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曲马多缓释胶囊
- 药理分类: 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镇痛药
- ATC分类: 镇痛药/ 阿片碱类/ 其它生物碱类
- 剂型: —
- 医保类型: —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
- OTC分类: ——
- 是否289品种: ——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
药品说明书
【说明书修订日期】
-
核准日期:2007年10月26日
修改日期:2015年11月06日
【特殊标记】
-
精神药品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盐酸曲马多缓释胶囊
英文名称:Tramadol Hydrochloride Sustained-release Capsules
汉语拼音:Yansuan Qumaduo Huanshi Jiaonang
【成份】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小片或小丸。
【适应症】
-
中至重度疼痛。
【规格】
-
0.1g
【用法用量】
-
口服,勿嚼碎。一次0.1g(即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本品用量视疼痛程度而定,一般成人及14岁以上中度疼痛的患者,本品的单剂量为0.1g,每日最高剂量通常不超过0.4g,治疗癌痛时也可考虑使用相对的大剂量,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酌情使用。老年患者的剂量要考虑有所减少,两次服药的间隔不得少于8小时。上述推荐剂量仅供参考,原则上应选用最低的止痛剂量,遵医嘱服用。
【不良反应】
-
用药后可能出现口干、出汗、嗜睡、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疲劳、排尿困难等症状,个别病例有皮疹、血压降低等过敏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本品,应注意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形成,疗程不应超过治疗所需,并不适合用作替代治疗药物。
2、即使按照指导的用法服用,本品也会有可能影响病人的驾驶或机械操作的反应能力。
3、如用量超过规定剂量或与中枢神经镇静剂合用,可能会出现呼吸抑制。
4、肝肾功能受损的病人,因其半衰期延长,用药间隔要适当延长。
5、心脏疾患酌情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生,一岁以下婴幼儿慎用。
【老年用药】
-
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其肝、肾功能情况酌情调整给药方案。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贮藏】
-
密闭,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包装】
-
铝塑包装:0.1g×6粒
【有效期】
-
36个月。
【执行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122
【生产企业】
-
生产企业:贵州益康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南段964号
邮政编码:550025
电话号码:(0851)88657666
产品咨询电话:4006660381
传真号码:(0851)88657678
Internet:http://www.eakan.com
E-mail:eaknco@public.gz.cn
【修订/勘误】
-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曲马多注射剂和单方口服剂说明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曲马多注射剂和单方口服剂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21年5月24日前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或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曲马多注射剂和单方口服剂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
四、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应严格遵医嘱用药。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本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曲马多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2.曲马多单方口服剂说明书修订要求国家药监局附件2
2021年2月24日
曲马多单方口服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增加警示语:
1.使用曲马多的患者,可能发生成瘾、滥用和误用的风险,严重者可致用药过量和死亡。医师在开具本品前应仔细评估,并定期监测上述情况。
2.使用曲马多可能发生严重的、威胁生命的或致死性的呼吸抑制。在服用本品初期或剂量增高时,应密切监测呼吸抑制等不良反应。
二、【不良反应】项,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上市后监测中发现本品有以下不良反应/事件报告:
消化系统损害:恶心、呕吐、胃不适、腹痛、腹泻、腹胀、腹部不适、口干、呃逆、便秘、肝功能异常。
神经和精神障碍:头晕、眩晕、头痛、抽搐、震颤、麻木、嗜睡、失眠、食欲异常(如食欲不振等)、幻觉、谵妄、烦躁、惊厥、癫痫发作、药物依赖、意识障碍,严重者可致昏迷。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瘙痒、皮疹(如红斑疹、荨麻疹、斑丘疹等)、多汗。
全身性损害:乏力、寒战、发热(高热)、血管神经性水肿,严重者可致晕厥。
泌尿系统损害:排尿困难、尿潴留、尿频。
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动过速、心动过缓、血压降低(如体位性低血压)、血压升高、紫绀、潮红。
免疫功能紊乱和感染:过敏样反应、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呼吸系统损害:胸闷、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呼吸抑制。
其他:视力异常、肌无力、耳鸣、低血糖。
三、【禁忌】项,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曲马多或本品中其它成分或阿片类物质过敏者。
2.12岁以下儿童。
3.有严重呼吸抑制、严重脑损伤、意识模糊、急性或严重支气管哮喘者(无复苏设备或未进行监测)。
4.已知或疑为胃肠道梗阻者,包括麻痹性肠梗阻。
5.酒精、安眠药、麻醉剂、中枢镇痛药、阿片类或精神药物急性中毒者,本品可加重这些患者的中枢、呼吸系统抑制。
6.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MAOIs)合用或过去14日内曾使用过MAOIs的患者。
四、【注意事项】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肝肾功能不全者酌情减量使用或延长给药时间间隔。
2.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禁止作为对阿片类有依赖性患者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
3.突然撤药可能导致戒断症状(如:焦虑,出汗,失眠,寒战,疼痛,恶心,震颤,腹泻,上呼吸道症状,立毛,幻觉等),建议缓慢减药。
4.同时服用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如:酒精、阿片类物质、麻醉剂、吩噻嗪类、镇定剂或镇静催眠药物)时,治疗必须谨慎,因为在这些情况下,不能排除发生呼吸抑制及呼吸抑制加重的可能。
5.18岁以下行扁桃腺切除术和/或腺样体切除术的儿童和12—18岁有其他可能增加曲马多呼吸抑制作用敏感性因素(肥胖、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或严重肺部疾病)的青少年: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密切监测呼吸缓慢或表浅、呼吸困难或嘈杂、嗜睡或疲软等有关呼吸问题的症状,加强监护,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6.本品有可能影响患者的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尤其是与酒精同时服用时更为严重。
五、【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曲马多用于妊娠人体的安全性尚无充分证据,有报道显示在妊娠期间长期使用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戒断综合征、新生儿癫痫发作等。不推荐妊娠妇女使用本品。
