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2:1)咀嚼片

  • 药理分类: 抗微生物药/ 青霉素类
  • 剂型:
  • 医保类型: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
  • OTC分类: ——
  • 是否289品种: ——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07年04月06日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2:1)咀嚼片
商品名称:艾克儿
英文名称:Amoxicillin and Clavulanate Potassium Chewable Tablets
汉语拼音:Amoxilin Kelaweisuanjia Jujue Pian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莫西林0.125g,克拉维酸62.5mg。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
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规格】

0.1875g(C16H19N3O5S 0.125g和C8H9NO5 0.0625g)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儿童,一次2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阿莫西林20mg计算,分三次服用。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不良反应】

1、少数患者可出现轻度的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胃肠道副作用。如出现这些副作用,可在用餐开始时服用就会恢复正常。
2、偶见荨麻疹和麻疹样皮疹,发生荨麻疹和严重的麻疹样皮疹时,应停止使用本品。
3、极少数患者可见暂时性的肝功能异常。

【禁忌】

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前需做青霉素的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动物试验本品无致畸作用,除非经过医生慎重研究,否则妊娠期内不建议使用本品。
3、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慎用。
4、中度或重度肾功能衰竭的病人应用本品按医嘱调整剂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毒理】

本品是由阿莫西林三水合物和克拉维酸组成。阿莫西林系杀菌性广谱抗生素,克拉维酸系不可逆的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剂,可有效地抑制耐药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临床上许多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细菌产生β-内酰胺酶,此酶可使阿莫西林失去抗菌活性。由于克拉维酸的存在,可使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的破坏,从而使已对阿莫西林耐药并产生β-内酰胺酶的细菌仍然对阿莫西林敏感。
本品为杀菌性抗生素,在临床上能杀灭多种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细菌,特别是对产生β-内酰胺酶的耐药菌有特殊的疗效。这些细菌包括:
革兰氏阳性菌:
菌:黄色葡萄球菌 粪链球菌
表皮葡萄球菌 单核细胞增多性李司特氏菌
化脓性链球菌 棒状杆菌属
草绿色链球菌 肺炎双球菌
菌:梭状芽孢杆菌属 消化链球菌 消化球菌属
革兰氏阴性菌:
菌:大肠杆菌 布鲁氏杆菌
奇异变性杆菌 流感嗜血杆菌
普通变性杆菌 脑膜炎双球菌
克雷白氏菌属 淋球菌
沙门氏菌属 杜克雷氏嗜血杆菌
志贺氏菌属 布兰汉氏球菌
百日咳菌属 出血败血性巴斯德菌
菌:拟杆菌属包括脆弱拟杆菌。

【药代动力学】

10名健康志愿者单次口服含阿莫西林0.5g及克拉维酸0.125g的本品后,达峰时间分别为59.7±20.3及72.4±31.0分钟,峰浓度分别为15.8±3.5及2.62±1.06μg/ml。药物半衰期分别为70.6±23.7及63.0±18.0分钟。
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

【贮藏】

密闭,在凉暗(避光并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包装】

双铝包装,6片/盒,12片/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WS1-(X-094)-2003Z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395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
邮政编码:255087
电话号码:(0533)3810133
传真号码:(0533)3812600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8008601660
网    址:http://www.xincat.com.cn

【修订/勘误】

关于修订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制剂说明书的公告
(2019年第14号)
2019年03月07日发布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制剂(包括注射剂、片剂、混悬剂、颗粒剂和胶囊剂)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制剂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口服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1)或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2),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9年4月26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制剂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制剂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四、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的上述药品生产企业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口服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2.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国家药监局
2019年2月26日
附件1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口服制剂
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说明书修订总体要求
本次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口服制剂说明书修订主要针对【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三部分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如本次修订内容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的相关内容更严格、全面的,说明书应按本次修订意见修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的相关内容原则上不得删减,如原批准内容较本次修订意见更全面或更严格的,应保留原批准内容。
二、【不良反应】项应包含以下内容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荨麻疹、潮红、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剥脱性皮炎(红皮病)和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
胃肠损害: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胀、腹泻、胃炎、口腔炎、舌炎、黑毛状舌、伪膜性肠炎、出血性结肠炎
免疫功能紊乱和感染:血管性水肿、皮肤与黏膜的念珠菌病、二重感染、血清病样综合征(荨麻疹并伴随关节炎、关节痛、肌痛和发热)、哮喘、严重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
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眩晕、失眠、激动、焦虑、烦躁、行为改变、意识混乱、惊厥。
血液系统损害:白细胞减少症(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增多症、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粒细胞缺乏症和溶血性贫血。
泌尿系统损害:血尿、结晶尿、间质性肾炎、急性肾损伤(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肌酐升高)。
肝胆损害:转氨酶升高、肝炎及胆汁淤积性黄疸。
其他损害:心悸、紫绀、呼吸困难、胸闷、寒战。
三、【禁忌】项下应包含以下内容
1.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2.曾经出现过阿莫西林克拉维酸相关胆汁淤积或肝功能损伤的患者禁用。
四、【注意事项】应包含以下内容
1.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变应性鼻炎、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2.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3.本品和氨苄西林等其他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4.估算肾小球滤过率小于30ml/min时慎用,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肾小球滤过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后应加服本品1次。
5.使用高剂量的阿莫西林时,建议患者足量摄入液体并保证足够的尿量排出,以降低发生阿莫西林结晶尿的可能性。
6.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7.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
8.合并使用华法林时,为维持所需抗凝水平可能需调整口服抗凝剂的剂量。
9.该药为时间依赖性抗生素,应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多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应少于6小时。
10.为了减少胃肠道反应,口服制剂应与餐同服。
11.本品含阿司帕坦,可代谢为苯基丙氨酸,苯丙酮尿症患者应谨慎使用,必要时咨询专科医师。(仅适用于辅料中含阿司帕坦的产品说明书;阿司帕坦,别名:阿斯巴甜、甜味素、蛋白糖、甜乐、天冬甜素)
12.长期使用本品偶尔会引起非敏感性细菌的过度生长。已有使用抗生素发生伪膜性结肠炎的报告。如果患者出现持续性或严重腹泻,或者出现腹部绞痛,应立即中止治疗并对患者进行进一步检查。
13.为保证治疗的有效性以及避免使细菌产生耐药性,应按医嘱规律用药,避免遗漏或提前停药。
14.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1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服用本品时,推荐应用基于葡萄糖化酶反应的尿糖检测;
(2)可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
(注:说明书其他内容如与上述修订要求不一致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
  • 说明书修订日期

