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孢素口服溶液
- 药理分类: 免疫系统用药/ 免疫抑制药
- ATC分类: 免疫抑制剂/ 免疫抑制剂/ 钙调磷酸酶抑制剂
- 剂型: —
- 医保类型: —
- 是否2018年版基药品种: ——
- OTC分类: ——
- 是否289品种: ——
- 是否国家集采品种: ——
药品说明书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环孢素口服溶液
商品名称:赛斯平
汉语拼音:Huanbaosu Koufurongye
英文名称:Ciclosporin Oral Solution
【主要成分】
【化学名】
-
[[(E)-(2S,3R,4R)-3-羟基-4-甲基-2-(甲氨基)-6-辛烯酰]-L-2-氨基丁酰-N-甲基甘氨酰-N-甲基-L-亮氨酰-L-缬氨酰-N-甲基-L-亮氨酰-L-丙氨酰-D-丙氨酰-N-甲基-L-亮氨酰-N-甲基-L-亮氨酰-N-甲基-L-缬氨酰]
【结构式及分子式、分子量】
-
结构式:
分子式:C62H111N11O12
分子量:1202.63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油状液体。由于口服溶液中含有天然油性成分,其在低温下有凝固倾向,当温度低于20℃时,可出现少量絮状物,但在25-30℃又可恢复原样,不影响本品的药效和安全性。
【适应症】
-
1.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
2.经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的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症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规格】
-
50ml:5g
【用法与用量】
-
采用专用细管正确吸取每次所需药量,最好采用饮料(请勿用葡萄柚汁)稀释摇匀后口服,再以少量饮料清洗容器内剩余药液,一并服下。
当室温低于20℃本品若出现絮状物时,须将本品至于25-30℃温水中,待本品恢复原状后再吸取服用。本品打开后须在2个月内用完。
本品需在医师的指导下用药。
1.器官移植
采用赛斯平(微乳化制剂)的治疗应用于移植手术前12小时开始,10-15毫克/公斤/天,分二次给药。此剂量维持至术后1~2周。再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逐渐减量,每两周减量0.5~1毫克/公斤/天,维持量约为每日2~6毫克/公斤/天。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血药浓度的监测并个体化用药。当环孢素与其他免疫抑制剂合用时,开始剂量为3-6毫克/公斤/天,分二次给药。
2.骨髓移植:
移植前一天开始用药,最好采用环孢素注射液静脉滴注。如果开始移植前口服本品,则应于移植前一天给药,推荐用量为12.5-15毫克/公斤/天,分两次口服。维持剂量约为12.5毫克/公斤/天,持续3-6月(最好为6个月),然后逐渐减量,直至移植1年后停药。胃肠道疾病患者可能减少药物的吸收,该类患者需要加大剂量或经静脉滴注给药。
3.环孢素口服溶液与新环孢素口服溶液的转换,可参考以下资料:
国外资料报道:环孢素口服溶液与微乳化环孢素口服溶液以1:1转换后,全血环孢素谷值无明显改变,然而,在多数病例中,其峰值浓度(Cmax)和药物暴露(AUC)均有所提高。在少数病例中,这些变化更为明显且具临床意义。这些变化的程度与患者以前使用的不同环孢素不同剂型的吸收程度密切相关。因环孢素口服溶液生物利用度变异性较大,某些患者(例如胆囊纤维化患者,胆汁郁积和胆汁分泌减少的肝移植患者、小儿或某些肾移植受者)因环孢素吸收不良或不稳定,而造成环孢素谷值变化大或用量极高,这类患者转换微乳化环孢素胶囊后,吸收程度可能获明显的改善。因此,当他们以1:1由环孢素胶囊转换成微乳化环孢素口服溶液后,其环孢素生物利用度所提高的幅度可能比其它患者更为显著。故微乳化环孢素口服溶液的剂量应根据预期的谷值浓度作相应的降低。
