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药理分类: 抗微生物药/ 头孢菌素类
- ATC分类: 系统用抗细菌药/ 其它β-内酰胺类抗菌药/ 第一代头孢菌素
- 剂型: 注射剂
- 医保类型: 甲类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是
- OTC分类: 处方药
- 是否289品种: 否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否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
核准日期:2014年1月20日
【成份】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无臭。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和皮肤结构感染、胆道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生殖器感染、败血症、心内膜炎等,也可作为外科手术预防用药。详细内容如下:
呼吸道感染: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化脓链球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通常情况下,注射用苄星青霉素是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的药物,包括可用于预防链球菌感染后引起风湿热。
虽然本品可有效地去除鼻咽中链球菌,然而没有数据证明本品能预防其感染后引起的风湿热感染。
尿路感染: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引起的尿路感染。
皮肤和皮肤结构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化脓性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株引起的皮肤和皮肤结构感染。
胆道感染:大肠杆菌、各种链球菌菌株、变形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胆道感染。
骨关节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的骨关节感染。
生殖器感染:(如前列腺炎、附睾炎)大肠杆菌、变形杆菌引起的生殖器感染。
败血症: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变形杆菌、大肠杆菌引起的败血症。
心内膜炎: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心内膜炎。
应做合适的致病菌培养和敏感性研究确定致病微生物对本品的敏感性。
围手术期的预防用药:对于进行污染手术或潜在污染手术的患者(如进行阴道子宫切除,年龄超过70岁的患有急性胆囊炎,阻塞性黄疸或胆总管胆结石的高危患者进行胆囊切除),术前,术中和术后预防性给予本品可能减少术后感染率。
对于手术部位一旦发生感染会导致严重危险的手术患者(如心脏直视手术和关节修复手术),围手术期使用本品,可以预防手术部位发生严重感染。
本品预防性给药,通常应当在手术后24小时内停止给药。在一些手术中(如心脏直视手术和关节修复手术),发生感染会特别的严重,则预防性给药可以持续至术后3~5天。
如果有感染的迹象,应取标本进行致病菌培养并进行病原微生物鉴定,以保证可以使用恰当的治疗方法(参见用法与用量)。
为了减少耐药细菌生成,维护注射用头孢唑林和其它抗菌药物的有效性,注射用头孢唑林应当只用于预防和治疗已被证实或强烈怀疑是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如果可以获得致病菌培养和药敏相性关信息,在对治疗方案进行选择或者调整时应当考虑这些信息。在缺乏这些信息的情况下,当地流行病学和药物敏感性类型可能有助于医生对治疗方法的经验性选择。
【规格】
-
按C14H13N8NaO4S3计(1)0.5g;(2)1.0g;(3)2.0g。
【用法用量】
-
溶解与稀释
本品可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肌内注射:临用前,加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或0.45%氯化钠注射液)分散溶解,摇匀,直至全溶后使用。分别加2ml、2.5ml和5ml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于0.5g、1g和2.0g注射用头孢唑林中。
静脉注射: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5ml~10ml完全溶解后,3~5分钟静脉缓慢推注。
静脉滴注: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5ml~10ml完全溶解后,再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0.45%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10%葡萄糖注射液、或林格氏注射液50~1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4小时内滴完。
本品经溶解或稀释后,溶液在室温下24小时,或冰箱储藏(4℃)10天稳定。溶液的颜色应为淡黄色至黄色之间,没有药效变化。
成人常用剂量感染类型 每次使用剂量 使用频率 中度至严重的感染 0.5~1g 每6~8小时给药一次 因革兰氏阳性球菌引起的轻度感染 0.25~0.5g 每8小时给药一次 急性简单的尿路感染 1g 每12小时给药一次 肺炎球菌性肺炎 0.5g 每12小时给药一次 严重危及生命的感染(如心内膜炎、败血症) 1g~1.5g 每6小时给药一次
肾功能减退患者需要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等于或大于55ml/分,或者血清肌酐等于或少于1.5mg%的患者可以按正常剂量给药。
肌酐清除率35~54ml/分,或者血清肌酐为1.6~3mg%可以按正常剂量给药,但给药间隔应该控制在8小时以上。肌酐清除率在11~34ml/分,或者血清肌酐为3.1~4.5mg的患者应每12小时给以正常剂量的一半。
肌酐清除率等于或低于10ml/分,或者血清肌酐等于或高于4.6mg%的患者应每18~24小时给以正常剂量的一半。
首次剂量按照严重感染情况给药后,再次给药按照上述建议给药。接受腹膜透析的患者:参见临床药理学。
在儿童患者中,日给药剂量按25~50mg/千克体重(大约10~20mg/磅体重)给药,将日给药剂量等分为3~4份分次给药,对许多轻度至中度或重度的感染均有效。对于特别严重的疾病,总日剂量可以增加到100mg/千克体重(45mg/磅体重)。对早产儿和婴儿的使用安全性尚未建立,不建议使用。
轻度肾功能受损(肌酐清除率为70~40ml/分)的儿童患者,每12小时给药一次,给予正常日剂量的60%即达到有效剂量。中度肾功能受损(肌酐清除率为40~20ml/分)的儿童患者,每12小时给药正常日剂量的25%即可达到有效剂量。严重肾功能受损(肌酐清除率为20~5ml/分)的儿童患者,每24小时给药正常日剂量的10%即可。所有推荐的剂量都应在首次剂量后实施。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腹泻、口腔念珠菌病(鹅口疮)、呕吐、恶心、胃痉挛、厌食、伪膜性结肠炎。其中伪结肠炎发病的症状可能在使用抗生素过程中或使用后出现,恶心和呕吐的报道较为罕见。
2.过敏反应:速发型过敏反应、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药物热、瘙痒、皮疹、红斑、支气管痉挛、Stevens-Johnson综合症。
3.血液:血红蛋白降低、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增多、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偶见溶血性贫血。
4.肝脏:血清谷氨酸草酰乙酸转氨酶(SGOT)、丙氨酸转氨酶(SGPT)、碱性磷酸酶暂时性上升。与其它头孢菌素一样,已有因用药患肝炎的报告。
5.肾脏:与其它头孢菌素一样,有升高血尿素氮和肌酐值的报道,同样也有增加了肾功能衰竭的相关报道。
6.二重感染:长期用药可导致耐药菌的大量繁殖,引起菌群失调,发生二重感染。
7.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出现的静脉炎的案例罕见。肌内注射区疼痛的情况较少,但有出现硬结的可能。
8.其他反应:生殖器和肛门瘙痒症(包括外阴瘙痒、生殖器念珠菌病、阴道炎)。
9.头孢菌素类不良反应:过敏反应、荨麻疹、血清病样反应、多形性红斑、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结肠炎、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肾病、腹痛、可逆多动症,张力亢进、包括胆汁淤积在内的肝功能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和二重感染。