哺乳期使用本品,可能导致母乳喂养的婴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风险,包括过度嗜睡、哺乳困难或可能导致严重呼吸问题甚至引起死亡。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六、【儿童用药】项,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品禁用于12岁以下儿童。
2.18岁以下行扁桃腺切除术和/或腺样体切除术的儿童和12—18岁有其他可能增加曲马多呼吸抑制作用敏感性因素(肥胖、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或严重肺部疾病)的青少年: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密切监测呼吸缓慢或表浅、呼吸困难或嘈杂、嗜睡或疲软等有关呼吸问题的症状,加强监护,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七、【老年用药】项,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老年患者(年龄超过75岁)的药物清除时间可能延长,因此应根据个体需要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八、【药物相互作用】项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品与乙醇,镇静剂,镇痛药或其他精神药物合用会引起急性中毒,本品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如安定)合用时有强化镇静作用和镇痛作用,特别是增强呼吸抑制作用,应适当减量,与巴比妥类药物合用可延长麻醉时间。与神经阻滞剂合用,个别病例有发生惊厥的报道。
2.卡马西平为CYP3A4诱导剂,可导致本品镇痛效果及药物有效作用时间的降低,增加本品相关癫痫发作风险,故不建议卡马西平与本品联合使用。
3.不建议部分激动剂或混合激动剂/拮抗剂(如丁丙诺啡、纳布啡、喷他佐辛、布托啡诺)与本品联用,可能会降低本品的镇痛作用,和/或触发戒断症状。
4.与选择性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抗精神病药和其它降低癫痫发作阈值的药物合用:极罕见癫痫发作。
5.与选择性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同服,可导致血清素激活作用的增加(血清素综合征)。
6.有个别报道:与香豆素抗凝剂相互作用导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增加。所以当患者开始服用曲马多治疗时,应慎用抗凝剂。
(注:说明书原则上不得删减,如原批准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较本修订建议内容更全面或更严格的,应保留原批准内容。说明书其他内容如与上述修订要求不一致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
说明书修订日期
特殊标记
药品名称
成份
性状
适应症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年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修订/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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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申请号/批准号 | 规格 | 剂型/给药途径 | 上市国家/地区 | 市场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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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曲马多缓释胶囊
|
Temmler Pharma GmbH & Co KG
|
H20120021
|
50mg
|
胶囊剂
|
中国
|
已过期
|
2012-01-17
|
盐酸曲马多缓释胶囊
|
Temmler Pharma GmbH & Co KG
|
H20120022
|
100mg
|
胶囊剂
|
中国
|
已过期
|
2012-01-17
|
盐酸曲马多缓释胶囊
|
贵州益康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10980122
|
100mg
|
胶囊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24-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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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 最低中标价0.23
- 规格:100mg
- 时间:2021-06-25
- 省份:黑龙江
- 企业名称: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最高中标价0
- 规格:50mg
- 时间:2022-01-30
- 省份:新疆
- 企业名称: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转化系数 | 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元) | 价格(元) | 生产企业 | 投标企业 | 省份 | 公布时间 | 网页链接 |
---|---|---|---|---|---|---|---|---|---|---|
盐酸曲马多缓释片
|
片剂
|
100mg
|
10
|
1.96
|
19.6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北京
|
2010-10-30
|
无 |
盐酸曲马多片
|
片剂
|
50mg
|
10
|
1.1
|
10.97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
|
北京
|
2010-10-30
|
无 |
盐酸曲马多注射液
|
注射剂
|
2ml:100mg
|
1
|
1.67
|
1.67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
|
北京
|
2010-10-30
|
无 |
盐酸曲马多片
|
片剂
|
50mg
|
10
|
0.92
|
9.2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
|
浙江
|
2010-06-17
|
无 |
盐酸曲马多缓释片
|
片剂
|
100mg
|
10
|
1.98
|
19.81
|
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
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
|
2012-06-29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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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中采购情况
同成分全球研发现状
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受理号 | 药品名称 | CDE企业名称 | 申请类型 | 注册类型 | 承办日期 | 状态开始日期 | 办理状态 | 审评结论 |
---|---|---|---|---|---|---|---|---|
JXHL0700200
|
盐酸曲马多缓释胶囊
|
Meda Pharma GmbH & Co. KG
|
进口
|
3.1
|
2007-07-25
|
2009-10-21
|
制证完毕-已发批件 施婷婷
|
查看 |
JXHS1000066
|
盐酸曲马多缓释胶囊
|
MEDA Pharma GmbH & Co. KG
|
进口
|
—
|
2010-09-28
|
2012-02-08
|
制证完毕-已发批件 姚珂 110102196704162325
|
查看 |
JXHL0700201
|
盐酸曲马多缓释胶囊
|
Meda Pharma GmbH & Co. KG
|
进口
|
3.1
|
2007-07-25
|
2009-10-21
|
制证完毕-已发批件 施婷婷
|
查看 |
JXHS1000065
|
盐酸曲马多缓释胶囊
|
MEDA Pharma GmbH & Co. KG
|
进口
|
—
|
2010-09-28
|
2012-02-08
|
制证完毕-已发批件 姚珂 110102196704162325
|
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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