需要强调的是,与环孢素口服溶液比较,微乳化环孢素口服溶液的环孢素吸收变异性较小,且谷值与药物暴露(AUC)之间的相关性亦较密切,这就使环孢素谷值成为更稳定和更可靠的指标。
由于环孢素口服溶液转换成微乳化环孢素口服溶液可能导致药物暴露增加,故转换时应遵守下列原则:
·移植
微乳化环孢素口服溶液的起始剂量与以前应用的环孢素口服溶液相同,转换后的4-7天内应开始监测环孢素谷值。此外,在转换后2个月内亦需对临床安全性指标如血清肌酐和血压进行检测。若环孢素谷值处于治疗剂量范围之外,以及/或临床安全性指标发生变化,则必须相应地调整剂量。
·非移植适应症
微乳化环孢素口服溶液的起始剂量应与以前应用的环孢素口服溶液相同。在转换前,环孢素口服溶液在某些病例中的疗效降低,对患者而言,这可能是一种明显的危险。转换后,若发生不良反应,则应相应作出剂量调整。在那些医生认为短暂的疗效降低是可以接受的病例中,微乳化环孢素的起始剂量应为2.5毫克/公斤/天,再根据疗效和安全指标,对剂量作调整。
在转换开始后的1个月内,应每周测定血压和血清肌酐,以后每隔1个月测定一次。若不止一次地测得血压明显超过转换前的数值,或者血清肌酐值超过转换前的30%以上,应减少剂量。若某些患者的血清肌酐超过基线值的20-30%,应反复测定以排除暂时性非肾源性血清肌酐增高的可能。为防止环孢素的以外中毒或药物治疗无效,也应监测血环孢素谷值。
【不良反应】
-
下列在赛斯平(非微乳化制剂)应用过程中所观察到的副作用,在应用本品时也可能发生。它们通常与剂量相关,降低剂量即可减轻。这些副作用可发生在所有适应症的患者中。由于器官移植受者的起始剂量较高,故相比其它适应症患者,在他们中发生的机会较大且较严重。
最常见的副作用:肾功能损害(发生率:10-50%)、高血压(15-40%)、震颤(10-20%)、多毛(15-40%)、胃肠功能紊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胃炎、胃肠炎及腹泻:20-40%)、牙龈增生(10-30%)、肝功能损害(约20%)、感染(15-35%)、疲劳(约15%)、头痛(约15%)及感觉异常(手足灼热、常见于治疗的第一周:10-50%)。
较少发生的副作用(约1-3%):痤疮、皮疹(可能与变态反应有关)、高血糖、高尿酸血症、高血钾症、低血镁症、贫血、消化性溃疡、水肿、体重增加、惊厥、可逆性痛经或闭经。个别葡萄膜炎患者发生眼和其它部位出血。
其它副作用(小于1%):发热感、瘙痒、肌肉痛性痉挛、肌无力或肌痛、高脂血症、淋巴增生紊乱(尤其以良性淋巴细胞浸润和B细胞淋巴瘤多见)。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缺血性心脏病、胰腺炎、精神混乱、意识受损、听觉和视觉障碍、体温过高、男性乳腺过度发育、结肠炎。特别是在肝移植病例,脑病症状、视觉和运动失调以及意识受损曾见报告。在及少数病例中,可以发生血小板减少,部分病例伴血管溶血性贫血和肾功能衰竭(溶血性尿毒症)。由于山地明可引起轻度的可逆性高脂血症,故在山地明治疗前的1个月内,应作血脂测定,发现血脂升高者,发现血脂升高者,应限制脂肪进食,并考虑适当减量。
肿瘤和淋巴增生紊乱:恶性肿瘤和淋巴增生紊乱也见发生,其发病率及分布与那些接受其它免疫抑制剂的病例相似
【禁忌症】
【注意事项】
-
1.处方医师应具有免疫抑制疗法的经验,并能对患者进行必要的随访(包括定期体检、测量血压以及实验室化验)。移植受者应在实验室条件和医疗设备充足的医院内接受治疗。负责治疗和随访的医师应当拥有完整的患者资料。
2.与其它免疫抑制剂合用
除了皮质激素外,本品不应与其它免疫抑制剂合用。尽管某些中心对移植受者联合用硫唑嘌呤和皮质激素,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均为小剂量),以期减少对肾功能或肾组织的不良作用。若采用联合用药,则切记此法可能造成免疫抑制过度,会导致感染机会增加和淋巴瘤的发生。
3.对肾功能的影响