10.影响实验测定结果: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血清抗球蛋白试验阳性,尿糖假阳性,胆红素升高,乳酸脱氢酶(LDH)升高,肌酐升高,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
一些头孢菌素会引发癫痫,尤其是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未作剂量减少的情况下(参见用法与用量)。如果与药物治疗相关的癫痫发生后,应停止用药,并且根据临床情况,使用抗惊厥类药物进行治疗。
【禁忌】
【注意事项】
-
在使用注射用头孢唑林治疗前,应对患者进行详细的询问,以确定患者是否对头孢唑林,青霉素或其他药物有过敏史。高达10%的有青霉素过敏史的病人对β-内酰胺抗生素存在交叉过敏。使用本品,如果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过敏反应比较严重的,可能需要肾上腺素及其他包括吸氧、静脉输液、静脉抗组胺药、糖皮质激素、升压胺类和气道处置等急救措施。
有报道称,几乎所有使用包括注射用头孢唑林在内的抗菌药后会出现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表现为从轻微腹泻到不同的严重程度,甚至致命的结肠炎均有可能出现。主要原因是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改变了结肠的正常菌群的环境,导致了艰难梭菌的过度繁殖发育。
艰难梭菌产生毒素A和B,这两种毒素可以加重CDAD。艰难梭菌的产生导致发病率和死亡率的上升,因此通过抗菌方法治疗这些感染难度很大,也许需要进行结肠切除。使用了抗生素后出现腹泻的所有患者,必须考虑到CDAD的可能。有相关报道称,在使用了抗生素制剂的患者两个多月后发生了CDAD,所以药物使用史的跟踪也是必要的。
如果是疑似或者被确诊患有CDAD,持续使用抗生素,不能控制艰难梭菌的,需要停止给药。并应当制定适当的疗法进行水和电解质的平衡处理、蛋白质的补充、针对CDAD的抗生素的治疗以及外科手术等。
延长使用注射用头孢唑林可能导致不敏感致病菌的过度生长。有必要对病人进行详细的临床观察。
当给肾功能减退造成的低尿量的病人用药时,需要降低每日剂量。
与其他β-内酰胺抗生素类似,如果给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了不合理的高剂量的药物时会发生癫痫。
与所有头孢菌素类似,对有胃肠道疾病,特别是结肠炎病史的患者应谨慎给药。
头孢菌素可能导致凝血酶原活性下降。其中肾或肝功能减退患者或营养不良以及延长使用抗生素进行治疗,以及之前通过抗凝治疗得以稳定的患者使用此产品,均可能产生此危险性。对于处于危险中的或者外源给维生素K的病人,需要监测凝血酶原时间。
没有证实或不能很确定为细菌感染的,使用本品进行预防或治疗,对病人无益,同时还可能增加细菌耐药性的风险。
一般当停用抗生素后,会有腹泻的副作用。有时候,病人在使用抗生素后,会发生水样便或者血便(伴随或者不伴随胃肠痉挛和发烧),甚至会持续到使用最后一个剂量后的两个月或更长时间。出现此现象后,病人需立即和医师联系。病人应该被告知抗生素包括注射用头孢唑林只能用于治疗细菌感染,不能治疗病毒感染(比如普通感冒)。
当注射用头孢唑林用来治疗细菌感染,应告知病人尽管在治疗早期病情会有好转,但仍应当严格按照指导用药。跳跃式剂量或没有进行全疗程给药可能:(1)降低即时治疗的有效性;(2)增加细菌的耐药性,还可能会造成以后使用注射用头孢唑林或者其他抗生素无效。
班氏试剂,菲林试剂,或者CLINITEST片会在尿液中葡萄糖的检测中出现假阳性反应,但是基于酶的诸如CLINISTIX的测试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直接和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在分娩前如果母亲使用了头孢菌素,新生儿应进行该测试可能也会发生此现象。
本品不宜用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及治疗淋病、梅毒。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已在大鼠、小鼠、兔子中进行了生殖研究,该研究使用了25倍的人用剂量,研究表明没有由于使用本品发生生育能力受损的迹象,也没有对胎儿有伤害的迹象。然而,在孕妇中并没有充足的支持性研究。由于动物生育研究并不总是可以预测人的情况,只有在明确需要的情况下怀孕期间才可以服用本品。
本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时仍宜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
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的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不推荐应用本品。
【老年用药】
-
在920例头孢唑林临床研究者中,313名(34%)是65岁及65岁以上年龄的患者,138名(15%)是75岁及75岁以上年龄的患者。安全性和有效性在老年人和年轻人之间没有显著的差异。其他临床经验报告也没有发现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之间差异,但是不能排除一些敏感程度高的老年患者的个体性差异。
本品在老年人中T1/2较年轻人明显延长,老年患者可能有肾功能退化,在选择剂量时应谨慎,应按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
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及补液等。
【药理毒理】
-
药理:头孢唑林为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除肠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属外,本品对其他革兰阳性球菌均有良好抗菌活性,肺炎链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对本品高度敏感。白喉杆菌、炭疽杆菌、李斯特菌和梭状芽胞杆菌对本品也甚敏感。本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和肺炎克雷伯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但对金葡菌的抗菌作用较差。伤寒杆菌、志贺菌属和奈瑟菌属对本品敏感,其他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耐药。产酶淋球菌对本品耐药;流感嗜血杆菌仅中度敏感。革兰阳性厌氧菌和某些革兰阴性厌氧菌对本品多敏感。脆弱拟杆菌耐药。
致癌作用/诱变:对动物的诱变性研究和长期用药对致癌作用的研究尚未进行。
致畸作用:已在大鼠、小鼠、兔子中进行了生殖研究,该研究使用了25倍的人用剂量,研究表明没有由于使用头孢唑林发生生育能力受损的迹象,也没有对胎儿有伤害的迹象。
【药代动力学】
-
肌内注射头孢唑林钠0.5g后,平均血药浓度,1小时为37mcg/ml,8小时为3mcg/ml。肌内注射本品1g,平均血药浓度,1小时为64mcg/ml,8小时为7mcg/ml。研究表明,健康志愿者静脉给药1g,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大约为185mcg/ml,8小时平均血药浓度大约为4mcg/ml。20分钟内静脉滴注该品0.5g,血药峰浓度为118mg/L,有效浓度维持8小时。
在一项研究中(健康志愿者)按3.5mg/kg给药,持续静脉滴注给药1小时(总量约0.25g),随后2小时按1.5mg/kg给药(总量约0.1g),在第3小时会出现平稳的血药浓度,其值约为28mcg/ml。
静脉注射头孢唑林钠的患者与健康志愿者的平均血药峰浓度基本相同。没有胆梗阻疾病的患者的胆汁药物浓度可以达到或超过血药浓度的5倍左右,然而,患有胆梗阻疾病的患者,胆汁浓度要相对低于血药浓度(<1mcg/ml)。肌内注射头孢唑林钠0.5g和1g时,尿液的达峰浓度分别为2400mcg/ml和4000mcg/ml。
蛋白结合率为74%~86%。正常成人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1.5~2小时,老年人中可延长至2.5小时。肾衰竭患者的t1/2β可延长,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2~17ml/min和低于5ml/min时分别为12小时和57小时。出生1周内新生儿的t1/2β为4.5~5小时。
头孢唑林难以透过血-脑脊液屏障,脑脊液中不能测出药物浓度。头孢唑林在胸水、腹水、心包液和滑囊液中可达较高浓度。给药4小时后的滑液中药物浓度与血药中浓度接近。炎症渗出液中的药物浓度基本与血清浓度相等;胆汁中浓度等于或略超过同期血药浓度。胎儿血药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70%~90%,乳汁中含量低。
