看 |
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
眼用制剂
|
3ml:900μg/15mg
|
1
|
153.91
|
153.91
|
AbbVie Deutschland GmbH & Co.KG
|
—
|
江西
|
2016-07-07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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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中采购情况
一致性评价
同成分全球研发现状
- 研发企业数 0
- 全球最高研发阶段
- 中国最高研发阶段
药物名称 | 研发代码 | 首家研发企业 | 参与研发企业 | 治疗领域 | 适应症(中) | 全球最高研发阶段 | 中国最高研发阶段 | 靶点(简化靶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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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受理号 | 药品名称 | CDE企业名称 | 申请类型 | 注册类型 | 承办日期 | 状态开始日期 | 办理状态 | 审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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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HB170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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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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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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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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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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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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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备案结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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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HB200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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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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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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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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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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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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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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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备案结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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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
JXHS11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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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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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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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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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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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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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件 张楠 1352032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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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
JYHB23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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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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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Vie Deutschland GmbH & Co.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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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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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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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
CYHS230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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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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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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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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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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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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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登记号 | 试验专业题目 | 药物名称 | 适应症 | 试验状态 | 试验分期 | 申办单位 | 试验机构 | 首次公示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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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15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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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治疗开角型青光眼或高眼压症且对β-block或前列腺素类似物疗效不佳的中国患者长期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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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美素噻吗洛尔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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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用于降低对β-受体阻滞剂或前列腺素类似物治疗效果不佳的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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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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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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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nd、艾尔建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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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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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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