潜在的副作用为血清肌酐和尿素氮升高,常发生于本品治疗的最初几周。虽然这类改变与剂量相关,且通常在降低剂量后逆转。在长期用药过程中,用可能发生肾结构的改变(如肾间质纤维化),倘若发生在肾移植受者中,必须与慢性排斥反应引起的变化相区别。
4.对肝功能的影响
可引起剂量相关的可逆性的血清胆红素升高,偶然也可见肝酶升高。故应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必要时降低本品用量。
5.环孢素血药浓度监测
测定全血环孢素浓度时,建议采用一种特异性的单克隆抗体。此外,高效液相色谱法(也用于测定母药)也可应用。若测定血浆或血清中的药物浓度,则应采用一种标准的分离(时间和温度)方法。在对于肝移植病例早期血药监测中,应单独采用特异性单克隆抗体、或者同时采用特异性和非特异性单克隆抗体平行测定法,以确保所用试剂具有适当的免疫抑制作用。
应当明白,全血、血浆或血清的环孢素浓度仅是影响患者临床情况的诸多因素中的一个单项指标。因此在所有临床和生化指标中,它们仅对临床治疗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6.血压测定:
应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测量血压。若发生高血压,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7.生化改变
由于环孢素偶而可引起轻度可逆性的高血脂症,故在治疗前一个月内作血脂检查。发现血脂升高者应限制脂肪摄入,并考虑适当减少剂量。
接受环孢素治疗的患者应避免高钾饮食、含钾药物或可引起钾潴留的利尿药。
由于本品可能引起或加重高血钾症,或者造成低血镁症,故应对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作血清钾和镁的监测。
8.药物配伍:
在本品治疗期间,疫苗接种的效果可能减弱,并避免使用减毒活疫苗。
9.淋巴组织增生紊乱和实体恶性肿瘤的早期诊断。
淋巴组织增生紊乱和恶性肿瘤(特别是皮肤的)也见发生,其发病率与接受其它免疫抑制剂的病例相似。故应对本品长期治疗的患者作密切监测,以确保能早期发现上述病情。若发现癌变或癌前变情况,则应停用本品。
10.对紫外线照射的暴露:
由于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存在皮肤癌变的潜在风险,特别是那些正接受本品治疗的银屑病和异位性皮炎的患者,不应过度暴露于阳光下却无足够的保护措施。同时他们应避免同时进行UVB和PUVA的治疗。
11.本品应置于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
微乳化环孢素胶囊用于儿童的资料有限,故对16岁以下非移植患者,除肾病综合症外,不作任何推荐。
【药物相互作用】
-
已见许多药物与本品相互作用报告。下列相互作用是根据大量资料总结而成,并被认为具临床意义。
——可增加肾毒性的药物
阿昔洛韦、氨基糖甙抗生素(包括庆大霉素和妥布霉素)、两性霉素B、环丙沙星、速尿、甘露醇、苯丙氨酸氮芥、甲氧卞氨嘧啶(+磺氨甲基异恶唑)、万古霉素、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双氯酚酸、吲哚美辛、萘普生和舒林酸)。
——可降低环孢素血药浓度的药物
巴比妥酸盐、酰胺咪嗪、苯妥英钠、新青霉素Ⅲ、磺胺二甲嘧啶静脉注射剂、利福平、奥曲肽、普罗布考、磺氨甲基异恶唑静脉注射剂。
——可提高环孢素血药浓度的药物
氯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红霉素、交沙霉素、普那霉素)、酮康唑、氟康唑、伊曲康唑、地尔硫卓、尼卡地平、维拉帕米、甲氧氯普胺、口服避孕药、达那唑、甲泼尼龙(高剂量)、别嘌醇、胺碘酮、胆酸及其衍生物、强力霉素、普罗帕酮。
——其它相关药物的相互作用
在微乳化环孢素胶囊治疗期间,疫苗接种的效果可降低,并应避免应用减毒活疫苗。与单独使用微乳化环孢素胶囊相比,合用硝苯啶可致齿龈增生率升高。