在体内不代谢;原形药通过肾小球滤过,部分通过肾小管分泌自尿中排出。在前6小时大约60%的药物经尿液以原型排出,24小时内70%~80%的药物经尿液以原型排出。丙磺舒可使血药浓度约提高30%,有效血药浓度时间延长。血液透析6小时后血药浓度减少40%~50%;腹膜透析一般不能清除本该品。
进行腹膜透析的病人(2L/Hr),以50mg/ml及150mg/ml的滴注方式进行给药,24小时后,平均血药浓度分别接近10mcg/ml和30mcg/ml。以50mg/ml给药的患者的平均峰浓度为29mcg/ml(范围为:13~44mcg/ml)(3位患者),而以150mg/ml给药的患者,其平均峰值浓度为72mcg/ml(范围为:26~142mcg/ml)(6位患者)。因此,可以选择腹腔给药方式。
【贮藏】
-
密闭,在凉暗(避光并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包装】
-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抗生素玻璃瓶,药用卤化丁基橡胶塞。
包装规格:每盒10瓶或每盒50瓶。
【有效期】
-
18个月
【执行标准】
-
中国药典2010年版
【批准文号】
-
(1)0.5g:国药准字H13020668;
(2)1.0g:国药准字H20054715;
(3)2.0g:国药准字H20054479。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河道108号
销售电话:(0311)85372713、85371532
用户服务:(0311)85371237
传真号码:(0311)85372713
邮政编码:050015
网 址:www.ncpc.com.cn
说明书修订日期
药品名称
成份
性状
适应症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年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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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批准文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剂型 | 生产单位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药品类型 | 国产或进口 | 批准日期 |
---|---|---|---|---|---|---|---|---|
国药准字H20058838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0.5g(按C14H14N8O4S3计)
|
注射剂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化学药品
|
国产
|
2021-04-07
|
国药准字H53020680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按C14H14N8O4S3计0.5g
|
注射剂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化学药品
|
国产
|
2020-09-28
|
国药准字H34022443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0.5g(按C14H14N8O4S3计)
|
注射剂
|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
化学药品
|
国产
|
2020-07-22
|
国药准字H34023473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0.5g(按C14H14N804S3计)
|
注射剂
|
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
|
化学药品
|
国产
|
2021-02-03
|
国药准字H62020858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1.0g(按C14H14N8O4S3计)
|
注射剂
|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
—
|
化学药品
|
国产
|
2020-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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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申请号/批准号 | 规格 | 剂型/给药途径 | 上市国家/地区 | 市场状态 | 日期 |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20058838
|
500mg
|
注射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21-04-07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53020680
|
500mg
|
注射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20-09-28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34022443
|
500mg
|
注射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20-07-22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34023473
|
500mg
|
注射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21-02-03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62020858
|
1g
|
注射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20-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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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 最低中标价0.07
- 规格:500mg
- 时间:2018-10-31
- 省份:湖南
- 企业名称: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最高中标价0
- 规格:500mg
- 时间:2018-12-30
- 省份:西藏
- 企业名称:深圳华润九新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转化系数 | 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元) | 价格(元) | 生产企业 | 投标企业 | 省份 | 公布时间 | 网页链接 |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注射剂
|
500mg
|
1
|
1.3
|
1.3
|
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
|
2010-02-23
|
无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注射剂
|
500mg
|
1
|
1.56
|
1.56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
|
2010-02-23
|
无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注射剂
|
500mg
|
1
|
1.56
|
1.56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华润九新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
|
2010-02-23
|
无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注射剂
|
500mg
|
1
|
1.15
|
1.15
|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
|
2010-02-22
|
无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注射剂
|
500mg
|
1
|
1.48
|
1.48
|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
|