  • 药品名称

  • 成份

  • 性状

  • 适应症

  • 规格

  • 用法用量

  • 不良反应

  • 禁忌

  • 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儿童用药

  • 老年用药

  • 药物相互作用

  • 药物过量

  • 药理毒理

  • 药代动力学

  • 贮藏

  • 包装

  • 有效期

  • 执行标准

  • 批准文号

  • 生产企业

  • 修订/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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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 上市企业数 0
  • 国产上市企业数 0
  • 进口上市企业数 0
批准文号 药品名称 规格 剂型 生产单位 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类型 国产或进口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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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公司名称 申请号/批准号 规格 剂型/给药途径 上市国家/地区 市场状态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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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药品规格: 18214
中标企业: 75
中标省份: 32
最低中标价0.04
规格:228.5mg(7:1)
时间:2017-03-06
省份:福建
企业名称:澳美制药厂
最高中标价0
规格:1.2g(5:1)
时间:2023-06-09
省份:新疆
企业名称:海南卫康制药(潜山)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转化系数 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元) 价格(元) 生产企业 投标企业 省份 公布时间 网页链接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颗粒剂
156.25mg(4:1)
6
2
11.99
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2010-02-12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颗粒剂
156.25mg(4:1)
6
2.1
12.57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
2010-02-12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4:1)
片剂
156.25mg(4:1)
12
1.59
19.11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
2010-02-12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4:1)
片剂
156.25mg(4:1)
12
1.37
16.43
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
山西
2010-02-11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2:1)
片剂
375mg(2:1)
6
2.66
15.96
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
201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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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中采购情况

中选企业

0

最高中选单价

0

最高降幅

中选批次

0

最低中选单价

0

最低降幅

药品名称 中选企业 剂型 规格包装 采购周期 中选价格(元) 国家集采批次 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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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评价

  • 通过厂家数 0
  • 通过批文数 0
  • 参比备案数 0
  • BE试验数 0
企业 品种 规格 剂型 过评情况 过评时间 注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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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研发现状

药物名称 研发代码 首家研发企业 参与研发企业 治疗领域 适应症(中) 全球最高研发阶段 中国最高研发阶段 靶点(简化靶点)
阿莫西林 + 克拉维酸钾
Augmentin ES-600;BRL25000ES-600
葛兰素史克
阿斯彭制药;葛兰素史克
呼吸系统;肌肉骨骼系统;免疫调节;感染;炎症;泌尿生殖系统;杂类
腹腔脓肿;急性支气管炎;细菌感染;细菌性肺炎;细菌性呼吸道感染;细菌感染性皮肤病;细菌性尿路感染;骨骼关节感染;支气管炎;蜂窝组织炎;膀胱炎;肠杆菌感染;大肠埃希菌感染;女性生殖道炎症;流感嗜血杆菌感染;副流感嗜血杆菌感染;克雷伯菌感染;肺炎克雷伯菌感染;喉炎;下呼吸道感染;淋巴管炎;乳突炎;卡他莫拉菌感染;多重耐药感染;淋病奈瑟菌感染;骨髓炎;中耳炎;盆腔炎;咽炎;肺炎;预防措施;肾盂肾炎;鼻窦炎;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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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C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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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 申办企业数 0
  • 新药申请数 0
  • 仿制药申请数 0
  • 进口申请数 0
  • 补充申请数 0
受理号 药品名称 CDE企业名称 申请类型 注册类型 承办日期 状态开始日期 办理状态 审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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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品临床试验登记

  • 申办企业数 0
  • Ⅰ期临床试验数 0
  • Ⅱ期临床试验数 0
  • Ⅲ期临床试验数 0
  • Ⅳ期临床试验数 0
登记号 试验专业题目 药物名称 适应症 试验状态 试验分期 申办单位 试验机构 首次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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