已发现环孢素胶囊与双氯芬酸合用,可造成后者的生物利用度明显升高,并可导致可逆性肾功能损害。这种升高很可能因双氯芬酸的高首过效应减弱所致。环孢素胶囊与具低首过效应的非甾体类抗炎药(例如乙酰水杨酸)合用时,它们生物利用度的升高通常与联合用药无关。环孢素胶囊可降低地高辛、秋水仙碱、洛伐他汀和泼尼松龙的清除率。这可导致地高辛中毒以及增加洛伐他汀和秋水仙碱对肌肉的潜在毒性(引起肌肉疼痛和无力)、肌炎和横纹肌溶解。
介绍
在某些病例中,若必须应用那些与环孢素胶囊具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则用密切配合下列基本措施:
·可增加肾毒性的药物
应密切监测肾功能(特别是血清肌酐)。在肾功能明显受损的事件中,其它药物的剂量应降低,或考虑交替给药治疗。
·可降低或提高环孢素血药浓度的药物
在器官移植受者中,应经常测定环孢素血浓度,特别是在联合用药的开始和结束时,必要时,对本品剂量进行调整。
在非移植适应症患者中,由于本品的量效关系尚未被确证,故环孢素血浓度的测定并非必须。在本品与可提高环孢素血浓度的药合用的病例中,较频繁地监测肾功能以及密切观察环孢素的副作用,可能较测定环孢素的浓度更为合适。
·在应用本品期间,发生齿龈增生的患者应避免使用硝苯啶。
·在本品与具高首过效应的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时,后者应采用较低的剂量。
若本品与地高辛、秋水仙碱或洛伐他汀合用时,必须仔细地进行临床监测,从而及早发现毒性作用,以便减少剂量或停药。
本品与西柚汁同时服用时,可提高环孢素的生物利用度。
【药物过量】
【药理毒理】
-
药理作用:环孢素是一种强效免疫抑制剂,能特异性地抑制辅助T淋巴细胞的活性,但并不抑制T淋巴细胞,反而促进其增殖。本品亦可抑制B淋巴细胞的活性。本品还能选择性抑制T淋巴细胞所分泌的白细胞介素-2、γ-干扰素,亦能抑制单核、吞噬细胞所分泌的白细胞介素-l。在明显抑制宿主细胞免疫的同时,对体液免疫亦有抑制作用。能抑制体内抗移植物抗体的产生,因而具有抗排斥的作用。本品不影响吞噬细胞的功能,不产生明显的骨髓抑制作用。
毒理研究:本品为免疫抑制剂,可能导致易感染和肿瘤的发生。在肾、肝和心脏移植患者本品将和其他免疫抑制剂合用,免疫抑制作用的增强将提高易感染和肿瘤的发生。
致癌性研究资料表明:为期78周动物实验表明雌性鼠易发生淋巴癌,小鼠肝细胞肿瘤发生率高于对照组。在为期24月的研究表明小鼠,高剂量(0.96mg/kg)组小鼠发生胰岛细胞肿瘤高于低剂量组(0.06mg/kg)。
动物实验表明,环孢素无致突变性,本品无致畸作用。但尚缺乏用于孕妇的对照试验。
【药代动力学】
-
吸收:生物等效性研究表明,微乳化的新环孢素口服溶液较原处方的环孢素口服溶液,吸收更快,其峰值浓度(Cmax)和药物暴露(AUC)值均有所提高。口服后达峰时间约为2小时。其生物利用度高于原处方的口服液;研究表明微乳化的新环孢素口服溶液峰值浓度(Cmax)和药物暴露(AUC)值与新山地明软胶囊等效。
分布:环孢素主要分布于血管外的全身各组织中与血浆蛋白的结合率可高达约90%,主要与脂蛋白结合。环孢素主要分布于血管外全身各组织中,脂肪内浓度最高,其次为肝、肾上腺和胰腺。本品在血液中有33%~47%分布于血浆中,4%~9%在淋巴细胞,5%~12%在粒细胞,4l%-58%则分布在红细胞中。
代谢:本品由肝脏代谢,经胆道排泄至粪便中排出,仅有6%经肾脏排泄,其中约0.1%仍以原形排出。
【贮藏】
-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包装】
-
棕色无菌玻璃瓶,丁基橡胶内塞,撕拉铝盖,每瓶50毫升。
【有效期】
-
一年半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25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
福建省福清市海口元载工业村
【邮政编码】
-
350313
【电话】
-
0591-85561960,83441193
【传真】
-
0591-85561960,83441193
【网址】
-
www.fjkerui.com.