2010-02-22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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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中采购情况
药品名称 | 中选企业 | 剂型 | 规格包装 | 采购周期 | 中选价格(元) | 国家集采批次 | 公布日期 |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华润九新药业有限公司受托生产)
|
溶媒结晶
|
10瓶/盒
|
3年
|
42.51
|
第五批集采
|
2021-06-28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上海金城素智药业有限公司
|
注射剂
|
—
|
2年
|
17.16
|
—
|
2022-12-06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普通粉针
|
10瓶/盒
|
3年
|
29.4
|
第五批集采
|
2021-06-28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注射剂
|
—
|
1年
|
1.09
|
—
|
2020-04-15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华润九新药业有限公司受托生产)
|
溶媒结晶
|
10瓶/盒
|
3年
|
72.27
|
第五批集采
|
2021-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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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评价
企业 | 品种 | 规格 | 剂型 | 过评情况 | 过评时间 | 注册分类 |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1g
|
注射剂
|
通过
|
2021-06-22
|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
500mg
|
注射剂
|
通过
|
2021-06-22
|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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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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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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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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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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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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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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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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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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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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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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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6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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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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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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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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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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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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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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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6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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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研发现状
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受理号 | 药品名称 | CDE企业名称 | 申请类型 | 注册类型 | 承办日期 | 状态开始日期 | 办理状态 | 审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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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030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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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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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邦民制药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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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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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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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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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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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批件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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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
CYHB100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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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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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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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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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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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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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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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完毕-已发批件江苏省 EK239534593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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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
CYHS11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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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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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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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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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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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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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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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件 广东省 107555074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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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
CYHS070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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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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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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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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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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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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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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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完毕-已发批件湖北省 EG581047826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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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
CYHB190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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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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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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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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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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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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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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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件 广东省 108663986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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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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