药品名称
主要成分
化学名
结构式及分子式、分子量
性状
适应症
规格
用法与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症
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批准文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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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上市情况
批准文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剂型 | 生产单位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药品类型 | 国产或进口 | 批准日期 |
---|---|---|---|---|---|---|---|---|
国药准字H20093010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50ml:5g
|
口服溶液剂
|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
化学药品
|
国产
|
2023-05-25
|
国药准字H20093009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50ml:5g
|
口服溶液剂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化学药品
|
国产
|
2023-06-14
|
国药准字H10940044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50ml:5g
|
口服溶液剂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化学药品
|
国产
|
2020-08-12
|
国药准字H10930130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50ml:5g
|
口服溶液剂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化学药品
|
国产
|
2019-12-25
|
国药准字H44022185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50ml:5g
|
口服溶液剂
|
—
|
广东态森德制药有限公司
|
化学药品
|
国产
|
202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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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上市情况
药品名称 | 公司名称 | 申请号/批准号 | 规格 | 剂型/给药途径 | 上市国家/地区 | 市场状态 | 日期 |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20093010
|
50ml:5g
|
口服溶液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23-05-25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20093009
|
50ml:5g
|
口服溶液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23-06-14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10940044
|
50ml:5g
|
口服溶液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20-08-12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10930130
|
50ml:5g
|
口服溶液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19-12-25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广东态森德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44022185
|
50ml:5g
|
口服溶液剂
|
中国
|
在使用
|
202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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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中标情况
- 最低中标价0.1
- 规格:25mg
- 时间:2017-03-06
- 省份:福建
- 企业名称:浙江瑞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最高中标价0
- 规格:50ml:5g
- 时间:2009-12-27
- 省份:山东
- 企业名称: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转化系数 | 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元) | 价格(元) | 生产企业 | 投标企业 | 省份 | 公布时间 | 网页链接 |
---|---|---|---|---|---|---|---|---|---|---|
环孢素软胶囊
|
胶囊剂
|
10mg
|
50
|
1.96
|
97.935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
|
2014-10-09
|
无 |
环孢素软胶囊
|
胶囊剂
|
25mg
|
50
|
2.66
|
133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
|
2014-10-09
|
无 |
环孢素软胶囊
|
胶囊剂
|
10mg
|
50
|
2.61
|
130.45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
|
2014-08-08
|
无 |
环孢素软胶囊
|
胶囊剂
|
50mg
|
50
|
8.03
|
401.74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
|
2014-08-08
|
无 |
环孢素软胶囊
|
胶囊剂
|
50mg
|
25
|
9.84
|
246
|
无锡曙辉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信孚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
|
2014-08-08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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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中采购情况
药品名称 | 中选企业 | 剂型 | 规格包装 | 采购周期 | 中选价格(元) | 国家集采批次 | 公布日期 |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口服液
|
1瓶
|
1年
|
567.5
|
—
|
2023-08-26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口服液
|
1瓶
|
1年
|
917.59
|
—
|
2023-08-26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口服溶液剂
|
1支/瓶
|
2年
|
574.4
|
—
|
2022-12-12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口服液
|
1瓶
|
1年
|
672
|
—
|
2023-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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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分全球研发现状
国内药品注册申报情况
受理号 | 药品名称 | CDE企业名称 | 申请类型 | 注册类型 | 承办日期 | 状态开始日期 | 办理状态 | 审评结论 |
---|---|---|---|---|---|---|---|---|
CYHS0690480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仿制
|
6
|
2006-10-31
|
2009-01-19
|
制证完毕-已发批件江西省 EG706948517CN
|
查看 |
CYHB0503730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福建科瑞药业有限公司
|
—
|
—
|
—
|
2005-12-02
|
已发批件福建省
|
— |
CYHS0506124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仿制
|
6
|
2005-09-01
|
2006-04-14
|
已发件 江西省
|
查看 |
Y0303120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福建科瑞药业有限公司
|
补充申请
|
—
|
2004-10-09
|
2005-05-27
|
已发批件福建省
|
查看 |
CYHB0904429
|
环孢素口服溶液
|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
补充申请
|
—
|
2009-07-08
|
2010-03-04
|
制证完毕-已发批件山东省 EF002428993CS
|
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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